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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色?戒》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4:45 《法律与生活》杂志

  口述/董彦斌 整理/孙欣

  《色?戒》在国内创下票房新纪录的同时,也引起了一场关于国内电影分级制度的热烈讨论。这场讨论,是由中国政 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的起诉引起的。

  看《色?戒》不爽

  早就听说《色?戒》要在国内开演的消息,我打定主意要去看看。虽然没看过张爱玲的这部小说,可是我一直是李安 的fans。《色?戒》在国内如火如荼的宣传攻势,更是诱人一睹为快。

  11月9日,我花了50元到北京的华星国际影城观看了这部影片。影片果然很精彩,可是到某些地方的明显的删节 还是让人不爽。后来与朋友讨论,他们也有这个感觉。虽然删节没有使电影支离破碎,可是影响了剧情。比如,王佳芝跟易先 生的感情突破,在我们看来就比较突兀,因为能体现这段感情突破的床戏被删节了。其实,李安是想通过那些床戏和裸露的镜 头,来表现人物的内心变化,有用意的。很可惜,都被剪掉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体绘画等就可以作为艺术品陈列在展览馆里,能体现剧情的电影情节却要被删掉,就不能接 受呢?听说原剧中有一段镜头是王佳芝裸体坐在窗台上,只是背部的展现,这个为什么也剪掉,这跟油画中的人体写生有什么 区别呢?

  从前,也跟朋友们一起讨论过国内电影分级制度,有些看法,看过《色?戒》之后,想做点事情的想法油然而生。

  我找到我的律师朋友,王振宇,他们律所以做公益诉讼而闻名。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请教有无可行性,他肯定 了。于是,我花了两三个小时写了一份起诉状,全权委托他代理,相对我这个法学博士,他作为律师更熟悉相关法律程序。

  为了《色?戒》,为了《色?戒》的千千万万观众,我要打我这一生中的头一个官司。

  我一生中的头一起官司

  11月12日,我在律师的委托代理书上签了名,第二天,他们就帮我递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我告的是北京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我认为,完整版的《色?戒》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放映以来 ,广受赞誉。作为电影产品的消费者,中国观众并不缺少判断力和欣赏水平,有公平消费的权利。而作为电影放映方,华星国 际影城应提供完整的电影让消费者观赏,对电影情节进行判断的资格,应主要属于消费者,至少属于成年消费者,而不是电影 审查机构和放映方。被告放映删节版,侵害了观众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广电部门在审查电影过程中标准过于严格及未确 定电影分级制度之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造成对我观看电影《色?戒》时的精神侵害。

  我要求北京华星国际影城更换删节版为完整版的《色?戒》;两被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我打这个官司,首先就是想维护消费者利益,其次是想完善电影分级制度。作为成年人,我认为我们不需要监护人。 改革开放这30年,早令中国的成年人具备了极强的判断力、接受力。在欣赏电影艺术作品上,我们不需要监护。

  其实,打官司这事,就是一念之间决定的,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事情确实在短期内,起码目前看影响了我的生活。

  法院交给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我还没有得到律师的消息时,14日,一个朋友发给我一条短信:“我从网上看到没有立上案。”我马上打开电脑 ,看到《京华时报》已经刊登了我打官司的消息,其中确实写道:“西城法院收到董彦斌的起诉材料后,进行了初步审查。最 终,认为董彦斌还需提供没有删节的《色?戒》电影版本作为证据,该院当天未准其立案。”

  然后,我还没有与律师沟通,很多电话就打进来了。有媒体的,有朋友的,他们的问题大同小异:你为什么要告?是 炒作自己吗?有没有完整版的《色?戒》?我都一一耐心回答,对每个来电者说一遍同样的话,让我很累。

  网友们对这件事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支持者很多,还有网友提出要提供给我完整版的《色?戒》。我的家人也都表 示支持。这些,都让我感觉温暖,感觉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与律师沟通后,我又写了第二份起诉状,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这次,我只起诉了华星国际影城,理由与之前 的类似。海淀法院以与西城法院相同的理由拒绝立案。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怎么可能拿到完整版的《色?戒》电影版本呢?如果有,我也就不买票去电影院看了。如果有 ,我甚至可以开电影院了。

  感谢那些热心要提供完整版的朋友们,只怕法院所称“完整版”的是电影拷贝而不是碟片。我们去哪里找完整版拷贝 ?

