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私家车丢失两年后成为执法局公务车(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9:13 国际在线

  车主质疑

  ■一天开了2万多公里?

  违章车被拖走后,假如6个月内无人领取,按照规定,应上缴财政。据熊玉生解释,薛先生的“长安之星”被拖走后,一直放在停车场,等待车主接受处理,但车主一直没有来,执法局准备按无主车辆进行拍卖。

  既然是准备拍卖,该车为什么会被执法局的人开着呢?熊玉生说:“2006年11月中旬,当时执法局车辆调配不够,便将此车暂时调给执法局机动大队使用。”他还表示,车被薛先生找到时,这辆“长安之星”仅仅被使用了一天而已。

  对此,薛先生反驳,自己的车被拖走时,才跑了3万多公里。而找到该车时,里程表却显示已跑了5万多公里。

  ■2万元损失谁来赔?

  当时,在确定该车被“盗窃”后,为该车办理保险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付给了薛先生4万多元的保险理赔,并签订了理赔协议。协议上注明,赔付之后,该车的所有权将属于保险公司。

  而现在,当薛先生意外发现自己的车并非遭盗窃时,他感觉自己拿4万元的保险金太亏了。

  薛先生算了一下,除去车跑两年之后的折旧,大概损失了2万元。他要求,管城区执法局要把这些损失赔偿给自己,并公开向自己道歉。

  “最重要的,我希望执法局能改变写粉笔字的告知方式,拖车后应该尽快设法联系车主。”薛先生说。

  ■拖车咋不保留相关证据?

  管城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熊玉生坚持认为,执法局在拖车时一定会在现场留下粉笔字告知。他介绍,当时接到群众举报说有很多车堵路,执法局随后便将车拖走,并在地上留下了执法局的电话。“我们都是按正常执法程序进行的”。

  薛先生要求执法局出示车辆违章和进行粉笔字告知的证据,熊玉生却表示没有当时的图片、录像资料,只有一张该车进停车场的入库通知单。薛先生等了近一个小时后,也没有见到这个入库通知单。

  薛先生表示,在保险公司、派出所进行现场勘察时,均进行了图片拍摄等取证。这些图片可以证明现场没有任何明显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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