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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要花上百万元“三无病人”使医院陷两难窘境市相关部门正积极酝酿一些解决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26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何玉洁报道近日,市相关部门对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黄纯的一份关于落实“三无病人”费用的提案开了多次协调会,正在积极酝酿一些解决办法。记者了解到,解决该问题的症结在于专项资金的投入及如何用好该笔资金。

  据介绍,所谓“三无病人”是指无钱物、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患者,随着城市流动性的加大,近年来医院收治的“三无病人”呈上升趋势。综合性大医院每年支付“三无病
人”的费用达到上百万元,对医院来说压力较大,一方面医院必须要救治病人,另一方面病人又支付不起费用,这样一来,将医院推向一个两难境地。不仅是为“三无病人”支付医疗费用,康复后“三无病人”的去向问题也无人过问,医院还要作“善后”处理。一家医院曾救治过一个贵州小偷,在盗窃过程中意外坠落,多处骨折。警方将小偷送到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医院不仅支付医疗费用,还承担起照料小偷的责任。更不可思议的是,待小偷康复后,还是医院为小偷买了去贵州的火车票,还为小偷准备了一路上的干粮。

  据悉,在现行法规中,对特困、五保户等弱势病人,通过写申请,民政部门经过审核后能够给予一定救助。但事实上对于“三无病人”,民政部门是无救助资金的。随着更多流动人口涌入无锡,对于未参保、无支付能力的流动人员来说,一旦发生意外,他们的医疗费用就成了很大的问题。

  黄纯代表告诉记者,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是解决“三无病人”费用的关键。尽管从法律规定来看,有很多途径保障救治费用,医院似乎不应该为钱发愁,但当面对伤者、肇事者、保险公司、法院判决时候,医院才知道“救命钱”来之不易。特别是一些交通事故,经过法院判决,伤者得到医疗费赔偿,但这笔医疗费并未指定给医院,部分伤者得到这笔钱后往往溜之大吉,并未支付其医疗欠费。黄纯代表还建议,可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对“三无病人”的救治,基金来源可多方筹集,基金由民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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