  法院的理由高明又荒谬,他们交给我——一个普通消费者,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我可以要求法院变通证据,用别的证据形式来取代,比如证人证言,或请法院调查取证。在这件事情上,我相 信与我的律师可以另辟蹊径。

  前几天,我与翟小波博士合写了一份《关于要求国务院审查“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 三款之合法性的建议》,已经寄给国务院。在这份建议中,我们认为该款抵触《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违拗于“人民基本 文化权益”。

  近期,我想就趁着大家都在关注这件事的热乎劲召开一场讨论会,目前还在筹划中。当然官司也要打,我会与法院再 讨论一下立案的可能性,或者走其他的途径。

  尽管因为这件事,我的生活受到一些影响,甚至论文也暂时中断,可是面对朋友、网友和家人的支持,我没有后悔,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给我国电影分级制度带来推动。

  【链接】 网友看法

  广州知难律师:

  在我看来,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是公民和法人的一项宪法性权利,这项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意义重大。让我们继续关注 董彦斌起诉《色?戒》能否被接受。

  一刀三:

  从程序上讲,我国并未建立起此类公益诉讼机制,且该博士与本案亦无直接利害关系。且内地《色?戒》版本,是制 片方为进入内地市场而自行做的删减,并非放映方依据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而故意不放。因此,该诉于法无据。在诉讼程序上 ,这个起诉很难成立。

  风涧碎雪:

  可能我们的国情现在还接受不了这种激情,有一些人可以接受。李安本人估计也是不想删的,但他也得遵纪守法吧。 有些他是左右不了的。

  张铁鹰:

  这说明在目前的电影监管制度下,管理者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认知甚至好恶,对电影镜头进行删节,无须考虑观众利益 。由此看来,董彦斌的起诉,既是在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也是在向落后的电影监管制度叫板。

  侯江:

  《色?戒》官司,对于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都 是一个良好的契机。希望董博士能尽快得到完整版《色?戒》。希望这场官司能得到硕果,而不是“无痛人流”。

  心无杂念:

  电影如果真删掉,哪怕是一点,那就没意思了。不如去网上找原版看。

  水边阑珊:

  就因为没看删的那点情节,所以后面的有点衔接不上。而且纳闷为什么王佳芝转眼间就爱上了易先生。

  海黄瓜:

  告得好!支持!但是结果大家一定都知道,还是支持一个!

  qiufengxishui:

  那天我看了,真没意思了,好像女主角是为了那颗钻石才要易先生走的。

  hswyxtj:

  中国干嘛还是这么不开放啊,人家外国十几岁的人都有孩子了,咱们这边正常的电影还要被删。

  福建网友:

  我们社会的法制建设还要加强,但同时民众的法律意识也要跟着提高,这位法学博士不管动机是什么,其结果是积极 的,支持并关注!

  河南网友:

  那个博士虽然做的事很无聊但我还是支持的:因为我们要看一部完整版的《色?戒》,少了那七分钟,整部片子的意 思就会连贯不起来。

  新浪网友:

  电影是一门艺术,民众有权享受等价完整的艺术,否则,就不要引进。

  新浪网友:

  看来官司难打!立案还需要这样的证据?那还规定举证期干吗?即便是没有证据,那也是以承担败诉结果为代价,何 来不予立案?

  北京网友:

  我觉得通过此事,国家广电总局应该引起重视,尽早完善电影分级,电影也是一种艺术,好东西不能说删就删啊!

  上海网友:

  建议博士把此事在网上公开征集支持者。看民意是否与他意见一致:如果大部分支持,国家应该修改有关规定;如果 反对的是多数,则博士还需要耐心等待社会进步。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2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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