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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缘何觉得被欺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11:20 南方都市报
观众缘何觉得被欺骗
梁文道 本报记者郑梓煜摄

观众缘何觉得被欺骗
观众 本报记者郑梓煜摄

  我们常常说一个明星,应该是要给社会大众带来正面的印象、形象,不能造成坏影响。比如说汤唯,为什么要封杀她呢?广电总局的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的很清楚,就是她一脱成名,对青少年带来坏的影响。当然这个说法非常有趣了,那么梁朝伟为什么没有被封杀呢?不是汤唯一个人在戏里脱,梁朝伟也脱了,但是汤唯是一脱成名,梁朝伟是成名再脱,换句话说汤唯下次再脱或者就没有事了。

  今天中国谈舆论问题,谈媒体问题,我们很关心的是什么东西会带来坏影响,比如说选秀会带来坏影响。我想说的是,这种影响说、影响论在传播学上是很古典的理论。事实上只是假设了我们受众像是一张白纸,而传媒就象是一个印章,一盖下来这个白纸就有了烙印,我看了汤唯脱了之后,我的内心就受到深深的打击,无法消除,这就是影响。而且更坏的不止是我心理受到创伤,而是看到汤唯这么干了以后,我也想这么干,比如说我今天在岭南大讲坛,也想一脱成名。它假设一个受众是完全没有任何背景的,不加任何自己的主见和考虑地接受这种影响,然后甚至会学习、模仿。这种理论明显是经不起事实的考验,现在传播学上没有多少人会坚持这样的观点。很简单,假如我们看到一切的东西都会影响我们,而且我们会模仿的话,那么理论上我们今天看到的最多的人都是国家领导人的形象,我们应该每一个人都很像国家领导人。我们的言行、我们的思考模式都应该尽量跟中央保持高度统一和一致的,那么社会自然会很和谐了。当然我们今天的社会挺和谐的,但是不是这种和谐,对不对?

  我们中国过去有没有全部人当了雷锋呢?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今天大家看汤唯,不见得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汤唯,影响论我觉得是可以休矣的。但是名人是不是没有榜样的作用呢?是有的,但是作用多大,要按照不同的个案、不同的社会时期来做一些很实证、很经验的研究才能确定的,要不然它就是一种假说。

  我们看到很多偶像级的巨星有某种癖好,但是这个癖好不见得会完全的影响自己的粉丝群。比如说刘德华很喜欢写书法,我没有感觉到他的粉丝从此以后就热爱了书法啊。所以这个影响到底是怎样的影响,是怎样的传达,是不确定的,是不稳定的一个东西。因此,我们也不能说一个明星,他必然会对社会带来什么坏影响,这只是你的一种假设,而可悲的是,我必须要补充,从陈冠希这样的事可以发现这种假设是如此流行,更可悲的是,现在整个国家,在传媒管理和管治的领域上,甚至有一大部分原理是建立在我刚才所说的经不起事实推敲的,落伍的,在学术界上已经没有人完全严肃的相信这样的理论上。我们强调什么东西有坏影响,才讲舆论导向等等说法,其实都是建立在这个上面。

  这样的公众人物,他不占据公共权力,所以他的私人行为理论上跟公众利益没有关系,但是公众很有兴趣interested。但是这不是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所在。还有就是他的行为对公众有没有造成不好的影响,是不是没有尽到一个偶像的责任呢?我已经说了,他在做这些行为的时候,他没有打算面向社会大众。第三,他的行为出来以后,对大家有没有很坏的影响呢?我刚才也说了,这个坏影响如果指的是学习他的话,这是不确定的。接下来我们要考虑的是为什么大家会很愤怒,或者很失望呢?尤其是比较不针对陈冠希,而是比较针对阿娇的。就象我们现在针对汤唯,不针对梁朝伟一样。我们社会有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觉得一个男人跟别人上床拍照很淫荡,我们会觉得那叫风流,一个女人随便跟别人上床、拍照,我们会觉得那是下流。直接讲是这样,但是又不是那么简单。

