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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装修一新后业主要出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44 深圳商报

  租房装修一新后业主要出售

  律师称租户有权要求赔偿装修费

  【本报讯】莫女士最近遇上件烦心事,自己租了一套房子,好心好意将租房重新翻修,本以为可以安心入住,谁知业主在知道此事后,居然通过中介要将房屋出售。

  据莫女士介绍,今年6月中旬,她来到园岭新村想租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6月26日,她和业主黄先生取得联系,黄先生将自己制作的2份租赁合同交给莫女士,莫女士向业主表示想重新对房屋内部进行翻新,“只要你觉得住得舒服,怎么装修随你。”黄先生十分爽快地答应下来。

  莫女士入住后,于7月1日开始着手对房屋进行重新翻修,包括买家具总计花费近4万元,直到8月1日才入住。但从9月中旬开始,房产中介公司便陆续带人过来看房。莫女士与黄先生进行交涉,黄先生却表示,“家中小孩准备出国要用钱。”

  国庆节后,黄先生打电话告知莫女士,他准备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50多万。“他让我拍下房屋内部照片,说是交评估公司审核,并保证让我租住2年甚至2年以上。”莫女士说。随后莫女士拍了屋内照片29张全部交由黄先生,但令莫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她所拍的照片居然到了房产中介的手里。莫女士随后再次联系黄先生,但业主的回答却令租户心寒,“房子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你最好马上搬。”黄先生对赔偿事情只字不提,只要求租户尽快搬走。

  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定航律师介绍,莫女士和业主所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业主在收取租金后,又要将房屋出售,并将信息公布给中介公司,属违约行为。但由于协议租期不明确,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不过双方要进行协商,如果业主提出解约,3年以内租户有权向业主要求装修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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