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广场停车费收到药王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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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48 潇湘晨报 | |||||||||
天心城管称:车主有权拒绝 本报讯昨日有市民反映,长沙市黄兴南路药王街存在乱收停车费的情况,“红袖章”收费后给的发票竟是五一广场地下停车场专用的。 昨天下午1点,药王街口,上十辆小车停在路边。一辆汽车停下后,一个手臂戴有“
记者从所开的停车费地税发票上发现,上面盖有“五一广场地下停车场发票专用章”的印记,但该停车场明显不是五一广场地下停车场的范围。 记者随后来到药王街所在的天心区八角亭社区居委会,一负责人称,五一广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该社区管理,但在周围几个路口收取停车费是社区内一些下岗职工组织进行的。对于收取费用是否具备合法手续,这位负责人含糊其辞,并称,许多车主愿意主动交纳停车费。 记者随后拨打了天心区城管局处罚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停车费需要物价管理部门出示的收费许可证,并且在收费场所进行悬挂,如不能出示,则这种收费是违法的,车主有权拒绝。 记者 刘 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