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列车麻醉抢劫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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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28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何映晓刘金娜)昨日获悉,“5·17”列车麻醉抢劫案一审宣判,田士林、姚伟分别被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 5月17日晚,从北京西开往周口的K401次列车行至河南郑州车站时,列车员在软卧包厢内发现原本该下车的乘客林某昏睡在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不翼而飞。经鉴定,民警在林某的茶杯中发现安眠药三唑仑,现场还留有可疑乘客田士林的指纹。
5月31日,河南漯河车站公安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将随身携带麻醉药、麻醉枪、催泪瓦斯枪、春药等违禁物品的可疑男子姚伟抓获。经盘查,姚伟供述了他与同伴田士林麻醉劫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6月23日,田士林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中落网。 姚伟交代,5月17日上午,他们在石家庄购得K401次列车车票两张。上车后,田士林坐进软卧包厢,姚伟在硬座车厢。当晚9时,田士林趁乘客林某上厕所,将安眠药倒入他的茶杯。得手后,田士林打电话通知姚伟下车。在出站口,田士林塞给姚伟100元赃款。 10月19日,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两被告提起公诉。23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对二人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