  我们推敲这两个艺人的形象,陈冠希向来给人的感觉就是比较不羁,比较洒脱和风流,曾经多次在访问中讲到生命中最快乐的一种运动就是性爱,于是大家觉得他搞这样的事也不奇怪,也不会觉得很怪异。这是一个形象假设,本来大家就不觉得他的形象是乖仔,今天他干了这样的一件事,大家变得好像可以预期,比较可以接受。而阿娇是玉女,玉女是不应该干这样的事的。那什么是玉女?玉女是中文里才有的一个概念,其他语言当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同类型的概念,但是都没有办法完全准确的表达中文所讲的玉女。中文所讲的玉女很有意思,玉是什么呢?我们平常说冰清玉洁,玉从来在中国都是一种道德象征,不止是因为它特别的质地,很无暇,让人觉得很有美德,而且是因为玉的作用。古人,特别是君子,是要佩玉的,所谓玉佩,玉佩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规范一个人的行为。过去中国女人戴耳环,曾经有一个作用,是什么作用呢?你想象一下,各位朋友,你如果戴着很长串的耳环,很难仰天大笑,因为很不雅观,戴首饰和玉佩是让你的行为很文雅,可以让你走路很稳重。玉在道德上有两重含义,一类是它的质地是君子应该有的道德上的品质,第二玉的实际作用,是起到了一种行为规范的效果。

  玉女应该是冰清玉洁的,应该是很规矩的,但是中文讲的玉女和日文讲的可爱小女性还不一样,当然大部分时候也会有重叠,但是有时候又是未必重叠的。我们看日本人很奇怪,日本人讲一个女孩子很可爱时,是不介意这个女孩子的性生活是怎么搞的,恰恰很有趣的,日本很多成人录像,就是AV里,有一类女角是很可爱的,戴校服的,就是这么可爱这么很天真的女孩还可以这么淫荡,观众就会很爽了,有很好的心情。

  可是中文讲玉女时,我们是从来没有这个想法的,我们是希望这个女孩子很纯洁、天真和可爱的,那么为什么我们社会、我们的娱乐产业会推出各种类型的偶像呢?娱乐产业其实是很呆板的,比如说推出偶像,大部分的偶像都是根据一定类型的,有一个偶像类型学比如说女性的类型来来去去不外乎十几种,玉女、端庄型、性感型等等。其实娱乐工业需要这些类型的女星或者男星,不断的寻找这些人套到这些模子里。玉女是一种模式,我们每年都可以出产大量的玉女出来,就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模式,我们知道玉女大概是怎样一回事,随便找一个女孩子,觉得比较容易塑造为一个玉女,就请她来,把她推出市场进行包装。这样的玉女,我们假设她是不能跟性欲有关系,就是我不能感觉到她是有性欲或者是有性行为的人,而且不能让我感觉到她很压抑,最好就是让我觉得她没有性。

  当然有人会反驳了,一个玉女有很长期的同居男友,难道他们不过性生活吗?对,比如说周慧敏。但是周慧敏的情况不一样,这种玉女,我们叫“老玉女”,曾经是玉女,现在不是了。第二,她可以有一个男朋友,可以结婚,却依然被认为是玉女。但是重点在于她是从一而终,重点在于她对这个关系让人感觉是很真挚、是有感情的。而阿娇的情况不一样,大家不觉得你跟陈冠希叫做真挚,从一而终的感情。大家的感觉是,你是为爽而爽的,不大相信那是真的。如果一个性,有感情去搭配,或者是有感情去保证的话,这个性会变得比较干净,如果一个性是单纯的为性而性的话,在我们社会里可能就会变得比较龌龊。

  从刚才所讲的,就是阿娇破坏了玉女的形象,为什么大家会那么愤怒呢?就是觉得被欺骗了,因为你原来不是你该是那个人,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来研究什么是明星了。所谓的明星,按照我刚才所说的是一种类型,明星不是一个活人,明星是一种社会文本,意思是说明星是由一连串的文字,对某个明星的报道,出现的场面拍的照片,说过的话、演过的戏、八卦传闻、出的唱片等等构成的。钟欣桐和“阿娇”这两个人之间是有距离的,是两回事。现在的问题是阿娇这个明星文本,给我们的含义被钟欣桐这个活人意外的行动破坏了,所以我们觉得被出卖了,我们觉得很不可接受,我们被欺骗了,你为什么要跟别人上床呢?你不应该上床的,更不应该拍照,更不应该在被拍时流露出居然是很陶醉的样子,如果你的照片显示出是被迫、痛苦,我们还比较容易接受,但是你现在是满足,你怎么能享受这个呢?

