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因1.2元官司成名 "刁民"丘建东屡败屡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7:33 中国新闻网

  

10年前因1.2元官司成名"刁民"丘建东屡败屡诉

  10年前,丘建东就以状告电信局乱收费,要求赔偿1.2元而一夜成名。10年中,尽管输多赢少,他还是接连不断地“挑”起22起针对垄断行业的公益诉讼官司。他想用这一个个具体的案例,来一点一滴促成制度的改良,推动中国法制的进程

  2月9日下午3时,坐在靠窗的摇椅上,丘建东正和一个从北京来访的记者悠闲地喝茶聊天,茶几上的手机突然响了。电话是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打来的。法院受理了丘建东代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法官让他第二天去取相关材料。

  “明天不行,我要去北京,和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这个体形瘦小、戴副金边眼镜的男子,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着电话那头大声地喊起来,“我可没骗你!”

  这的确不是玩笑。2月13日,丘建东起诉中国法制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与个人侵权纠纷一案二审将在北京开庭。2月10日,丘建东将只身踏上从龙岩开往北京的火车,迎接这场即将到来的官司。

  这场官司源于丘建东时常阅读的两本专业法律书籍。2005年年初,身为龙岩市海平面法律服务所主任的丘建东发现,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行政类:行政赔偿诉讼》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两书中,都收录了公民汤炳兴状告福建省龙岩市交警违法扣车申请行政赔偿一案。编者详细介绍了该案件审理法院及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唯独没有标出代理人姓名。而该案的代理人,恰巧正是丘建东。

  “《案例选》是根据法院判决书改编的,判决书是法院、当事人和代理人三方智力劳动的成果,三方都有权在这个成果上列名。这本书侵犯了我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列名权。”刚开始,丘建东只是想讨个“说法”,向出版社要个“名分”,但他发现这个案子有可能告到最高人民法院时,想法立刻就变了。

  《人民法院案例选》一书,是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编。由于该研究所并不是独立法人组织,起诉时就可能涉及其设立者——最高人民法院。那么,最高人民法院能不能当被告?哪个法院来审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司?下级法院会不会受理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的案子?这个从未有人触碰过的法律空白点,让从事了10多年法律工作的丘建东产生了浓厚兴趣。

  为了将最高人民法院列为被告,丘建东可谓煞费苦心。他先是起诉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5月立案并开庭时,丘建东出其不意地提出:追加最高人民法院为被告。

  “嘿嘿。当时整个法庭都惊呆了,好长时间没人说话。事后,一名法官当面说,老丘,上了你的大当了。”丘建东回忆着,笑得很得意。

  尽管法官在法庭上将丘建东的追加被告记录在案,并给了他15天的举证期限,但丘建东并没有等到再次开庭那天。仅仅几天后,他收到驳回起诉的裁定书,其中对追加最高法院为被告一事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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