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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惩罚合法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6:02 SMG《东视广角》

  导语:不久前,东视广角陆续接到三名女职工打来的电话,反映她们在工作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这三名女职工分别 在上海的知名超市和美容院工作。可在她们的身上,却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件。一起来看广角记者李翔的调查报道。

  今年40岁的杨女士是一位下岗职工,儿子在一所中专学校读书,家境并不宽裕。去年,杨女士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 保健品推销的工作,可是,去年年底,一件令她感觉备受污辱的脱衣检查事件,不仅让她失去了工作,而且让她至今无法理解 。

  

  杨女士:你不叫我上班,我也就,也就无所谓了,因为这个权力是在你的手里面。但是我说,事情要说清楚,我到底 偷过东西还是没偷过?

  

  事情还要从去年的12月初说起。当时,杨女士作为一家保健品公司的促销员,被派驻到一家连锁超市工作。刚刚上 班,杨女士就听说了,这家超市有一些特殊的规矩。

  

  杨女士:每天晚上下班出门的时候,包要给保安看的,保安一定要查包的。

  

  初来乍到的杨女士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提出异议,毕竟找一份工作不容易。于是,她每天都自觉配合保安查 包,直到2006年12月11号这天晚上。当时,天下着雨,杨女士在门口没有看见保安在岗,回家心切的她就离开了超市 。

  

  杨女士:他(保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过来了,叫得声音很响的。他说,你下班了?我说下班了呀!他说下班了你 怎么又讲不清楚了?你又忘记了?我说什么叫忘记了,他说包呀!叫你包打开打开,你怎么查包又不知道了?

  

  面对盛气凌人的保安,杨女士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于是和保安争执了几句。

  

  杨女士:后来我说了,我说下次你叫呢,声音稍微轻点,我说你这样一叫,我脸也红了。这个保安就说,红什么?不 偷东西脸红什么!

  

  当时是晚上8点钟,超市还在正常营业,两人的争执引起了顾客的围观。当着许多顾客的面,保安还是把包仔仔细细 地检查了一遍,并且要求杨女士到办公室去见一位姓徐的领班。

  

  杨女士:进去之后,他把我的包一扔,往凳子上一扔。办公室里的领班就说,天然元,做什么?她就这样问我。我就 说了,小徐,我跟你解释解释,她说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她就这么说。因为第一点,你跟我们保安吵架,你就不对了。

  据杨女士说,当时领班把她的包里里外外又翻了一遍,还是没有翻出什么东西来。而保安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杨女士:他说你下面穿什么?我说下面一条裤子,没有口袋的,我口袋就翻了给他看。他说上面,我说上面就是一件 衣服,一件黄的夹克衫,而且衣服的口袋很小,两只小口袋,他说你口袋给我看,我两个口袋当时就翻出来给他看,当时我就 哭了,我说我真的没东西。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一边哭,一边解释,但是,对方就是不相信。

  

  杨女士:他说你里面穿的什么?我说里面就一件羊毛衫,我说没东西了,而且羊毛衫里面就是胸罩,我说真的没东西 了。他说你里面给我看看,我当时就,因为羊毛衫束在裤子里面,我就把衣服拉出来,拉出来就把身体上给他看了,我说里面 真的没东西,如果我真的有东西也要落下来了,我里面就一个胸罩。

  

  看到杨女士在哭,旁边的女领班发话了。

  杨女士:她就说,这样吧,你罚10块钱,开张单子罚10块钱。我当时真得很气很气,我说我为什么要罚10块钱 ?既没偷东西,又没有什么,而且你查了两次了!她说因为你没配合好保安,没主动给保安查包。

  

  这时的杨女士,已经气得号啕大哭,浑身发抖,话也说不出来。

  杨女士:我牙齿在那里嗒嗒嗒发抖。然后这个女的就说了,你不做贼,心虚什么?就拿这句话回答我。你心虚干吗? 你偷东西了吗?如果你不偷东西你心虚什么?拿这句话来回答我,真的是一刀一刀捅在我胸口。

  

  忍无可忍的杨女士打电话向110报警,民警到场,证明了杨女士并没有偷东西。然而就在她走出店门那一刻,却接 到了雇佣自己的保健品公司的电话。

  杨女士:她说你明天不要上班了!

  

  事情发生以后,我们的记者联系了这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据一位营业员介绍,这家超市,对员工进行搜包由来已久。 而且,目前还在实行。

  营业员--声音、画面经过处理

  对于这次的事发经过,超市方面没有做出解释,同时,还告诉员工,不允许对外声张。

  营业员--声音、画面经过处理--我们开了个会……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家超市的一位保安,据他说,当时那位保安,目前已经被停职。

  保安--声音经过处理--

  

  记者出镜:从杨女士陈述的过程来看,她遭遇了不公正的待遇,人格也受到了伤害,目前,她还在和超市以及保健品 公司方面进行交涉。让人遗憾的是,类似杨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在美容院工作的小李和小琴碰到的事情,同样不可思议。她 们告诉记者,最近,她们受到了店长的惩罚。而惩罚的方式却让人难以理解,那就是--脱衣服。

  

  小琴:我心里很难受,简直还是很不敢相信的嘛!我想,我是绝对不会脱的!

