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哈尔滨稽查供热单位用水 地下水严禁私自取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57 黑龙江日报

  牛桂玲 记者 薛婧

  本报25日讯供暖已经开始,供热单位也进入用水高峰期。为防止供热单位在这一时期私自使用地下水,25日,哈尔滨市水资源管理办稽查人员集中对哈市供热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回填不合格水井2眼,查封私自开凿水井3眼。

  25日10时,记者跟随哈尔滨市水资办的稽查人员来到哈尔滨市热力公司供热二公司,在该楼后院发现一处私自回填的地下水井,井口上方用泥沙填平。据稽查人员介绍,地下水井回填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如私自回填不当极有可能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因此,稽查人员让该单位限期挖开已回填水井,并在检查回填的深度和回填所用材料对井水是否造成污染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重新进行回填。

  随后,稽查人员又检查了哈热力公司调度中心、南岗房产经营公司花园物业二分公司、南岗区宣庆小区和宣西小区等地,对哈热力公司私打水井限期整改,其余三家的私打水井则当场查封,并下达了处罚通知单。

  据哈尔滨市水资办有关人员介绍,2005年11月,松花江发生水污染事件后,为解决城区应急用水,水资办批准了一些单位打井取水的请求。在市区供水管网恢复正常后,水资办对这些应急水井进行了回填或封停,被封停的水井将作为后备水源。但有些单位仍在私自使用这些水井,因此,水资源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稽查,以保护地下水资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