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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西门庆发家的营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0:20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郭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西门庆的主业是什么

  西门庆是《水浒传》、《金瓶梅》两部名著共有的重要角色,已经是中国文学作品中恶霸商人的典型形象。

  西门庆究竟是靠什么营生发的家,《水浒传》里语焉不详。第二十四回首次介绍西门庆时,说他是个“破落户财主” ,在县衙前开个生药铺,“近来暴发迹”,但并没有说明西门庆暴发的缘由。王婆在向潘金莲介绍西门庆时,也只是说他是生 药铺铺主,如何阔绰。但是一个卖药材的商人,如何就能够暴发迹到称霸一方的地步?《水浒传》作者并没有明确交代。

  《金瓶梅》的作者或许是意识到这个漏洞,在第一回“西门庆热结十弟兄 武二郎冷遇亲哥嫂”就介绍“这西门庆 生来秉性刚强,作事机深诡谲,又放官吏债”,点明他是个“放官吏债”的。第三回里王婆向潘金莲、第七回薛嫂向孟玉楼介 绍西门庆时,也都强调西门庆是“卖生药、放官吏债”的大财主。可见“卖生药”只是西门庆的商业业务之一,而“放官吏债 ”才应该是西门庆得以暴发的主要营生之一。

  “放官吏债”的行业

  “放官吏债”就是以官吏为放债对象的特种高利贷行业。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利贷业务。

  中国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早创建一套职业官吏体制的国家,对于官吏的俸禄发放也是精打细算:从来官吏的俸禄都是按 照职位发放的,甚至于可以说只是一种“岗位津贴”,只要官吏不在职位上,就没有俸禄可拿。当然同时也就没有了“灰色收 入”可拿。

  因为没有职位就立刻没有了收入,当士大夫通过科举考试后要到北京去选官,或者官吏因为任满、服丧等原因离开职 位后再到京城参加铨选,就都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而要到京城选官,就要准备旅行费用,以及准备拜见座师、上司等之类的 在京城的应酬交际费用。一来二去,支出大于收入就是必然的趋势。

  如果在京城选到的是外官,也需要筹备赴任的旅费。虽然理论上国家给予一定的赴任旅费补贴,可是由于朝廷给予赴 任官员的旅费补贴实在是少得可怜:比如按《典故纪闻》的记载,明清时知州赴任,给三十五两“道里费”,知县为三十两, 县丞、主簿为十五两,典史为十两。赴任时不得使用朝廷的驿馆系统,理由是已经给了道里费了。只有赴任里程在一千五百里 以上,才可以由驿馆提供脚力;赴云南、贵州、四川、陕西边远地区的州县官才可以由驿馆提供交通工具:陆路驴车一辆,水 路红船一艘,但仍旧不得由驿馆提供伙食。因此长途跋涉的旅费还是要官员们自己设法筹措。

  迫不得已的选择

  为了应付这些开销,除了本身已经是大富豪的官吏外,大批的普通官吏只好举债。于是“放官吏债”营生就此兴隆, 成为中国古代金融业最主要的业务。

  早在唐宋时京城里就有这样的特种高利贷行业,也称之为放“京债”。到了明清时此业更盛,不仅是京城,当时中国 南北交通干道的大运河沿岸城市也出现了这一行当。《金瓶梅》故事发生的清河县当时是大运河上的一个大码头,所以西门庆 以此为业也是很合理的。

  奇怪的是,按照明清时的法律规定,放官吏债是违法的:“听选官吏、监生等借债,与债主及保人同赴任所取偿,至 五十两以上者,借者革职,债主及保人各枷号一个月发落,债追入官。”所以实际上这项营生是一件违法交易。可是对于广大 的官吏来说,不举债几乎就没有办法去做官,法律的规定几乎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这样一来,这件明确违法的营生有着很宽广 的“市场需求”。

