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入住率低也应供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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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市民王先生今天在电话里说,自己买的新楼盘今年8月才交房,目前大多数住户正忙
对此,王先生非常不解,因为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省城多数新建小区刚开始的入住率都不高,有些业主可能是投资买房,一般要过上两三年入住的人数才会逐渐增多。那么如果入住率高时才能供暖,岂不是要等上两三年? 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购房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为住户供暖的,住户只要缴纳了费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物业管理部门就应该为其供暖,不供暖就是违约。而如果因为有人不交钱而停了其他人的暖气,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具体事件中,可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按照表决程序通过业主公约,约定对于拒不缴费影响他人利益者的处理方法。 除了咨询本报问暖热线之外,广大市民朋友也可以直接拨打供热企业的“温暖热线”。 济南市北郊热电厂:85871966 济南市南郊热电厂:82977441 济南市明湖热电厂:85807484 济南市区域供热公司:86911206 济南市开发区热力公司:88914412 济南市热力工程公司:829839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