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国防通信电缆被判十二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2:40 大连晚报 | |||||||||
盗割国防通信电缆被判十二年 ■通讯员金砚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2006年10月25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志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连续20余次盗割国防通信电缆,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
徐志是黑龙江省来大连打工人员。年过半百又找不着合适工作的徐志,在闲逛中发现,架设在山区林中的通信电缆易于盗割又很值钱,便起了盗割卖钱的念头。他准备了作案工具,2006年1月,他蹿至大黑山盗割了近百米国防通信电缆,然后,卖给了废品收购站。从此,徐志几乎采用同样的手段,在2006年1月至5月,连续盗割国防通信电缆20余次,盗割国防通信电缆2944米,所盗赃物价值人民币93000余元。销赃获款被其挥霍。 连续发生的盗割国防通信电缆案引起了警方的重视。5月13日,就在徐志再次盗割时,被在此处设伏守候的警察当场抓获。徐志到案后,交待了上述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