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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动了谁的奶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3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贺静 高树珍)把上班目的地设计成一条行车路线,几个本不相识的人合伙搭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根据路程远近按比例分配出租车费用,结算下来每月只需一二百元。这种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当前较为普遍的拼车现象近日在呼、包二市也悄然流行。那拼车是否会影响出租车的业务?市民对此如何看待?拼车究竟属于什么行为?拼车是否合法?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记者深入采访了拼车一族.

  ★呼、包兴起“拼车一族”

  家住昆区的苏世俊在包钢上班,由于包钢的通勤车只针对青山区和东河区的职工,住在青、昆交界处的他正好没资格乘坐单位的通勤车,每次上班的路程是让他最头疼的事,因为单位离家实在是太远了。“冬天最遭罪,每天早晨蹬着自行车在路上得走40多分钟,等到了单位,手和脚都没知觉了。”从去年冬天开始,苏世俊根据朋友的提议,在小区内联系了4位和他一起在包钢上班的伙伴,又从友谊18街坊找了2个,共6个人包了一辆面包车上班。“共同打的,费用分摊”,对于这样的上班方式,苏世俊很是满意,“分摊下来,每人每月才出80多快钱,跟坐公交车的费用差不多,但方便多了。”

  家住呼市团结小区的王瑞红女士是前年买的车。她说,虽然油价一直上涨,但她根本不用为油的费用而发愁,因为每天一早一晚都有固定的搭顺车者。“其实也都是熟人或同事,刚开始也没想过收费,但是时间长了,大家都觉得过意不去,就自发地给点油钱,后来我惊奇地发现,还真省不少钱呢?”王女士笑呵呵地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冬季开始,象苏先生这样合伙租车出行的人在呼、包多了起来,尤其是跨区上班族,选择拼车的人更多,拼车者大多是企业白领、教师、医生或

公务员。“公交受罪,打的太贵,不如拼车,快捷实惠”是所有“拼车一族”共同的心声。

  ★由头

  缘何选择拼车

  顾海军是包头市一名工薪族。前不久,为了工作的需要,他买了一辆汽车。然而,新鲜劲还没过,高额的养车费用却让他犯了愁。为了能节约一些费用,他就利用上下班的时间,接送小区内与自己同路的人。

  顾海军说:“这是从经济角度考虑,我顺路拉人主要是为了省点油钱。现在油费太贵了……”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人开车上下班,每个月的油费至少也在500元左右,自从有了拼车的人平摊油费以后,现在每个月的油费最多也就100多块钱。

  “一个人开车上下班太闷了。找人拼车,除了补贴油费,更重要的是多一个朋友,多一份欢乐。”在呼市国税系统上班的张霞道出了她的拼车缘由。据张霞讲,她原来的性格比较内向,自从拼车之后,她发现自己爱说话了,性格也变得开朗多了。

  ★直击

  

出租车司机说法不一

  拼车是否降低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呢?在包头荣资大酒店门口,记者与一位李姓出租车师傅攀谈起来。“表面上看,好像我们的收入会减少,其实并不会。”李师傅告诉记者,选择拼车的一般都是上班族,拼车时间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本来那个时间段我们的生意就很好,不存在拉不到顾客的问题。”

  “我觉得拼车对出租车生意影响不会太大,因为现在拼车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这些人即使不拼车,也不见得会选择打车上下班, 有‘顺风车’的自然去搭‘顺风车’,没有‘顺风车’的可能是挤公交车或找其他的出行工具。”另一位的哥也接上了话头。

  但也有一些出租车司机对这种拼车行为表示反对。11日晚9点多,记者外出乘坐一辆出租车,这位司机对于拼车行为就很有意见。他说:“有车族以前基本上都是出租车的消费者,这些人买了私家车后,出租车就失去了有车族及其家人的消费,现在又来了个拼车,这不是又挖走我们一部分消费者吗?”

  ★说法

  执法部门对拼车说“不”

  就在市民为拼车的方便开心的同时,执法部门却对拼车现象说“不”。

  包头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的乔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未取得经营资格从事营业道路运输活动的,责令其停业,并处其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私家车是不能从事营运的,如果免费可以,但要是收钱那就有非法营运之嫌,就被认定为是

黑车,属于客管执法人员打击的对象。”

  不过,执法是要讲究证据的,有偿拼车的行为是否属于私自揽客,也给认定和监管带来了难题。据乔股长介绍,拼车者大都选择熟人或通过拼车而相识,他们绝对不会自己去举报,而执法人员即使对某辆私家车有所怀疑,但现场取证却相当困难,很多时候处罚手段也就无奈告吹了。

  乔股长认为,拼车是一种变相的非法营运,但因为其是定点定线的,因此不会破坏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

  ★关注

  拼车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包头师范学院新闻系主任许全亮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赢利和非赢利是鉴别拼车的主要依据,如果车主向搭车者收费了,那拼车就是非法运营行为;相反,如果车主没有收费,那就是一种互助行为,是值得表扬和称赞的。

  许全亮教授说,拼车给一部分人的出行带来了方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交通压力,有效地利用了资源,但拼车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首先,其扰乱了出租车的价格行情,因为同样的路线拼车一定比打的要便宜的多。其次,拼车影响了相关的规则,比如出租车在市区都有专门的停靠点,而拼车则绝对的潇洒,怎么停?在哪儿停?很少受到约束,增加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难度。再者,拼车现象是一种隐盖在温情脉脉下的民间行为,车主与搭车者自愿达成共识,运管部门也拿其没辙,但拼车的安全却无法保障,一旦出了问题,很难追究责任,拼车者只能自认倒霉。

  ★律师建议

  出台相关法规

  包头市铭法律师事务所的李强律师在谈到拼车时说,任何一种现象之所以诞生,一定有其生存的空间。拼车的方便、快捷赢得了民心,但却扰乱了出租车市场,严格地说是违法的。但因为拼车有其特殊性,它既不同于从事非法运营的“黑”车,又不是单纯的私家车,所以目前还不好给其定性,只有出台更为细则的法规才能进一步规范拼车行为。

  本报新闻热线:

  0471-3339111 0472-69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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