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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山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14:28 法制与新闻

  原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副主席许志远,在首善之区制造了北京版的“段义和案”。

  2008年1月15日,该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许志远及其雇佣的杀手被判处死刑。两犯均提出上诉。但可以预 见的是,在法律的利剑之下,许志远必须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区政协副主席导演北京版“段义和案”

  阿宁/文

  短信——勾魂的钓饵

  事情还得从2006年春节讲起。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时,北京的城里城外,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位于京都的房山虽然距离城 区远了一些,却由于不受“燃放鞭炮”的限制,节日的喜庆更显得浓烈。人们在爆竹声声里辞旧迎新,把最好的憧憬留在心里 ,把由衷的快乐挂在脸上。但是也有人例外。陈红就是如此。

  这天,农历正月初三,2006年1月31日。陈红早早起来开始准备早餐,她打算带丈夫和3岁的独生女儿回娘家 拜年。娘家也住房山区,相距十几公里,但她自打2005年国庆节回去一次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原因是她近来一直身体不好 。长时间失眠使她不得不住院治疗。因怕父母惦记,她没对父母讲实情,况且,诱发此症的原因她实在不便说明。

  此时,在陈红心头久久瘀结的最大心病就是能够见一见“他”。这是自己丈夫之外的那个“他”。陈红自从与他好上 ,就把自己的一切通通交给了他。当时她还没跟现在的丈夫结婚,甚至还没有谈恋爱。陈红在他的身上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美梦 ,她相信这些美梦都能给自己带来无限的幸福。然而让陈红始料不及的是,他开始冷落她、疏远她,以致后来躲着她。陈红无 法接受这个现实,她决意要向他讨回自己的青春!与他开始交往时自己还是个正值芳龄的清纯少女,他却大自己20多岁、跟 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四、五年了,怎么说不要就可以一脚踢开呢?为了把他拉回来,陈红劝他、求他、给他下跪。但他没有半 点回心转意的意思。于是陈红开始纠缠他,给他难堪,拦他的车、到他家大闹、给她女儿发恐吓短信、勾引他的女婿直至与他 女婿上床。到头来,她反而自食苦果,被诊断为神经病后两次住院治疗。病情严重时,她甚至想到一死了之。

  经历了一场痛苦的磨难后,陈红仍然无法忘掉他。2006年过春节,她还幻想着借这个机会能够接到他一个拜年的 电话而重归于好。但她苦苦等了几天,并没有等到他的电话。她整个的心,被深深的痛苦噬咬着。

  大年初三早上8点多,她的手机收到了一则短信。陈红打开一看,呀!竟然是他发来的:“速来涂料厂,有事急需与 你见面。”

  陈红跟丈夫说了一声就急急出了家门。丈夫追出门来问:“有什么急事非要现在去办?什么时候回来?”

  “到时候我会给你打电话。”

  “还去姥姥家吗?”

  “再说吧。”

  陈红边说边往楼下走。出了楼区,来到大街上,她拦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调头向西,崔村涂料厂。”

  由于过节放假,涂料厂地处偏僻,放假停产,厂区静得让人害怕。陈红喊了半天,才有人出来给她开门。此人40多 岁,叫刘晓明,是涂料厂的厂长。他与陈红曾在一个单位工作过。

  刘晓明让陈红进去,回身锁上大门,将她领进了办公室。

  日记——曾经的故事

  陈红从家里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陈红的丈夫带着女儿在家里等她,从早晨等到中午,电话拨打无数,全部是关机的声音。一直等到晚上,还是不见妻 子的人影。

  妻子为什么突然出门?她究竟去了哪里,她到底去干什么了?

