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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钱不成行凶 打人耳光获刑5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8 法制晚报

  追讨工钱不成行凶 打人耳光获刑5个月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为了讨要自己718元工钱,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余某一时冲动扇人耳光,结果致使他人鼓膜外伤性穿孔。

  记者上午获悉,余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27日9时许,被告人余某在石景山区首钢金属构件厂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内,与被害人支某因解决工资问题发生争执。

  在争执中,被告人余某猛然向被害人支某的左脸扇了一耳光,导致支某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事后,被告人余某的家属赔偿了支某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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