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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孩超市玩滑梯磕伤头 家长超市难分谁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4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蔡苑 见习记者 潘晓今

  几天前,一名5岁男孩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和几个同龄伙伴跑到柳州市一家超市里玩滑梯时,不慎从滑梯上摔下,磕破了头。事后,男孩的家长觉得是超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应该负责孩子的所有医药费并适当补偿;但超市却认为是男孩的家长看护不力。双方几次协商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幼童玩滑梯意外受伤

  从湖南来柳打工的周先生在谷埠街一带开了家日杂店,10月22日上午,他刚从外面进货回来,就听到5岁大的儿子小中出事了。

  当天上午11时许,小中和几个同龄的小朋友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跑到离家不远的联华超市时代店玩。超市里有一架儿童滑梯,小中玩着玩着,突然从滑梯上摔下,前额磕出了一个大口,约有5厘米长。小朋友们吓坏了,其中一人立即跑到日杂店通知小中的家人。待周先生赶到超市时,超市的工作人员已经把小中送到了附近一家医院。最后,小中前额的伤口被缝了5针,花了大约250元医药费。

  超市方面愿意帮小中付这笔医药费,但周先生不干,因为小中的伤口要换药、拆线,还要交一些钱,而且伤口愈合后会留下疤痕,说不定会影响孩子今后的生活,因此他提出超市应赔偿2000元。超市方面认为,孩子受伤是家长没尽到看护的责任,而且超市在滑滑梯上贴了注意安全的告示,因此不能满足周的要求。双方协商了几次,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幼童常做危险动作

  25日下午,记者来到联华超市时代店,滑梯放在2楼的一处空地上,梯身上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着“此为儿童游乐区,小朋友们在此玩乐必须有大人陪护,并请注意安全”。有3个小孩正在滑梯上玩耍,其中两个小孩不到两岁,两人的家长寸步不离地在旁边护着,生怕他们摔着了。另一个小孩四五岁,非常调皮,在滑梯上窜上窜下,可他的家长并不在意,站在离滑梯几米远的地方,注意力并不完全在孩子身上。记者注意到,滑梯下是光滑的瓷砖地面,没有垫子之类的东西做保护,而且在10分钟之内,没有工作人员过来制止小孩的不安全举动。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中心一些设有儿童游乐区的商家,看到游乐区旁都有明确的安全告示,例如“勿攀爬游戏设施外部”、“勿在游戏场地内奔跑”、“父母或成年人需陪同及指导儿童正确使用游戏设施……”等。但游乐区里的小孩不少,有时会发生碰撞,特别是在滑梯上,个别孩子有争抢的行为,比较危险。

  商家要加强防范

  记者就小中受伤一事咨询了同望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黄认为,在这件事情上超市没有过错。因为小中的父母并不是到超市消费,也没有委托超市工作人员照顾他,小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受伤是因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没有好好看护造成的。但如果小中的父母在超市里消费,而超市又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小中受伤超市就要承担一定责任。

  商家设置滑梯等游乐设施,大多是为了给带小孩的消费者提供方便,一旦出现类似的意外,无论有没有责任,商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一些压力,因此防患于未然才是上策。

  联华超市时代店一位姓吴的经理称,设滑梯的本意是为市民提供方便,他们平时对游乐区的安全也挺重视的,防损员经常都要巡查。出了这件事后,他们正考虑怎么加强游乐区的安全问题。编辑:黄皓作者:蔡苑 潘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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