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解放门派出所:一不小心抓错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6:1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郭晓蓉 贾军)“他们平白无故怀疑我吸毒,强行把我拉去做尿检,还打我,我也太冤枉了。”10月24日,西安市北沈家桥村村民李某向本报反映,他当天中午刚回到村子里,一辆警车上下来5个人,二话不说就把他按倒在地上,做完尿检后又把他扔到了丈八路上,并丢给他10元钱让他自己坐车回家。

  10月24日下午,记者在长安路上见到了李某,他的右脚腕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长
约4厘米,宽约1厘米,还一直流着鲜血,伤口旁的袜子都被染红了,左脚腕和双手腕也留下了一圈红色的痕迹。李某告诉记者,这些都是手铐勒的。

  提起那一幕,李某仍心有余悸,“中午我下班回家吃饭,刚走到村里,碰见几个熟人便聊了起来。”目睹这一场景的村民茹某告诉记者:“一辆警车突然停在李某跟前,下来了5个人,其中一个人穿的警服,他们先把李某按倒在地,然后又推到车上,开出了村子。”

  李某说:“上车后,我问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说有人举报我吸毒,我说我从来就不吸,他们边打边骂,把我拉到了缉毒大队,做了尿检后他们拿了一个化验单让我签字,我问他们结果是什么,他们说是阳性,并告诉我阳性就是吸毒了,我根本就不吸毒,所以我不签字,他们又将我拉到车上,把我的左手和右脚用手铐铐在车窗上方的扶手上,我的身体吊在半空,实在疼得受不了了,右脚腕被勒破了,血不停地流,他们看见后,把我的左手和右脚放了下来,又把我的右手和左脚铐了上去,途中还不停地打骂我,大概过了40分钟,他们把车开到了丈八路,把我推了下去,又给我扔了10块钱,让我坐车回家。”

  李某告诉记者,因为右脚疼痛难忍,他只好打电话叫来了村里的朋友,将他接回家。随后,他们调出了村里的监控录像,看到那辆车的牌照号码为“陕O160××”,后来得知那些人是公安新城分局的。

  昨日,记者来到了公安新城分局,经查,当时出警的是新城分局解放门派出所的民警。随后,记者来到了解放门派出所,蔡所长告诉记者,据初步了解,出警的有民警雷某、张某还有几名协警员,当时他们是去北沈家桥村里抓毒贩,不小心抓错了人。

  解放门派出所一位姓金的教导员表示,派出所将积极调查此事,向李某及其家属赔礼道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