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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网上敲诈前老板30万被判4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今年5月17日,武汉某建材公司老板司马打开电脑,系统提示他收到了一封“问候信”。然而,当他打开邮件,却吃惊不小。

  “立即往下列账号汇款30万,否则让你公司名声扫地!”在这封邮件中,对方以损害司马的公司品牌产品形象为由,要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30万元。

  至28日,对方先后通过3个电子邮件,给司马发出了多达16封同样的“问候信”。

  担心公司形象受损,5月27日,司马向该指定账户汇款2000元,并告知对方已付钱。当日,在得知该银行卡上有钱后,对方在广州市取款1900元。28日,司马再次收到同样的敲诈信,被迫又汇款人民币1000元。其后,司马向警方报案。

  5月29日,警方在广州抓获嫌疑人杨煜。经电子数据鉴定,警方发现杨煜所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中存在一个被删除的文件。其内容与发送给司马的敲诈“问候信”内容相同。

  对上述事实,杨煜很快予以供认。而银行取款录像资料,也证实杨煜于5月27日在广州市某银行AMT机上取款1900元的情况。

  经查,杨煜是湖南省娄底市人,曾在司马的公司工作。警方很快查明事实,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5月30日将其刑事拘留,7月6日将其逮捕。

  江岸区法院一审认为,杨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邮件发布信息对他人进行威胁,强行索取公民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既定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是未遂犯。据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杨煜有期徒刑四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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