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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红十字标志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2:09 深圳商报

  滥用红十字标志将受罚

  我市2007年完成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改革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中国红十字法”普法电视电话会议深圳分会场获悉,我市将加强对市红十字会的扶持力度,争取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理顺市、区红十字会体制改革
,使市、区两级红十字会得以实现“两个转变”,即由从事人民卫生救护的社会团体向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转变,从挂靠市、区卫生局逐步向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转变。同时,滥用红十字标志将受到处罚。

  我市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了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扶持力度。

  据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介绍,目前,市红十字会已经完成体制改革,直接由市政府领导,副市长梁道行任会长。各区红十字会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07年全部完成改革工作。

  昨日的会议上同时强调,今后我市将加强对滥用、冒用红十字会标志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今后,市红十字会将与市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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