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收房还要补交管理费 开发商:调查后会给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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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2:0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张女士在江宁区的亲水湾花园买了房子,合同规定是2006年5月31日交房,可直到10月15日她才拿到房子钥匙。这已经让张女士很郁闷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愤怒:物管要求其缴纳7月份以来的物业管理费。 亲水湾花园5栋404室内,张女士告诉记者:购房合同上写明房子于2006年5月31日交付。但直到10月15日这天,张女士才从物管处拿到房子的钥匙。在拿钥匙时,物管要求张女
张女士纳闷了:“我买的房子已经是迟交付了,一直就没有拿到房子,何来的物业管理费?同时拿钥匙时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志》、《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这些东西我一样都没有看见。” 听了张女士的投诉,记者陪同张女士找到亲水湾花园的开发商——江天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询问情况。姓孙的经理表示:“张女士反映本来应该5月31日拿到房子,结果10月份才拿到房子,这期间张女士也未收到入住通知书,加上张女士反映的其他情况,公司都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给张女士一个合理的解释。至于物管费,亲水湾花园的业主应该从7月份开始缴纳,张女士家的物管费是300元,现在张女士投诉,公司调查清楚后,再与张女士联系解决物管费的问题。” 最后张女士提出,开发商未按购房合同的约定日期交房,需要赔偿业主。对于这个问题,孙经理表示需要请教公司的法律顾问后再回答张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