  对玉女形象的破坏,是对无欲玉女的期盼,而无欲的玉女当然会发挥很多作用,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玉女,特别是香港社会,香港社会每年都要出产一批玉女出来,我觉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喜欢一个玉女,喜欢她的性欲被压抑,其实是自己性欲的维护和发泄。对于很多男性来说是如此,至少对于异性恋的男子来说,见到AV里的可爱女生为什么会这么HAPPY呢?就是越让他觉得是未经人事的女孩,他就会觉得有一种启蒙的快感。就象是今天中国一些大款,一些富豪,常常被人揭穿,说他们找妓女,找性工作者时,喜欢标明要处女,而处女的价钱是特别高的。这和我们对玉女的欲望是很接近的,她应该是一个处女,正因为是一个处女,我对她的欲望才特别的强烈,我的情绪才特别的高昂,我的想象空间特别大,我觉得自己特别有权,我觉得自己特别站在上风,我觉得自己处于宰制的地位。

  这样一来玉女的形象被破坏了,所以大家才会觉得阿娇出卖了大家,我们对阿娇非常愤怒,但是相对大家比较容易接受陈冠希,觉得陈冠希比较老实,他本来就混蛋,今天他承认了自己混蛋,还不错,还行,并且退出了香港娱乐圈。而钟欣桐不一样,说自己天真和傻,太无耻了。这些细节,我们先不去讨论了。这件事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当然是社会的反应了。从几个方面来说。

  首先是媒体的反应,正好是过年,本来报纸就比较薄,记者也不太上班,没有什么新闻,轰动全国的雪灾对香港人来说跟他们无关,雪不下在他们这儿,也不影响他们。最大的新闻就是这些男女拍了多少照片,干了什么,表情怎么样,天天都在讨论这些问题。好了,请注意,我一开始说了我不想叫这件事是“艳照门”的理由是什么呢?这是跟媒体的角色有关系。我发现香港大部分的媒体在形容这批照片的时候,不是叫艳照,而是叫淫照。这个淫明显是有一个价值的偏向和含义,就等于为这些照片已经下了一个价值判断。从这个命名上,其实就可以看出整个媒体是怎么框这件事了,怎么处理这件事了,对它的基本定位是什么。任何新闻报道在描述事实之前,首先它对这个事实怎么命名、怎么称呼,就已经是一个基本的定位、基本的定向了。一开始香港媒体就把这件事定为淫照的时候,接下来故事的大致逻辑发展、情节安排就已经可以预见了。既然这批照片是淫照,肯定有一些人就很淫了,很淫的人是谁呢,大家就要追查了,看他怎么个淫乱法和淫荡法。香港媒体更进一步的指出,这一批的艺人是多么的虚伪和无耻,原来私底下会干这样的事,大家平常会觉得他们是公众人物,应该是冰清玉洁,原来这么淫荡,天天指责他们虚伪,天天这么处理。

  这一点再次证明我对香港媒体一直以来的判断,大家都觉得香港媒体是特别混乱,香港的狗仔队非常厉害。比如说女星下车时狗仔队怎么拍照呢,不是正面。而是两帮记者,一帮是从上面拍,是为了拍女星的乳沟有没有露出来;还有人就是从下面拍,是看你的裙底。但是我一直觉得香港的媒体其实发挥了社会上很重要的道德把关的地位,他们其实特别道德,道德在什么地方呢?总是要去追踪,比如说正常的男女一对明星,在家里面三更半夜走下来,然后记者拍到了,写这个新闻的时候怎么写呢?某某某跟某某某被人逮住了,通常“逮住”是我们拿来形容一些不好的事,比如说我看到谁谁谁昨天在那里怎么怎么样,干了什么事被我发现了。但是一对男女,都未婚,在房间里呆到三更半夜,男的送女的回家,我们怎么就认为是坏事呢?香港新闻处理八卦新闻时,香港女星怎么跟有妇之父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用一些狐狸精等等的话去描绘。在语言的选择上就可以看到它是特别保守的,假如它真的很开放,假如这个媒体本身是非常淫荡的,不应该说这个狐狸精怎么勾引人家的老公,应该赞美她,他们的生活多姿多彩。可见它是非常保守的。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女星,其实也常常走光,只是大家不觉得那是一个问题,没有人意识到。可是今天大家很觉得这是一个问题的时候,结果就出现了一堆人,平常总是要注意自己的仪态、自己走路的样子,还有自己的衣服怎么样,因为被人拍到走光的时候,你不是受害者,反过来还会指责你淫荡。

