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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土地爷”坐牢国土局被罚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23 扬子晚报

  本报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终审判处原沛县国土局局长魏沛先有期徒刑11年2个月,沛县国土资源局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魏某在担任局长近三年里,受贿12次,计11.8万元。他还向一公司索要100万元,为国土局购买了三辆车。(徐法 连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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