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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查出假冒“台湾水果” 消费者可索看进货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 通讯员蔡文胜、胡莉萍报道:声称卖的是“台湾正宗莲雾”,却拿不出相关证据,并拒绝标示真正的产地。昨日,武汉工商部门对假冒的台湾水果进行集中清查,一批假冒“台湾莲雾”被撤柜。

  据悉,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以来,虽然价格较高,但颇受消费者欢迎,一些地方出现了假冒台湾水果牟利的现象。为此,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查假冒台
湾水果,凡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不得标榜是“台湾水果”。

  昨日上午,汉阳工商分局对4个大型超市、26个集贸市场和零散水果店进行重点清查。在“汉商水果店”,店主指着柜上水果称“台湾正宗莲雾”,每公斤32元,工商人员要求对方出示进货证明,店主却称,“没有证明,放心,肯定是台湾的。”工商人员已勒令将这批莲雾全部撤柜。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假冒台湾水果主要有两种:用台湾水果种子和技术在大陆生产的;用大陆“土生土长”水果假冒的。一些市民往往不知情而高价购买了假冒台湾水果。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台湾水果时,可索要进货凭证查看。如发现假冒台湾水果,可打“12315”举报。另外,将督促经营者建立专门的“台湾水果”经营台账,对涉嫌侵犯台湾水果商标专用权的,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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