  有一次梁咏琪跳舞,什么都没有露,但是他的背心太短了,所以露了一截腰出来,结果被记者拍到这截腰,结果就被说梁咏琪跳舞露“姣”腰,就表示说她很想勾引男人。对香港的媒体来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跟道德上,跟性有关的错误,随时监察你,除非整个社会变成像塔利班治理下的阿富汗就没有问题了,就没有淫荡那一回事了。

  香港社会欢迎这样媒体的存在,这正显示出香港是非常保守的社会,我们不要以为香港很开放。不是的,香港在道德上,特别是性上是非常保守的一个社会。所以大家才会这么关心这些新闻,我们透过这些新闻是为了让我们显示我们社会的道德水平还在我们的手上,还是很高的。而我们比起这些艺人还是很高尚的,他们都很混蛋。艺人在香港社会发挥的作用,就是能够让大家把他们踩低,鄙视他们,以显示香港市民的水平之高。香港娱乐界在香港不是让人仰望的东西,是鄙视的,他们可以有钱,但是我们可以在道德上比他们优越。我们有时候看贪官,那么有钱,原来人那么混蛋,虽然我们都会骂他,会愤怒,但是隐隐约约是有一种快感的。在骂的时候,我发现大家在骂的时候特别痛快,私底下大家聊贪官贪污腐化时,都是带有笑意说的。

  我们再来看最后一个麻烦的问题,就是网络的问题。香港的网民在这一个事件上表示出的观点很有意思。比如说他们认为在网上传播这些照片是正确的、是对的,他不觉得这是侵犯私隐,主要的理由就是他们相信这是大家的东西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今天的网络世界对我们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但是我们社会还没有准备好怎么去迎接它。怎么讲呢?我举一个跟艳照门事件无关的例子。前一段时间北师大有一位教授,因为他的一本学术著作,被四川另一位学者在学术期刊上写了一篇书评,觉得他写的不好,于是这位教授在博客上写东西了,写了十几篇,说我要撕下脸来做一回禽兽,用粗言秽语去骂,反正一大堆的话。大家都觉得有欠斯文,成何体统,学者之间的讨论怎么可以搞成这样,但是很有趣的地方是他不是在学术期刊上骂,而是在网络上、博客上当这位教授要撕下脸来做一回禽兽,却选择用尽各种粗言秽语在博客上和网络上骂,当然在北师大他不能当禽兽、在学术期刊不能当禽兽,但是在网络上可以。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我们今天网络语言的特性,今天的网络语言常常让人觉得在论坛上是很暴力的,是充满情绪的,有时候甚至是肮脏的。再加上是匿名,不用出示真名的,所以某种程度上会变成全民的下水道,我们很想排泄的东西,都可以往网上丢了。

  我从来不建议大家太认真的看待在网络上对某人的辱骂和攻击,很多学者和名人常常在网络上被骂的一塌糊涂,我觉得不要太介意,我不是说不要尊重网民的意见,而是网络上那些在骂你很情绪化的东西不一定是针对你,而其实那是进入网络论坛世界的时候一种语言常规,本来他的意思可能只不过是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是他现在说成是TMD,到了那边就得那么说,因为大伙儿都这么说。所以我觉得不用太介于人家在网络上用粗话骂你。

  我有一个朋友是很有名的主持人,他两年前跟我说不喜欢看网络上的论坛,人特别较真,有一次在网络上看到跟自己有关的论坛,有网民留言臭骂他一顿,他很愤怒。不知道为什么他还居然找到了这个网民的电话,打电话给他,请问你是谁,我是,我跟你说我是谁谁谁,你别耍我了,我就是谁谁谁,你为什么在网上写那样的一段话呢,哎呀,那只是开玩笑,我特别崇拜你,我能跟你要一个签名吗。所以这就是网络。网络世界对很多网民来说,我们有天然的共产精神,就是任何的一个东西,一上了网,我们就觉得它是公众的资源。就比如说我们今天有那么多的视频网站,提供大量的影像资讯,电视剧、电影、音乐,而我们大家都看过吧?如果我们大家都看过,就表示我们大家都侵权了,但是我们不感觉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很严肃的认为自己犯了一个侵权的错误,这是因为我们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就觉得这个东西上了网了,那有什么问题呢?就是大家可以互传的,你不觉得这是一个不对的问题。

