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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逾百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20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董云平

  本报讯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哈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已达到101万人。已有46万名离退休人员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

  随着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也大幅提高,为解除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养老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中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简化了办事程序,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按照这些政策,一系列原来不在养老保险范围的人员被纳入劳动保障体系。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未领取养老金前发生死亡或出国定居,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全额退还,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按8%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全额退还。

  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标准缴费。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城镇自由职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如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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