  这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一个难解的谜。

  深夜零点,陈红的丈夫急得火烧眉毛。他把电话打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和妻子的同事,凡是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他都 一一拨过了,得到的回答全都是三个字:没见到。

  丈夫不得不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根据事主的报告,展开了全面的查询。

  三天过去,陈红依然是音信杳然,甚至没有任何线索。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陈红就这样在人间蒸发了。

  警方让陈红的丈夫仔细回忆陈红与什么人有过联系、有什么反常的迹象,看看是不是能够从中发现一些可供参考的线 索。

  陈红的丈夫绞尽脑汁,始终也回想不起她有什么反常。

  正月初八,七天长假结束,人们开始节后第一天上班。

  陈红丈夫来到陈红工作的单位——区委办公室机要科。陈红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在这里做机要员,迄今已经六、七个 年头了。

  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打开了陈红的桌子、柜子。

  陈红的丈夫开始清理桌子、柜子里的个人物品,他试图从这里找到一些相关的东西,为警方提供一些线索。很快,他 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一个精美的手包,鳄鱼牌。打开手包,里面装满了首饰——项链、戒指、耳坠、手链、手镯。 项链,至少有七条,黄金的、铂金的、珍珠项链以及镶嵌着各种翠钻的精致项链。有一枚克度很重的黄金戒指,上面镶了一块 很大的宝石,他认识这种宝石,是欧波石,价格不菲。那一对对耳坠,也是首饰中的精品。他很奇怪,妻子压根儿就没有戴过 耳坠耳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打耳孔。

  他惊异地看着这些东西,一时无法估算出它的价值,但他肯定,如果这些东西是真品,一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自己与陈红从恋爱到结婚以及婚前交往的四年间,他没有给她买过一件首饰。而且在他的记忆 里,她从来也没有佩戴过这些东西。他听她不止一次地说过,她工作在这样的部门,不适合戴首饰,也不喜欢戴这些东西。这 也是他为什么不给她买的原因。他尤其知道,他与她结婚,花掉了不少钱;加之后来借钱7、8万买房又进行装修,至今还有 一大笔外债没有还上。那么,她又怎么可能买这么多首饰呢?

  一个又一个问号萦绕在他的脑际,他无法理解眼前看到的一切。

  这个时候,陈红的丈夫看到了一个日记本。日记本里熟悉的字迹表明,这个本子属于陈红。

  日记本的第一页第一篇日记,有时间:写于XXXX年X月XX日;有地点:在陈红办公室。再往下看,陈红亲笔记 录了那天夜里自己与他发生了那个“第一次”……

  质疑——那始作俑者

  “我原以为他只是我至尊至敬的领导,我原以为他是那么老成持重的谦谦君子。经过了这一次,我才真正发现他竟是 我最最钟情的男人!虽然,我们之间相差了二十多岁,但我现在似乎觉得,我们没有任何距离。是他的威力征服了我,他确实 很男人,应当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我已经无法离开他了……”

  这是她的第一篇日记。接下来的一页页、一篇篇,都分别记录下了类似的内容、过程、感受等,只是时间、地点各不 一样。日记的字里行间,把每一次的过程都写得那么具体。有她的感受,有她的感慨,有她心甘情愿地委身于他的肺腑之言。

  陈红丈夫从日记中发现,她第一次跟那个大她二十多岁的人上床的时候,自己还没有与陈红结婚,甚至还没有开始谈 恋爱。就是说,在陈红还没有成为他的恋人和妻子的时候,她已经投入了他人的怀抱,已经成了别人的情人了。而且,他还从 日记中得知,即使他与陈红谈恋爱以至后来登记结婚甚至女儿出生之后的几年里,他们一直还保持着情人关系。最让他感到痛 心的,是XXXX年X月XX日,日记中记载着她与那个男人在XX宾馆过夜的一幕。而那一天,恰恰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三天 陈红回门的日子。

  还有一篇日记,记录了买房子的过程。这套两居室是那男人支付7.8万元买下来的,房产证上写的是陈红的名字。 就是他们现在还在居住的那套房子。

  面对这样一本龌龊的记录,陈红的丈夫心中已经是翻江倒海、一言难尽。但眼下失踪的陈红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想方设法查找到妻子。

  陈红的丈夫再一次查看日记中的内容,并逐步对这个男人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一、这男人是陈红的领导,应当说是 陈红身边的人,至少可以断定他是主管陈红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二、这男人比陈红年长二十多岁。如果按照这个定位推断,今 年陈红年满三十岁,那男人应当在五十四、五岁的样子;三、日记中,陈崇拜这男人“帅”,尤其字写得“出类拔萃的帅”, 全区的门牌商号的题字大多出自此男人之手……

  陈红丈夫一下子就想到了他,许志远!曾经担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多年,现任区政协副主席的许志远!

