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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户索赔金额作出最大让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27 深圳商报

  《9万元黄金寄丢只赔2万?》后续报道

  顺丰速运回应本报报道表示

  对客户索赔金额作出最大让步

  【本报讯】500多克黄金首饰花20元运费当成“配件”速递,不料途中丢失,寄件人和速运公司为此都蒙受了经济损失。日前,此事另一方当事人——顺丰速运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本报报道做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速运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反思这个行业存在的漏洞。

  8月8日,宁波某珠宝公司将一批重544.9克、价值9万多元的黄金首饰,交由顺丰速运宁波分公司寄到深圳,运费20元,快件单上写明托寄物“配件”不是“黄金”,但这批货物没有送到,据顺丰速运解释,该批货物在投递过程中被打劫(见本报10月17日B1版)。

  日前,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处总经理肖先生代表他们公司对此事做出回应。肖先生解释,首先他们公司是速运企业,而不是押运公司,不可能以速运公司的收费标准承担押运公司的责任;其次,如果需要为遗失件承担责任,作为速运企业,必须有了解所托运货物价值的权利,但如果速运企业不知道所托运货物的价值,在这种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要求速运企业承担巨额损失有失常理。肖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所有快件单的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所接受的托寄物价值不能高于5000元,而宁波这位客户在下单时并没有告知他们公司这批货物的价值,他们公司认为,客户也应该为此事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如何处理此事,肖先生介绍,此事经本报报道后,他们集团马上派人进行调查,发现各分公司一直对集团相关主管部门瞒报,因而拖延了此事的处理时间。据介绍,这批货物确实是业务员投递过程中被打劫,他们公司也到辖区派出所了解了相关情况。此事见报后,顺丰速运也马上与宁波的客户沟通,表示愿意对客户提出的索赔金额作出最大程度的让步。

  肖先生说,虽然类似事件在业内并不多见,但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值得速运企业和消费者深思。他表示,顺丰速运作为业内的大公司,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找出导致该事件发生的服务环节上的漏洞,以尽量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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