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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者欲起诉贫困生续:称受助者要有感恩之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01:35 新京报

  ●我资助他是想让他好好读书,但没有想到他早早离校,现在投入进去的钱岂不是白花了。毕竟,我的善心在这儿被刺痛了。

  ●如果他真的有苦衷,我是不会起诉的。如果他还想继续修完学业,我还是会继续资助下去。我希望他还在北京,希望他明天能看到《新京报》这篇报道,再主动与我联系。如果有误解,也是可以协调的。我起诉他,不是为了讨回学费。

  ●(以后)我会事先调查一下这个受助对象的情况,比如他的学习成绩、个人品行等等。另外,我也会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不像现在,给了钱,什么也不知道,连他什么时候离校也不清楚。所以,有了这次教训也有了经验。

  -对话人物 李富华

  45岁,重庆市开县人,目前在经营一家玻璃店。

  -对话动机

  7月30日,重庆人李富华正式委托律师高精忠,拟将自己资助的北京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段霖夏告上法庭,追回4万多元学费。原由是,段在读书期间未能完成学业,四年仅修完12门课中的一门。让李富华接受不了的还有,段霖夏与他和学校都失去了联系。

  高精忠律师认为,捐赠者的善举是一种赠与行为,与段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二者之间虽无书面合同关系,但从捐赠的目的来看,可知道捐赠是附义务的,即受赠者负有将善钱用于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义务。事实上,段霖夏违反了这一义务。

  李富华欲起诉自己捐助的学生,他想得到怎样的结果?受捐助的学生失去联络,是不是有自己难言的苦衷?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削弱以后人们献爱心的动力?昨日,记者通过电话和李富华对话。

  昨日,李富华在接受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一再表示,希望受资助的学生段霖夏能看到这篇报道,再主动与他联系,如果有误解,也是可以协调的,起诉他,不是为了讨回学费。

  发现受助人早已离校非常寒心

  新京报:你是怎么想到要起诉自己捐助的学生段霖夏(以下简称“段”)的?

  李富华(以下简称“李”):心里难过。我资助他是想让他好好读书,但没有想到他早早离校,现在投入进去的钱岂不是白花了。毕竟,我的善心在这儿被刺痛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发现段已不在学校读书了?

  李:时间应该是7月23日左右。那天,我在万州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四处求助无望时,想起了在北京读书的段。毕竟他在京城,知道的情况、认识的人应该比我们多。

  于是,我给他打电话,发现无法接通。进一步查询,发现他早已离校。

  新京报:你和段一直有电话联系吗?

  李:没有。他入学后曾留给我一个手机号和寝室电话。

  后来,他打电话过来说手机号换了,但没有告诉我新号多少。一般,都是他打电话来。

  新京报:联系不上他,你当初心里有没有打鼓?

  李:担心他出事。但听媒体说段早已离开学校,可能自动退学了以后,说心里话,我非常寒心。唉!苦心等待的却是心酸。

  新京报:你等待什么?

  李:等待他学业有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捐4万多块相当于我一年的收入

  新京报:当初怎么想到要资助段上学啊?

  李:那是2003年8月,报纸上大篇幅报道了一个为了上学到万州当扁担(记者注:靠帮人家扛、搬东西挣苦力钱)的学生的事情。因为我出身农村,从小吃过不少苦,也没有读过多少书,能理解想读书而没有钱读的心情。所以,我就打算资助他。

  新京报:你当时有经济实力资助他?

  李:不算富裕,但生活不成问题,每月拿出三五百块钱问题不大。

  新京报:家人都赞成?

  李:不赞成。起先,我也不敢告诉老婆。时间一长,他们也慢慢知道了,也就不再反对。

  新京报:你前后资助段多少钱?都通过什么方式给他?

  李:一共4万多块。当面给的、通过银行划款的,都有。

  第一次2000块,就是在自己办公室当面交给他父亲的。最大一笔是2.4万,通过工行汇款过去的。

  新京报:这4万多块钱都是你做生意赚来的?

  李:是的。我现在做玻璃生意,以前干过很多活,照相、修钟表等等。

  这钱也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分次汇给他的。4万多元,相当于我现在一年的纯收入。

  新京报:事到如今,你的家人埋怨过你吗?

  李:当然。几天前,78岁的老母亲知道后就抱怨过,她说,“当初让你不要管,你要管,现在好了,4万多块钱连泡泡都没有冒一个。”新京报:那你现在后悔吗?李:有些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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