  陈红丈夫来到了区政协,他向门卫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说他要见许志远。按他此刻的心情,他找许志远并非是来算账, 只是想通过这位“大人物”了解一下有关妻子的下落。

  值班人员将电话打到许主席那里。对方问明了情况,十分干脆地回话:“不见!”

  陈红丈夫从值班人员的耳机里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许志远的答复,吃了闭门羹,心里恼火,又奈何不得。只好走出政协 ,思忖了一下,找到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他向区纪委接待人员谈了大致的情况,接待人员把他带来的那本陈红的日记留下了。

  区纪委将情况报告了北京市纪委,立即引起了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市纪委展开调查,由此揭开了陈红的失踪之谜……

  双规——隐情露出马脚

  当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找许志远谈话时,许志远就知道自己与陈红的事是捂不住了,只好承认了与陈红的性关系问题 ,并且承认了这种关系早就开始了。

  许志远,男,1952年4月13日生人,北京市人,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北京市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 (副局级)。

  许志远还对市纪委办案人解释说:“我与她的关系维持了几年后就疏远了。最近半年多来,我跟她已经不再来往。”

  办案人员随即问到:“为什么?”

  许志远不知道怎么回答。下意识地骂道:“那是个胡搅蛮缠不说理的女人!”

  办案人又一次查看那个日记本。日记里果然有这方面的记录。骂许志远是个骗子,不得好死。并发誓:“我不会放过 你的!”写这则日记的时间就是在半年之前。

  陈红的日记显示,她想利用许志远的身份,使自己得以提升。但提升的梦想一直没有实现。她逐渐由爱转恨,并产生 了报复的念头。

  此后,陈红多次踢开许志远办公室的门进去大闹;有时候她还在楼道里大声叫喊。

  陈红还有一次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两条腿向外坐着,后被对面办公楼里的人发现通知了区委办公室,才将其劝下。

  为此,陈红两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她在日记里提到,她怀疑是许志远安排的,因此对许志远的仇恨进一步增加。

  案卷材料还显示,陈红多次匿名给许志远家打电话,威胁许的家人,并将淫秽短信发到许家人的手机上,还说“我们 有深仇大恨,我要让你们家破人亡”。

  为安全起见,许志远专门在家里安装了防护栏。许家人出门也相当小心,生怕有人跟踪。

  在外围的调查当中,确实有人谈到了一些相关的情况,说陈红还到许志远的家中大吵大闹。又有人透露:她为了报复 许志远,多次把一些恐吓、骚扰的短信发给许志远的女儿,甚至还勾搭许的女婿,跟许的女婿上床睡觉。更有讽刺意味的是, 他们的丑行被许的女儿堵在了床上;许的女儿到陈红的单位告状,竟然把状告到了许志远那里。搞得许志远相当窝火,相当尴 尬。

  据陈红的同事说,近半年来,陈红神情恍惚,精神不振,无法坚持正常工作。

  据一些外围人士反映:最近以来,许志远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像丢了魂儿似的。人们纳闷:他到底怎么啦?

  尽管许志远处事一向稳健缜密,然而百密难免一疏,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手机里的一条短信揭开了他的老底。

  办案人员从缴获的许志远使用的手机短信里发现了这样一番话:“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是200 6年1月31日7点59分。这天正好就是正月初三,也是陈红离家出走的那个日子。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一切迹象已经表明:陈红的失踪与许志远绝不是没有关系。

  办案人员又一次找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七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

  一句问话,让许志远立马紧张起来。他苍白的脸上顿时滚下了汗珠儿。办案人员从他慌张的神色里,已经感觉到了问 题的严重性。

  “老实说,人哪去了?”办案人员的追问让许志远无言以对。

  办案人员进一步劝说:“别捂了,捂不住了,还是实话实说吧!”

