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要进驻小区的知名物管公司实际只是“顾问”物业“变脸”看得新业主头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0:1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艾波报道当初买房时售楼小姐曾表示,今后小区的物业公司将是某知名国际品牌,收房时却发现是个本地公司,众多业主对此颇为失望。 据了解,收房时发现物业公司“变脸”的并不少见。 说得好好的,小区物业是国外某知名企业,收房时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问及
一些业主表示,买房过程中很看重物业,因为未来的“管家”不仅决定了楼盘的品质,也决定了今后小区的服务是否到位等诸多问题。据该小区售楼处透露,他们一直强调的是顾问,但由于销售商中途曾发生过变动,因此前面的销售公司是否说过此类话就不得而知了。最主要的是,目前业主拿不出文字资料,是否是售楼时有人进行了误导性宣传,类似的口头承诺已死无对证。 无独有偶,北片某小区的业主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开发商开始宣传的物业现在变成了顾问。 据悉,开发商在交房时,自己成立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新成立的物业表示,由于是“新手”,所以得请别人做顾问,有些专业问题还得多“请教”别人。很多业主对此担心不已,而入住后物业的一些表现,则加大了业主的担心。比如发生了小区保安打人事件,安全工作也不到位,放在家中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也因小偷攀爬入室而失窃。业主的另一个担心是,当时的物业费一交两年,不知道提前炒掉物业公司会不会有影响。 市房管局物管处介绍,交房时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属前期物业,一旦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就可自选“管家”。不管前期物业和开发商签了多少年,一旦业委会决定重换“管家”,该合约自动中止。另外,有规定显示,物业费最多只能收半年,业主有权拒绝多交的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