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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再打警察罪加一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26 江南晚报

  本报讯市交巡警支队昨发布消息,通报了最近连续发生的3起袭警事件,并公布对袭警人员的处理情况。

  23日下午2时许,家住溪北新村的女子何某违法搭乘男子朱某的电动自行车,车子在梁溪路行驶时开在机动车道上,被正在值勤的滨湖交巡警大队民警朱力强发现。朱力强依法拦下车子进行纠正。何某突然动手扇了朱力强一个耳光,继之以拳打脚踢。开车的朱某也发
起“威”来,揪住民警谩骂殴打,致朱力强脸部、颈部多处被抓伤,衣服、领带被扯坏。

  事发后,河埒口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根据交通指挥中心的监控录像和旁观目击证人的证词,滨湖公安分局24日对何某、朱某作出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实施刑事拘留的决定。23日上午10时许,崇安交巡警大队民警邹志清在锡沪路广瑞路口值勤时,接到庆丰岗传来信息,有一红色两轮摩托车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关。邹志清对其进行拦截时,驾驶该车的阜宁县人张建飞继续冲卡,将邹志清撞倒在地,致其身体多处挫伤。张建飞也被刑拘。

  10日上午7时许,两名高姓东台在锡务工人员,同乘一辆电动车违法行驶在隐秀路上,经过太湖大道路口时,被正在值勤的滨湖交巡警大队林警官拦下,进行处罚告知。两男子坚称“我们坚决不交钱,也不交车!”旁边一名协警员对其进行劝阻时,两人突然跳下车来,对其一阵乱打。协警员手掌被打骨折,警方对两人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法律界人士认为,随着交通法规的日益完善,警方对交通违法的处罚将更加严格。一些人们“见怪不怪”违法行为,将被追究处罚。根据法律,通常被刑拘的人一般将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有可能被诉上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汪自力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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