  

  不久前,小琴和小李,应聘到上海永琪美容美发公司的罗秀店做美容师,当时,她们和另外一些员工,在这家店里接 受了一种颈椎按摩的培训。

  小李:当时导师培训完之后,然后老板就讲了,你们这个手法要好好练,到时候手法不好的话,就罚我们跳脱衣舞。

  

  这种说法听上去让人匪夷所思,不过小李和小琴接下来的描述,就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12月8号那天是星期五 ,店长李楠对员工们的手法进行了考核,发现有近一半人员不合格。于是,12月10号深夜,美容院在开完例会后,店长李 楠说了一句让人吃惊的话。

  小琴:当着很多发型师的面就说了一句,女孩子全部上去脱衣服。【那当时下面没有反应吗?】没有一个人吭声。然 后我们就脚步放得很慢,而且心里很(纳闷)的,不会是真的吧!

  

  接下来,美容院的负责人把员工叫到了楼上,店长李楠拿出一个本子,开始叫名字。

  小李:因为她事先也没有说,谁要脱,谁不脱,就是说她让谁脱,就谁脱。

  

  据小琴和小李说,第一个被叫到的美容师因为害羞,并没有马上脱下衣服,但是李楠很快就发出了威胁性的指令。

  小琴:口气很硬嘛,然后说,不脱罚款!

  小李:下面的人有几个就说了,裤子就不脱了吧,还要全脱啊!后来老板就说,那就第一次就给你们让一让,就脱个 半身,下次要是再这样就全脱。

  小琴:那个女孩子就开始站起来脱了,当她脱得只剩一层内衣的时候,然后说内衣不会也脱吧!然后她(李楠)就说 ,脱!

  小李:反正就是让你必须一丝不挂。

  

  编后语:小琴和小李告诉记者,她们最终拒绝了店长的无理要求,并且因此失去了工作。那么,美容院是否真的让员 工脱衣服作为"惩罚"?他们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如果真的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性质又是怎样的呢?稍后我们 继续关注。

  

  2006年12月29号,记者来到了永琪美容美发公司罗秀店,向店长李楠求证此事。

  

  李楠:我们是全体员工考试,一对一。几个一组,几个一组。

  

  店长李楠告诉记者,当天晚上,的确有16名美容师被带到楼上的美容间里,不过,她们不是因为考试不合格而被惩 罚脱衣,而是在做美体练习,而美体练习,本来就需要员工们脱下上衣。

  

  李楠:你基础都不过关嘛!我们衣服肯定是要脱下来的。作为女孩子,相互之间把她关在一个房间里去操练,这是非 常正常的。

  

  对于李楠的这种解释,小琴和小李表示,当时完全不是练习,而是一种侮辱。

  

  小李:她就是让你把衣服脱掉给大家看,看了以后再穿上,然后她们就叫下一个。【那不是做一种练习吗?】没做练 习,给她们看了以后就穿上。

  

  那么,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向美容院表示,希望能够采访一些当晚在场的当事人。半个小时后,美容经理 孙小姐和三名员工来到了记者面前。她们表示,当晚脱衣服的确是为了做美体培训,而不是作为一种考试不合格的惩罚。不过 ,尽管她们同在现场,对事实的描述却大有出入。

  员工:[你们的那个美容经理和李楠老板脱了吗?]她们没有呀!

  美容经理:我们都脱了呀!

  

  在采访过程中,一名姓徐的员工向记者表示,店长当时的确说过"不脱就罚款"这样的话。

  小徐:一开始我是不愿意脱的。搞搞搞,搞到后来她说"你们不脱就罚300块钱"。[后来你们都脱了吗?]都脱 了呀![你也脱了吗?]脱了呀!

  李楠:这个话当时呢,的确是我随便讲了一下。

  

  从杨女士和小琴和小李的遭遇来看,一些企业对于员工不够尊重,甚至有人格污辱的嫌疑。那么,作为用人单位是否 有权如此对待员工?为此,记者走访了《劳动法》领域的专业人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

  董保华:大部分国家呢不认为两个平等主体之间,一个可以去处罚另一个。处罚应该是一个国家的专属权,只有国家 机关对公民才可以进行罚款。

  

  董教授认为,超市无权对杨女士实施罚款;而美容院因为小琴和小李不肯脱衣服就被罚款300元,同样是一种不合 法的行为。

  董保华:在我们中国,搜包、脱衣,这些一般在社会公众的认同里,都认为它是一种人格侮辱。【那他可不可以说, 这是我的工作需要?】那我觉得这个不可能,因为即便是你有这种管理的要求,但是一定要化成是员工的一个自觉行为,像搜 包啊,脱衣啊,如果在员工不愿意做的情况下,你勉强叫他去做,可能就会涉及到一个强迫劳动,一个人格侮辱的问题。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由于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原因,劳动者往往会成为弱势群体。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管理人 员会动辄以解雇为要挟,对员工提出无理要求,那么,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解聘员工呢?

  董保华:我们国家实行的解雇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她本来就没有义务来配合你,要怎么搜身啊,要怎么脱衣啊,因为 你本身就是违法的,她完全可以抵制你。如果她只是对你这个违法行为或者不是很道德的行为进行抵制,她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即便是有过错,按照《劳动法》的说法,也还要严重违纪、严重触犯了你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造成你重大损失,《劳 动法》才允许你解雇。

  

  "脱衣风波"发生几天后,小李拿到了一张"当场辞退员工办理手续及领取薪资证明单",其中对她的辞退原因做了 描述,内容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及管理上增加障碍"。

  编后语: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这本无可厚非,前提是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企业的发展要靠每一位员工的 努力奉献,然而任何粗暴的处罚方式不光损害员工的身心,也有可能触犯国家的法律。同时,我们也提醒有过类似遭遇的企业 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有尊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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