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强索前女友“损失费” 一恶男获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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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9: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李凤玲 李平 实习生 刘小娟)丁某破门而入前女友的房门后,看见其与现任男友睡在一起,不由妒火中烧,以索要损失费为名,抢走了3800元。 去年底,女友红红(化名)提出与丁某分手后,丁某仍不断纠缠红红,希望能够“破镜重圆”,但红红一直不给他机会。今年6月8日下午,丁某再次来到红红家门口。此时,
丁某闯进去后,强逼华华下跪遭拒,遂对华华拳打脚踢。他还扇了红红两耳光:“你要么跟我谈朋友,要么赔偿我的损失,不给钱就把你剁成肉酱……” 红红无动于衷。丁某强行从华华包内抢走4300元。“你把钱拿走了,我们没钱过生活了……”经红红一再央求,丁某退了500元。 受害人报案后,警方将丁某抓获。昨悉,丁某被江汉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