  高风险和高收益

  由于这项放贷根本就是违法交易,所以商人为了这“风险投资”,就要收取更高的“风险利息”。官吏债一般都是“ 五分起息”,就是按月计算利率为5%,年利率为60%。或者是“九扣”或“八扣”起算(预扣10%或20%)的本钱, 然后再按年“加三”(每年30%利息)或“加四”的利率收利息,实际利息也高达年利40%~50%。而当时合法的利率 最高不得高过“月利三分”(每月3%,合年利36%),一般的当铺月利是两分(2%)。而且历代的法律都规定,放债不 准利上滚利、利息累计不得超过原本(号称“一本一利”),官吏债由于本身就是违法债务,所以也都是利滚利“滚算盘剥” 。

  作为放债的一方来看,这项投资的回报也是相当可靠的:利息收入丰厚,债务人也不敢赖债——一来是怕被揭发违法 借债而丢官,二来是如果得罪了债主下一任再到哪里去借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借债的官吏到了任上,都是靠加倍搜刮百 姓来偿还债务的。正如清中期小说《歧路灯》第八十四回里所说的:“说起这一官利(吏)债,三个月一滚算,作官的都是求 之不得,还要央人拉纤(介绍说合)的。犯了原要过刑部治罪,其实犯的少,拉的多……若不拉,怎治得行头?讨得美妾?无 非到任以后,侵帑克民,好填这个坑。”

  《金瓶梅》里西门庆放官吏债的事例,可见第三十一回“琴童儿藏壶构衅 西门庆开宴为欢”。西门庆的朋友吴典 恩选上了一个驿丞(未入流)的官职,发愁“到明日上任参官贽见之礼,连摆酒,并治衣类鞍马,少说也得七八十两银子”。 求应伯爵帮忙向西门庆借债,写的文契上“借一百两银子,中人就是应伯爵,每月利行五分”。应伯爵一阵花言巧语引得西门 庆高兴,结果西门庆一笔抹了利息字样,只要吴典恩将来还本钱就是了。

  凌驾于官吏之上的债主

  成了债务人的官吏往往就此受债主的控制,比如明末清初小说《鸳鸯针》第四回“成进士债主冤家齐证罪 说仇人 泥犁刀剑总生花”,讲一个举人出身的广西柳州府学教谕借了二百两官债回乡,因为服丧不得选官,被债主包围住宅,“敲门 打壁的骂”。有一次债主还冲进内室,推倒官员妻子,结果使这位官太太受气不过,发病而亡。

  明清时甚至有不少放官吏债的债主逼死官员的事。比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发生的张有蕴案:贵州举人张有 蕴在北京选上山西知县的缺,向商人马廷璧借了“四扣三分”七百两银子,实际到手的是“四扣”(700两乘以40%)的 二百八十两,还要按照每月三分(3%)的利率生息,每月的利息就要二十一两。张有蕴到了山西候了一年多才得以署任灵丘 知县,马廷璧闻讯赶来逼债。张有蕴把债主请到内衙居住,商量先还一半,可马廷璧定要他一次付清。张有蕴“忧郁莫释”, 竟然上吊自杀。两年后,山西放债人又逼死了湖北黄陂县典史任朝恩。乾隆皇帝为此发布上谕感叹“似此已非一案,实属不成 事体”。不过他也没有好的办法,只是一般性地呼吁“赴任各官,务宜各知自爱,谨守节用,勿堕市侩奸计之中”。

  不一般的角色

  放官吏债的商人除了要有足够的本钱外,更要有足够的胆量,以及和当地官府有很好的关系。因此当时人只要听说某 人是“放官吏债”的,就说明这是个非同小可、能量很大的人物,绝不是一个普通商人。这实际上是明清小说中常见的人物, 比如明代小说《拍案惊奇》第二十二回“钱多处白丁横带 运退时刺史当稍”里提到的人物张多宝,在京城里开解典库、绸 缎铺,“专一放官吏债,打大头脑”,居间说事,卖官鬻爵,无事保不定,号为“张多保”。

  《金瓶梅》小说为主人公西门庆铺垫了这个身份,在第一回里就特意说明西门庆因为经营这项营生,结识了大批官府 人物,“就是那朝中高、杨、童、蔡四大奸臣,他也有门路与他浸润。所以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搅说事过钱,因此满县 人都惧怕他”。在当时的读者看来,就足以理解他是如何得以暴发、如何得以结交官府、称霸清河,并得以在京城内外的官场 都有路子。至于后来他又籍此强取豪夺,就是小说本文所说的故事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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