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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露天广场法官判案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2:01 现代快报

  

社区露天广场法官判案说法
“如果你能对我跟对其他弟妹一样,我们也不会弄到法庭上见。”“被告”站在法庭上,面对自己70多岁的老父亲,仍是“恶语相向”。这是昨天上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在五福花园小区举办的模拟法庭上的一幕。重阳节前夕,现代快报联手秦淮法院老年庭的法官们,特地走进社区,给老年市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案情】

  房产引发家庭纠纷

  法庭虽是模拟的,案例却是真实的。今年71岁的李老汉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原来,一套位于秦淮区的房子产权是李老汉本人的,但他因为经常住在大儿子李宗多(化名)家,便想把这套房子卖掉。2005年4月18日,李宗多找到了买主,于是李老汉便委托李宗多把这套房子出售,但是,李宗多在得到42万元的购房款后,却不想把钱给父亲。李老汉只好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在昨天的“庭审”中,李宗多答辩说,父亲有三个子女,平时父亲对另外两个子女照顾较多,经常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一碗水不能端平。而父亲还住在自己的家里,如果现在把购房款给老父亲,万一老父亲把钱给了其他子女怎么办?所以他有权“保管”这笔钱。

  李宗多的“歪理”,在法律上却是站不住脚的。最终,法院判决李宗多把42万购房款如数还给父亲,并承担诉讼费用。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李老汉却乐不起来:“父子之间闹上法庭,总是伤感情的,但不这样,又有什么办法呢?”

  【现场】

  近百位老人旁听

  模拟法庭是上午9:20正式开始的,但在9点之前,近百位老人便把旁听席的椅子坐得满满的。秦淮法院老年庭庭长陶宁用一口南京话主持审判,“因为怕用普通话老人听不懂”。

  坐在旁听席上的老人,一边听,一边还窃窃私语:“年纪这么大了,还要上法院告儿子,真受罪。”当他们听完李老汉的陈述后,对李老汉充满了同情,指着被告席上的“儿子”,一脸不屑地说:“生出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真够受的。”

  就住在五福园小区的张大爷告诉记者,他活了70多岁,只有在电视里见过法官审案子是啥样,今天终于在家门口见到了,觉得开了眼界。他说,家里矛盾还是家里解决好,跑到法院去,多烦神啊。

  但旁边的刘老太太显然不同意张大爷的观点,她说,有矛盾当然去法院解决的好,不然谁服谁啊。不过说完,她还是一脸幸福地说:“我三个儿子对我们老两口可好了。”

  庭审结束,秦淮法院老年庭庭长陶宁还就老年人常见的一些纠纷进行了讲解,特别是房产问题。陶宁建议,老年人在处置自己房产时,一定要慎重,要多征集家里其他成员的意见,多协商,甚至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

  陶宁话音刚落,一位老人便把材料递给了他:“法官,你帮我看看我这么处理还行啊。”原来,这位老人已经79岁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他和老伴长期住在女儿家里,便想在自己过世后,把自己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赠与女儿,但是他不知道手续该怎么办。陶宁告诉他,这种情况最好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另外,最好把遗嘱公证一下,这样会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

  咨询活动到中午近12点的时候才结束,一共有50多名老年人接受了法官们的法律服务。

  快报记者 朱俊骏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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