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困老人最高可获3000元救急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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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10月27日专电(记者胡苏)为了更好地关爱老年人,迎接即将到来的重阳节,厦门市老年基金会日前出台了《救急困难老人暂行办法》。 今后,凡是厦门市经济困难的老人因患重病或遇到突发性急难事件,均可向市老年基金会申请救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3000元。如有特殊情况,救济标准还可另行研究。
这个办法规定:本市60岁以上城乡老人,经济有困难,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和收入处于“低保边沿”的少数特困老人,因患重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经政府和有关方面救助仍有困难,本人及其子女无法解决的,或因遇到突发性急难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特别困难,影响老人生活,老人及其子女无法解决的,均可向市老年基金会申请救助。救急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