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舞厅外摔死 家属向舞厅索赔16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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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89岁的顾老先生至舞厅跳舞健身,结果在楼道内失足摔倒,经医治无效死亡。家属将舞厅告进法院索赔16万余元。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顾老先生一直喜欢到舞厅跳舞。去年10月13日上午8时许,他来到浦东西营路一家舞厅,在通往地下室舞厅的楼梯上,老人猛然倒下,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蛛网膜下腔出血而不治身亡。
法庭上,老人的五个子女认为,父亲虽已高龄,但身体状况一向良好,无任何重大疾病。舞厅没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导致悲剧发生,应对此负责。对此,舞厅方辩称,舞厅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验收,扶手也刚更新,地下室采光明亮,因此舞厅方没任何过错。老人的死是由于年事已高,突发脑梗阻造成。同时,舞厅在显著位置提示“年老体弱多病者禁止进入舞厅”,老人年近90岁,属于被禁止人员,其明知故为,本身存在明显过错。 据悉,因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