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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丧生无盖窨井 夺命窨井竟成“无主”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0: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7岁男孩姚立伟有个小名叫“黑小子”,在妈妈眼中,“黑小子”是个相当乖巧懂事的孩子。可是今年9月2日,这个活泼可爱的男孩在他即将跨入小学校门的前一天,让一个没有盖子的窨井夺取了宝贵的生命。姚凤英在几乎哭干了眼泪后,痛心地发现,几乎没有一家职能部门愿意承担这件事故的相关责任,她连续跑了多家与“肇事”窨井有关联的单位,得到的都是“与我无关”的答复。

  究竟导致孩子不慎坠入的“张口窨井”与谁有关?为了讨个公道与说法,姚凤英近日向南京市建邺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将建邺区河西新城区建设开发指挥部、鼓楼区江东新区管委会、建邺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列为第一、二、三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金、精神赔偿金等共30余万元。

  重探案情

  上学前一天儿子离奇失踪

  今年33岁的姚凤英目前暂住在建邺区上新河新河口大街10-7号。昨天下午1点,记者走进姚凤英的暂住地时,才发现该女子为了供养儿子上小学,暂时租住在面积仅为七八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内。听记者来询问孩子的情况,姚凤英未及擦拭的眼泪,已把她日夜思念儿子的心情全部写到了脸上。她红着眼睛摸出床边上一个崭新的书包说:“他还没有来得及背上书包,新领回的课本也没来得及多看一眼,每天都想去的学校只去了两次,就这样走了……”

  待姚凤英的情绪平静一点后,记者了解到,她是安徽涡阳人,结婚后不久,怀上了小立伟,可儿子还没出生,丈夫就因在外打工不知了去向,从此再也没有回家看母子俩。2001年,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姚凤英带着小立伟来到南京投奔亲戚。起先他们住在中华门亲戚家,直到去年,为了让儿子上小学并赚点学费,姚凤英搬到新河口大街暂住。

  今年8月底,小立伟已到了上学年龄,她赶紧给他在附近一所民工子弟学校报了名。今年9月1日,小立伟跟着妈妈第一次走进自己梦寐以求的校园,报完名的第二天,也就是事发当天上午,小立伟还随妈妈去学校领回了新课本,回家的路上,他一个劲问姚凤英:“老师是长什么样的?读书是不是很有意思啊?”中午简单吃完了饭,姚凤英因为还有零工要去做,她正准备带儿子一起去工地,可儿子突然称:“后天我就要上学了,我想在家看新书!”姚没想什么就同意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回竟是与儿子的永别!

  玩耍失足被窨井“吃”了

  9月2日晚上,姚凤英下班回到住所后发现儿子没了踪影,急忙四处寻找,几乎把整个街道找遍了也没发现一点孩子的踪迹!9月3日凌晨,她又含着眼泪从家到学校及周边地区都走了几遍,也没见到儿子熟悉的身影。当天下午,有一邻居听说小立伟失踪后,随即告诉姚凤英他在前一天下午,看见立伟和另一个孩子在绿博园北侧的一条道路上玩耍。听说这一线索,姚凤英又赶紧找到儿子失踪前的玩伴,那孩子比立伟还小几岁,只依稀记得和立伟一起在马路上玩,随后发现他不见了。

  当天傍晚6:00,姚凤英通过儿子那个小玩伴的指引,发现了那个没有盖的窨井,她随即找亲戚帮忙,到深不见底的窨井中查看。姚凤英的弟弟最先顺梯子下到井下,还用根棍子在井底搅了搅,又探下身子到水下摸查。一直摸到下面下水道管口时,他突然碰到一个软软的物体,但因为井水太冷且缺氧,他已没有力气提起。很快,南湖消防中队赶到现场,消防队员拴着安全绳下到井底探摸。

  不久,一个穿着红背心的孩子尸体被倒悬着提上地面。由于在水中浸泡已达30个小时,孩子不仅早没了气息连尸体都僵硬了,姚凤英顿时号啕大哭起来。

  悲愤母亲告了三家单位

  住在事发地一带的围观群众也都感到十分震惊与气愤,虽然这里位于江东路西段的末端,平时鲜有人来往,只有个别驾校的车辆偶尔经过此地,但这毕竟也是条公开让市民通行的道路啊!位于马路中央的窨井盖到底为什么会突然缺失?

  “十有八九是被人偷走了!”昨天下午,当记者随着悲痛万分的姚凤英重走上这段路时,很多附近知情邻居都忿忿如是称。记者看见,如今该段路与清河路的交叉口,已被有关部门用绿色的铁栏杆“隔离”起来。

  周围一些居民也含着泪表示,从事故发生时该处井口边积了厚厚一层泥土就知道,这口井的井盖丢失绝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可为什么不能及时把张口窨井修复好呢?”

  据姚凤英称,她已分别把建邺区河西新城区建设开发指挥部、鼓楼区江东新区管委会、建邺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列为第一、二、三被告,向法院诉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因地面施工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30余万元。

  三被告说法

  大家都说自己没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第一被告河西新城区建设开发指挥部,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已了解姚立伟坠落窨井死亡的全部经过。对于孩子的死,他感到非常遗憾,但该负责人认为,他们不应对该事故负责,因为该指挥部只负责纬七路以南地区的道路建设和管养,由于该路段属于纬七路以北地区,因此仍属于地区规划调整前、负责建设该路的鼓楼区相关职能部门管养维护。

  江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事发的这条路确实是鼓楼区5年前修建的,2001年下半年竣工投用,但是当时鼓楼区规划拟建一个工业园区,这条路的作用是入园道路,不属于城市道路。随着2002年8月区划调整,规划建设工业园区的区域划入建邺区范围,园区建设的项目也就撤销了。“那条路还是‘断头路’,前面是一驾校的停车场,原来附近的学校、居民都搬迁了,这条路本身就不是城市道路,因此不存在移交、接管的问题。”

  同时,记者从从南京市政部门获悉,这条路从未纳入过市政管养的范围,“在处理无盖窨井时,市政部门主要负责24小时巡查重点路段的市政设施,以及接受市民举报和投诉。一旦遇到井盖被盗、移位等情况,我们专职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勘查,然后通知相关产权单位,设立警示标志。”有关人士表示市政部门为此事坐上被告席确实冤枉。

  业内人士呼吁

  要给盗窃窨井盖立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主城区的污水、雨水等不同类别的窨井盖超过19万个,分属电力、煤气、自来水、电信等多个单位,其中各个单位的窨井盖都有被盗的情况,也让被盗单位头疼不已。根据统计,今年1-9月,南京市民关于窨井的投诉共有1968起,包括移位、损坏、跳盖、塌陷、丢失等毛病,其中丢失的井盖达到956只,“沿街道路各用户的管网要接到市政管网还必须设立一个用户井,这956只还不包括丢失的用户井,因为这个数量实在太大了,根本无法统计。”

  市政部门表示,在井盖的“盗与反盗”的斗争过程中,也采取了一系列防盗措施。比如在重点城区道路上加强巡查力度,或者在窨井底部安装防盗链等。“可是盗窃者依然猖狂,对于安装了防盗链的井盖索性将整个井框都盗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小立伟悲剧的发生让人悲痛,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该给井盖盗窃立法了!“主管部门也去抓过盗窃者,可是每次盗窃者只承认盗窃了一个井盖,往往被‘请’到派出所交个罚款就‘自由’了。如果能将这种偷盗行为提升至‘危害公共安全罪’,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大对‘源头’的控制,即对井盖实行定点销售、购买,让被盗窃的井盖无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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