  但是当我们看到外国一些唱片公司控告别人侵权的时候,比如说一些博客被控告侵犯了一些音乐唱片的版权,因为他把自己很喜欢的一首唱片的某一首歌放到自己的博客里,当成自己博客的背景音乐,结果被人告了,说你侵犯了我的版权,因为我这个唱片卖给你是给你听的,没有想过你可以公开,而且可以提供下载。可是博客的解释是什么呢?这个博客是我的,我把东西放上去就等于我把东西收在我家的柜子里,怎么侵犯了呢?这是我自己的东西啊。懂我的意思了吗?所以网络的空间是很暧昧的,我们一方面觉得博客有一点像是日记,是我丢照片、丢日记的地方,是我的,但是其实又是公共的,你觉得是你的东西,上了网,别人就觉得是大家都可以拿的,但是你仍然可以觉得是你的,那它到底是你的,还是大家的呢?

  现在的网络世界就有很多处于公和私之间暧昧的性质,就比如还有在网站的论坛上很多人分享陈冠希的照片,香港警方就说这是在侵犯私隐,因为你在对公众散发别人的东西,或者所谓的淫照。但是香港警方提出,除非你是朋友可以传,比如说我们是哥们,可以分享一些好东西。可是如果在座各位,我们今天不是在现场,而是在网络上探讨这样的事情,几百个网民一起讨论,我向你们传这些照片的话,你到底是属于我陌生的公众人士,还是我的朋友呢?现在的问题在这里。现在法律很重要的基础就是公跟私的区分,如果我认识你,你是我的朋友,我们是私人关系,我如果不认识你的话,我们就是公的关系了,你对我是模糊的。可是在网络的论坛上,不是那么清楚的,我们常常以为一个论坛一个网站,就跟报纸是一样的,比如说南方都市报,读者之间是不认识的,读者和作者是不认识的,这是一个无名大众的公众关系,但是论坛真的是这样吗?未必,因为在论坛上我们大家都会有讨论发生,会有互动发生,会建立某种关系,有人在论坛上认识了网友,每天花在论坛上跟他讨论交往的时间,可能比跟自己妈妈、跟自己老婆的时间更多。

  所谓的“裸照门”事件,当一上网之后,网民不觉得自己犯错了,不会认为我传照片不对,因为这是大家的,没有所谓私人的概念,大家都不觉得这是侵犯私隐。正如大家平常大家不觉得在网上免费看电影,就是侵犯版权一样。但是很快问题就会产生,如果有一天在网上传的不是陈冠希的照片,是你的照片呢?就是我们今天这个社会比较危险的地方,有学者说这是一个透明的社会,什么意思呢?就是所有个人的资讯、讯息,都是处在全体社会的监视下的,有一些是公众政府掌握的,像是我们在香港坐地铁用八达通,理论上这种东西使用的越普遍,一个人就越没有私隐了,因为我就可以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搭了地铁,什么时候在什么站出的地铁,还有用八达通购买了什么东西。现在我们有那么多流动的通讯设备,还有流动的摄录装置,随时随地可以拍下很多东西,然后传达出去,发散出去,上网。所以理论上,我们今天任何一个人,随时都是曝露在公众的眼光下,过去你可能会在路上吐痰,或者是在路上做一些很不雅的动作,你觉得没有关系,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人看得到你,就算看到,那些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也不认识你,你不怕。但是如果有人拍到了,把你的片断放到网络上,而你的朋友看到,你怎么办?

  某种程度上,我们今天都已经是君子慎独的时候,任何时候我们都是被监督和监视的,“裸照门”事件对我们最大的提醒,就是从今天开始,每一个人都应该份外小心自己随时处于他人的目光下,而且我们已经没有私隐可言了,在这个社会。接下来我们怎么应对和处理这个情况呢,其实我们仍然没有任何一套方法,甚至是一个基础的原理去解决这个问题。

  好的,我的演讲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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