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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车市 7名“车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3:09 法制晚报

  专“吃”丰台汽车销售市场若拼缝遭到4S店的拒绝就会拿镐把大打出手

  盘踞车市 7名“车虫”获刑

  被判处4年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一人称谁不让拼缝就打到让拼为止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今天上午,一批盘踞在丰台汽车销售市场附近的“车虫”在法院领到了他们的一审判决。

  这批靠拼缝为生的“车虫”如果遭到4S店的拒绝,就会拿镐把大打出手,令车市上很多4S店提之色变。今天,丰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决7名“车虫”4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受害店家惨痛回忆

  哈飞汽车专卖店的业务员陈军(化名)提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感到后怕。陈军说,去年10月11日15时许,有几个客户到他们店里买车,业务员正在接待时,有三个“车虫”进来了,说客户是他们带来的,卖了车要给他们一些钱。

  “我说车是我们业务员卖的,不能给钱,他们就和我们吵了起来!”陈军说,店里的经理上前劝架,其中一个人从地上拿起一个小板凳砸向了经理的头部。这时,店里的员工都出来了,看见人多,几个人跑了。

  “我们追出去不久,就看见30多人拿着镐把、铁锹冲我们追打过来。”陈军说,这些人追进店里,把玻璃门、展厅里的一辆路宝汽车的前风挡玻璃都给砸了,还把财务室的门踹烂了。

  陈军说,这些人每天就在车市的门口拉客人,当客户到店里买车,他们就向4S店或其他经销车的商店要钱,不给钱就打人。

  法院认为,尹国强、侯金亮、郭明、孙从军、陈丕彩、刘洪生、张燕民在丰台区东管头38号院汽车销售市场内,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向其他商户索要财物,并随心所欲损坏公私财物,在其他商户不同意其无理要求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车虫”自揭黑幕

  据其中一个“车虫”介绍,他们十几个人在一家店里工作,平时就在车市找到客户后,带他们去各专卖店买车,专卖店给他们的价钱低于市场价,他们再以市场价卖给客户,挣中间的差价。一些专卖店都很怕他们。

  据被告人尹国强在公安机关供述,是老板指使他们在车市拼缝的,并讲过,哪家不让拼缝就打哪家,一直打到让拼缝为止。宿舍里的镐把也是老板买来的,一旦他们在专卖店拼不成缝,与对方发生纠纷就拿镐把打架。

  案情回放

  2005年8月13日14时许,张燕民、侯金亮伙同他人在丰台区东管头38号哈飞汽车专卖店内,无故持镐把将业务员陈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2005年8月份的一天,张燕民、侯金亮、孙从军在丰台区东管头38号院福源顺成汽车销售公司内,无故对业务员穆某进行殴打。

  2005年10月11日16时许,尹国强、郭明、侯金亮、孙从军、陈丕彩、刘洪生、张燕民等人在郭井智、郭亮(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在丰台区东管头38号院内哈飞汽车专卖店内,无故持镐把将6名被害人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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