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寻手机寻出“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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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4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刘鑫)昨天上午,市民李女士在福州路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不慎将手机丢在银行柜台上,当她回去寻找时,手机已经不见了踪影,要求查看监控录像时,银行称必须警方提供有关证明才能查看,而李女士去派出所报案时又被告知,因为金额不足无法立案开证明。 据李女士介绍,昨天上午10时40分,她去福州路一家银行办理业务,临走时不小心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银行网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出于对客户保密的要求,他们不能随便让市民查看监控,他们这样做也是按规章办事。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