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专家:活体捐献不可能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11:52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盛学友

  为了能够尽早结束“渐冻人”无法治愈的绝望,包俊艳希望捐献活体,“只要有益于医学发展,要我哪儿,我都舍得!”结果却是处处碰壁。为什么这高尚的理想却无法得到呼应呢?

  医学专家:捐献“活体”法律不允许

  “捐献整个‘活体’是不可能的,全世界的法律都不会允许!”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专家陈忠华教授明确地告诉本刊记者,包俊艳的想法不可能实现,

  陈忠华进一步解释说,活体包括器官和组织,不可再生的器官和组织是不能活体捐献的,可再生组织、体液可以捐献给医学研究,“但前提必须是有这样一个课题研究小组,否则便会捐献‘无门’!”

  可再生组织、体液包括血液、唾液、脑脊液、骨髓等,“脊髓不能再生,因此不能捐献脊髓。脊髓全部没了的话,人还能活吗?”陈忠华说,“脊髓捐献了,不是瘫痪,就是死亡,多惨啊,想都别想!”陈忠华认为,这其中包涵了一个伦理学问题,“特别是还有一个安乐死的因素。不管你目的多么伟大,只要提前结束了病人生命,你就充当了杀人角色。”

  对于包俊艳“活着时供医学研究”的想法,陈忠华认为“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她的一个想法而已。”陈忠华说,取活体的某些组织做医学科研,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并且必须符合当事人知情同意、无伤害论等基本原则。程序很严格,手续很繁杂。包氏家族成员同意医学科研机构采取血液,同意对其基因进行研究,对家族遗传史进行研究,“这已经很伟大了,已经做了贡献了。”

  生命伦理学专家:崇高不能超越生命

  我国著名生命伦理学专家、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韩跃红,就包俊艳捐献活体供医学研究问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医学和研究行为必须以不伤害病人和受试者的生命、健康为前提,既便是为了发展科学,也应优先考虑受试者的安全,“生命是最高价值,即便是发展科学,不管有多高尚的目的,都不能伤害人的生命和健康!”

  根据《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条约》以及国内外等有关伦理规定和文件,科学研究与发展,要以不侵害任何人的个体生命权和健康权为前提,要把病人的生命、健康和治疗效益放在第一位,“因为人的生命是最高价值”。  

  “因此,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高于发展科学的需要。”韩跃红认为,这并不是说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也不要为科学发展做出一点贡献和牺牲,“关键是所造成的损伤是个人所能、所愿意承受的,并且不会导致对未来健康和生活的严重影响。”

  对于功能性损伤,虽然病人当时会很痛苦,但这种损伤是可逆的,可以恢复,并不会影响其生活。韩跃红介绍,包俊艳捐献可再生的、伤害极小的组织,如一定量的血液、脑脊液等,供医学研究的话,“不仅可以理解,也是可行的,但需要有一个研究单位出于科研需要而接受捐赠,并经一定的程序,如经过伦理委员会的集体审查,以确保她是在没有任何压力、胁迫、欺骗下知情同意的。”

  但现在没有任何人胁迫,包俊艳自愿捐献活体,目的是为了供医学研究,解除更多病人的痛苦,为什么还是不被允许呢?“所以,包俊艳这个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韩跃红认为,确实有很多人认为献身科学很崇高,“但再崇高,也不能超越人的生命价值。科学最终也是服务于人的。如果为了发展科学,而用活人或活体器官作试验,就彻底背离了科学的宗旨。”

  如果我们容忍以科学的名义去侵害哪怕是一个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就意味着科学可以突破不伤害人的道德底线,科学家的人身伤害行为可以非常特殊地免于道德、法律约束,“这显然是荒谬的。”韩跃红认为,“有一种道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那就是法律规范。”立法时,进入法律规范的,首先是要合乎伦理的,“法律不仅要有效,而且还要合乎伦理。违反人类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的法律就是恶法。”

  “没有充足的理由,不能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权,也不能侵害任何人的健康权——这就是一个底线。”韩跃红告诉本刊记者,包俊艳活体捐献不可再生器官或组织,在法律上不被允许,“理由一是可能会影响到捐赠者的健康,严重时可能会危及其生命;二是法律如果允许活体捐献不可再生器官或组织用于科学试验,意味着这种法律以及它所代表的国家极其蔑视个人的生命价值,这将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非常有害的引导作用。”

  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各项人权中,是位阶最高的,“即便是出于发展科学的需要,也不能侵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正如《纽伦堡法典》所申明的:人体试验效果对于受试者的重要性,必须始终大于对科学研究和对人类社会方面的意义。

  (《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0月下半月总第356期)

[上一页] [1] [2] [3] [4]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