  许志远终于打破了沉默:“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

  一周后,许志远被北京市纪委宣布“双规”。他向办案人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他叫刘晓明……”

  凶手——受雇于主子

  刘晓明,早在几年前曾经是为许志远开车的一名司机。后来辞职干起了个体。先是开了一个饭馆,由于经营不善,赔 光了老本儿。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帮他借了10万元,投资搞了一个涂料厂。由于许志远帮助联系业务,提供条件,刘 晓明开始赚钱。

  2006年春节,大年三十,刘晓明备了厚礼,带着10万元来许志远家还钱。许志远把刘晓明留下,二人举杯对饮 ,谈话之间,许志远便把满肚子的火气一下子吐了出来。许志远对刘晓明说:“我现在是遇上了一个沟坎儿,彻底把我难住了 。如果处理不好,我这一辈子很可能就彻底垮了……”

  刘晓明关切地问:“不知道你说的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坎儿?说说看,我能不能帮上点忙啥的!”

  许志远道出了被陈红死死纠缠难以脱身的事。

  刘晓明问:“你明说,怎么办?”

  许志远说:“怎么办?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纠缠我了。”

  刘晓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行,我明白。我不管想什么办法也要她不再缠着你了。”

  分手的时候,刘晓明要把10万元还给许志远,许志远没收:“这钱你不用还了。就算你为我帮忙,我给你的答谢吧 。”

  刘晓明也不客气,将10万元现金重新放回自己的包里。提起包就离开了许家。

  刘晓明回到家,特意给许志远打电话,告诉他:“咱们说的事我初三就办,你就痛痛快快过个年吧!”

  正月初三这天早晨,对于陈红、刘晓明,还有许志远,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时间段。

  刘晓明早早起床,赶到涂料厂。他想直接打电话约陈红。可一琢磨,不妥。于是便给许志远打了一个电话,说明自己 直接约陈红容易引起她的怀疑。就由许志远给陈红发短信:“速来涂料厂,有事急需与你见面。”

  短信发毕,许志远便与家人打点行装,准备赶往机场,去外地旅游。

  大约在临近8点的时候,许志远的手机响了。他打开一看,是陈红发来的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由此 他已经得知,陈红已经去了涂料厂,并且跟刘晓明见了面。他来了个假慈悲,给对方又发去一条短信:“平安顺利,好自为之 。”

  后面的事,许志远就无法说清楚了。

  据他回忆,他出外旅游回来的那天晚上,也就是正月初七,他给刘晓明打电话,刘晓明告诉他:“该帮的忙我都帮了 。只是我现在正害红眼病,等病好了再去看你。”

  纪委办案人根据许志远的交代,立刻通知了公安。公安机关随即介入,将涉案嫌疑人刘晓明抓捕到案。刑侦人员根据 纪委转来的材料,连夜审讯刘晓明。

  刘晓明艰难地睁着两只又红又肿的眼睛,呆呆地望着办案人员,心想:“多么机密的事,有谁会知道是我干的呢?”

  刑侦人员:“别扛了!许志远已经全说了!”

  刘晓明一听:完了。也不再隐瞒,只好供出了实情。

  焚尸——手段惨绝人寰

  这是一起发生在区政协副主席身上的雇凶杀人特大凶案,刘晓明这样交代:“正月初三那天早晨,我早早赶到厂子。 我的厂子在城外崔村,比较偏僻,正逢过年,工人们都回家了。所以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很方便。也该着出这事。”

  “她来到我的厂子之后,到处寻摸。两眼直勾勾的,很吓人。我问她,‘你寻摸啥呢?’她说:‘我找他呢!说是有 事要急着跟我说,为什么还躲着我?’我说,‘你先进我屋(办公室)等他吧,说不定一会儿就来了。’”

  “她进了我的办公室,脱了外衣,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看她的短信。我把门拴上,取出了事先准备的绳子,走到她 的身前。她腾地站起来:‘你想干啥?’我说,‘我怕你跑了。如果你跑了,许主席来了跟我要人,我怎么交差?’她说:‘ 我干嘛要跑?我要跑的话,我就不来了!’我说,‘那我也得捆上你。而且我还告诉你:这里可是荒郊野外,除了你我,再没 有第三个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话!’”

  “她听了这话,果然没有反抗。我开始捆她。刚捆上两只手,她突然说:‘等等!给我松开!’我问,‘你要干什么 ?’她说:‘把手机递给我!’我问,‘怎么?你要报警?’她说:‘我报什么警?你又不害我?’我说,‘我如果果真要害 你呢?’她说:‘害我?让我死?我才不怕呢!为了他,我早就想过要自杀的事。’我问,‘你为什么想自杀?你是不是很爱 他?’她说:‘当初是,现在不是了。现在我恨他恨得要死,我恨不得吃了他!’我说,‘如果你真的不想活了,其实你早应 该自杀。也就去了许主席一块心病。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这么年轻,还有家,还有孩子!’她说:‘我正是想拿孩子狠狠地 报复他!他知道,那孩子是他的!如果我一死,那孩子也活不成,这就足以要他的老命!’”

