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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车辆不能超限超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5:4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薛昆)针对我省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府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决定从11月1日起,将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底,确保我省车辆超限超载稳定率控制在4%以下。

  六大问题制约我省治超工作

  我省治超领导小组由15个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工作中,省治超办对工作协调不够,部门之间的联合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对治超工作的参与度不够,投入的力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治超的需要。

  市县政府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够,个别市县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导致短途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严重、卸载难,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312国道咸阳永寿和108国道渭南韩城境内。

  各级治超机构自身组织不健全,工作流于形式,对工作协调和指导远远不够,不能满足治超工作需要。

  治超以来,全省共有425名交通执法人员被司机打伤甚至致残,交警也受到攻击,一些暴力抗法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

  高速公路路面治超工作滞后,榆林境内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十分严重,个别路段超限超载率已达到79%。

  有些检测站少量卸载并收取补偿费后放行,这就在社会上造成了光收费不治超的不良影响。

  我省治超分三个阶段进行

  从现在起到2007年底,我省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是强化启动阶段,目标是将目前的超限超载率恢复到我省治超最好时期的比例,也就是8%以下。

  11月1日起,启动56个高速公路治超检测站,全面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全面强化阶段,目标是明年上半年,将超限超载率降到4%左右。在重点路段上采取“堵截、劝返、疏导、卸载拆解”等多种手段,对超限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努力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入省境、不上高速公路。

  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目标是稳定成果,将超限超载比率稳定在4%以内,并建立长效机制。

  “绿色通道”车辆不能超限超载

  省政府指出,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货总重,必须符合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55吨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凡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经检测认定属于超限超载的应自行卸载,拒绝卸载的由治超检测站实施卸载。

  军警车辆应自觉遵守超限超载治理规定。对假冒军警车辆或持假证件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处理后移送军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超限超载运输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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