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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棍随便买卖钻了管制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2:21 大连晚报

  甩棍随便买卖钻了管制空白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钢制棍子虽然不属于管制刀具,但却具有安全隐患;专家认为这类武器应该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文/本报记者李秀峰

  看过电影《杀破狼》的观众,也许会对电影中甄子丹所使用的武器记忆犹新:看似短短的一截铁棍,瞬间就能变成长棒子,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对手击倒。实际上,甄子丹所使用的这种武器名为甩棍,是一种出自西方的新式武器。

  近日,记者采访中发现,这种武器在我市也能轻易买到。与一些管制刀具相比,甩棍类武器遭遇到法律空白。市民呼吁,此类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出台管理措施。

  一个夜市4处卖甩棍

  前日傍晚,记者先后走访了太原街夜市、解放广场、青泥洼桥商业街等多个地方,均发现有卖甩棍的摊位。而在太原街夜市,竟有4处摊位贩卖甩棍。摊主热情地介绍着甩棍的好处:防身什么的都可以,全是钢制的,甩出来后,轻易不可能缩回去,保管没事。

  记者看到,这里销售的甩棍近10种,包括两截和三截甩棍。所谓的两截甩棍,是一根长约20厘米的棍子,向下一甩,便可再伸出2段相同长度的钢管,合在一起组成一根长约60厘米的钢制棍子。而这种棍子一旦形成,如不依靠强大的压力,很难缩回以前的样子。三截甩棍能伸出3段钢管,长度也就有所增加。“甩棍一回缩,仅20厘米,携带方便。”摊主介绍,“便宜的15元,贵的30元左右。”

  在解放广场、青泥洼桥等地区,记者也都发现了贩卖甩棍的地摊。

  太原街摊位前,记者观察的10多分钟内,有9个年轻人咨询了甩棍的具体用途,3人购买了价钱不等的甩棍。“携带方便,如遇到什么事情,一下子掏出来,还是很酷的。”一名买了甩棍的年轻人毫不忌讳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街头贩卖的这种甩棍,大都卖给了年轻人,其中还包括一些未成年人。

  市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采访中,也有许多市民对当街叫卖甩棍的现象表示担忧。在我市一商务公司工作的曲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的一位同事在夜晚遭遇了抢劫,当时,对方所使用的就是棒子类的武器。“与这个甩棍挺像的,但幸亏没伤到人。”她表示担忧,“这种东西在大街上随便就可以买到,是否属于武器?”

  家住甘井子区凌水地区的市民王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事:“上个星期,在我家附近某学校门口,一群校外人员殴打一名学生,其中就有人手持甩棍类的东西。”王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个学校门口经常会看到一些“社会小青年”拿着类似的东西耀武扬威,他对在市场上可以轻易买到这类东西表示非常担心。

  而不少经营者也针对甩棍表示了不同的看法。青泥洼桥商业街的一摊主告诉记者,国家对管制刀具有着严格的规定,但相关的规定中不包括甩棍类的武器,也就是说,甩棍不属于违禁产品。“我只负责卖,购买者有何意图,可就不是我能管的了。”这位摊主一脸无辜地表示。

  太原街夜市一摊主则直言不讳地说,购买甩棍类武器,最终只有一种用途,那就是打人和吓唬人。“放心买吧,警察会查管制刀具,但不会查这个的,你即使携带了,顶多也就是被没收。”该摊主介绍,“甩棍坚硬无比,抽在身上重则骨头会断,轻则也会淤血。”

  专家认为应禁止销售

  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加大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对于甩棍类的武器,确实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空白。“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法律同时也规定,生产、经销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持许可证。”

  我市一位法律专家指出,从现有的管理规定分析,甩棍类武器不属于管制刀具,但现实情况是这类武器确实属于杀伤性极强的武器。

  这位专家表示,公安部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明确强调,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特制定本规定。这种甩棍使用起来,威力也是不小的,并且已经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力度,禁止这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物品在市场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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