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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后闹事打警察一男子被判八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4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哈市松北区松北镇胜利村大耿家屯村民钟亮(化名)酒醉后不但在公共场所滋事,而且还动手殴打民警。24日,松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钟亮有期徒刑八个月。

  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钟亮酒后来到哈市松北区松北镇前进市场持刀滋事,有群众
报警,松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出警。民警到现场后,钟亮正在无故辱骂他人。民警表明身份,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处理,钟亮对民警拳打脚踢。民警请求增援后,钟亮被带回派出所,随后钟亮又将派出所报警台砸坏。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钟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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