  “我想,既然这样的话,我就省事了。我说,‘既然你也想死,我就成全你得了。’她说:‘别介。我至少要等见到 他以后,在他面前死。’我说,‘你别等了,他根本不会来。这时候他已经上了飞机,去旅游去了。我一边说一边捆她。她让 我松开绳子。我问,‘干什么?’她说:‘我得给他发个短信。’我说,‘不许报警!’她说:‘不会。’我一直在跟前盯住 她。”

  “发完短信,她就把手机扔在沙发上,我就把她绑了起来……”

  接下来,刘晓明就用双手死死扼住陈红的喉咙,直至她窒息、死亡。

  随后,刘晓明在自己办公室内架起了木柴,还洒上一些助燃的废油漆涂料焚尸。

  由于火大烟浓,加上油漆涂料挥发出来的气体,刘晓明的两眼顿时又红又肿,看东西模糊起来。他担心自己的眼睛会 失明,就把火熄灭,锁上房门,赶到医院去看急诊。等他回到涂料厂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刘晓明再次进了屋,戴上口罩、护目镜,继续点火焚尸。一直折腾了大半夜,后将所有的灰迹收拾起来放进垃圾桶, 然后将垃圾送到了垃圾场。

  就这样,陈红被残忍地害死、又被残忍地烧成灰烬。

  凶手刘晓明为了报恩,为了10万元钱,草菅人命,惨绝人寰。

  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晓明的交代,刑侦人员赶到垃圾场,提取了遗弃的焚尸粉末样本;并深入细致地勘查了杀人现场— —那个已经被清洗多遍并被彻底装修的焚尸灭迹的杀人现场,最终在一个纱窗的丝网上发现了一点小小的血斑,经化验证实, 与死者的血型吻合。

  由此又让刑侦人员提出了新的疑点:既然是“双手扼住死者的喉咙窒息而死”,那么为什么现场还有血迹呢?

  经过再审,凶手又供认:在扼住死者喉咙的一刹那,死者挣扎过,并从鼻孔中喷出血来。

  一起极其残忍的雇凶杀人案真相大白,许志远被认定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收押。

  贪官——在面临死亡的时候

  在许志远被市纪委“双规”的日子里,办案人员不仅查明他涉嫌雇凶杀人的问题,而且还查出了他借职务便利涉嫌经 济犯罪问题。于是,这个官至副局级的区政协副主席便成了刑事犯罪与职务犯罪的双料案犯,而且是双料重犯。

  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志远故意杀人、受贿案。

  法庭审理时,检方称:面对这些新出现的证据,许志远开始逐步交代,陈红在分手后不依不饶,多次到其家中、办公 室大闹,弄得满城风雨,把许志远逼上了绝路。在一次和昔日司机刘晓明吃饭时,他以免除刘晓明10万元债务为条件,要求 刘晓明帮助自己“处理掉”陈红。

  刘晓明到案后也供述称,2006年1月31日,他让许志远发短信将陈红约到了自己的工厂。随后,他将陈红掐死 。当天,焚烧了陈红的尸体。案发后,刘晓明重新装修了杀人现场。

  检方还提供物证称,在焚尸现场的纱窗网上,警方发现了一些脂肪。经鉴定,确为人体脂肪。

  经过漫长的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检方提供的证据,已经能够证实许志远、刘晓明两人构成了故意杀 人罪,而两人的法庭辩解,并无实际证据予以佐证。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法官敲响法槌作出一审判决:许志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因犯受贿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其原司机刘晓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在该案这份近30页的判决书中披露:自1999年2月起,许志远与同单位女干部陈红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后因琐事,二人经常发生纠纷。2006年1月27日,许志远指使其原司机刘晓明将陈红杀害并焚尸。在此期间,许志远还 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近60万元贿赂。

  宣判后,刘晓明、许志远表示“将提出上诉”。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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