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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被医院送进福利院 父母结清医药费才能领走(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1:35 国际在线

  福利院

  一次性结清寄养费

  办了手续就把孩子还给他

  前天下午4时许,记者随卢友夫妇来到恩美福利院。

  福利院一名姓陈的副院长向记者证实,卢平波就在福利院,现在很健康,已经上了福利院的户口。卢友提出要看一看孩子,被这名负责人拒绝了。他称,孩子五六月份得了一场病,福利院给孩子看病花了13000多元;另外,医院只付了2月至8月的寄养费,还有两个月的寄养费没付,只要卢友将这笔费用付清了,经过妇儿医院同意,他们就把孩子还给他。

  卢友向陈副院长提出:能不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签一个协议,让他们先把孩子领走?陈副院长同样拒绝了,理由是:卢是外地人,没有办法保证协议的执行。

  陈副院长强调说,在没有收到这笔钱之前,他们不会把孩子还给卢友,福利院收养的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既然现在孩子的父母找到了,就要由他们来负担这笔钱,否则,福利院的亏空无法填平。

  律师观点

  不能把孩子当作

  追讨欠款的“筹码”

  昨天下午,宁波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事件中,要搞清楚妇儿医院究竟是以追欠款为目的扣下卢友的孩子,还是卢友夫妇将自己的孩子遗弃在了医院。如果是后者,医院有权利按照有关规定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抚养;如果是前者,医院则侵犯了孩子的人权———剥夺了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和受父母教育的权利等。

  宋强认为,医院和福利院也无权剥夺家长探视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孩子家长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当然,孩子家长欠医院和福利院的钱也是有过错的,医院和福利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但不能把孩子当作追讨欠款的“筹码”。

  经过苦苦哀求,卢友夫妇仍然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他们颇感无助。卢友对记者说,妻子出院后,他们多次到医院要求见一见孩子,医院怎么能说孩子是弃婴呢?他们目前确实付不起医疗费,但不可能不要自己的孩子。

  卢友说,现在家里很困难,交通事故赔偿的钱一直没有到手。女儿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为缺钱,现在还没有上学。儿子还在福利院,多住一天,寄养费就多一天,这对他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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