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重审反思:民意推动案情发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12:44 金羊网-新快报
许霆案重审反思:民意推动案情发展(图)
昨日,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许霆被法警带上庭。新快报记者李小萌/摄

  许霆出名了!在2007年12月之前,许霆默默无闻,4个月后的今天,上至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至银行门口苦苦排队的市民,每个人都在谈论着许霆案。搜狗输入法最新升级后,“许霆”两个字赫然成为默认词组。

  昨日,25岁的许霆第四次走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当他在2007年11月第一次走进法院被告席时,法院启用的是一个只能容纳几十个人旁听的小法庭,旁听席上的十多个座位空空荡荡的。现在,当许霆走上重审被告席时,他的背后是一片黑压压的人头,一堵由摄像机排成的“高墙”。

  广州中院启用了高两层、可以容纳500多人旁听的一号审判庭进行宣判,旁听席上站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家媒体的记者,关注此案的学生、专家、市民、律师以及广州中院的领导们,法院试图以最公开的态度来展现许霆案的全貌。

  一切的变化源于2007年12月17日的一篇报道——《柜员机“犯晕”千元当一元吐,男子171次恶意取款判无期》。

  “网络民意”推出的重审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171次,合计17.5万元,一直取到他卡里只剩1元钱,再也取不出来为止。他还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盗窃1万多元的郭被判刑一年。潜逃一年的许霆,则将17.5万元赃款挥霍一空。2007年12月初,广州中院判处许霆无期徒刑。”

  判决生效后,《新快报》率先披露此案,仅1000多字的报道,引起的巨大震动远远超过了记者预料。单在百度搜索引擎打下“许霆”两个字,出来的相关网页就有300多万个,新闻更有10万余条……而每次与许霆相关的新闻出来,都会引发一场大讨论,在网易、新浪等知名网站的每日更新栏目中,相关留言曾高达数百万条!

  网络民意于2007年年底显示其强大力量,网友们失控地“炮轰”,最终将专家学者、法院法官、银行高管、最高院领导、甚至全国人大代表全部卷入了该案的大讨论中,每出现一个新动向,就被众人拿来反复咀嚼,讨论从案件本身上升到法官道德、执法方式、立法缺陷、银行管理、社会公平等等。

  第一个报道该案的记者用这样的语言来形容这条新闻:“我以为抓了条小鱼,没想到它长成个大白鲨,现在才知道看走了眼,哪里是大白鲨啊,整个儿一个尼斯湖水怪。”新闻的轰动程度已经完全出乎记者的预料。

  许霆案爆发的两大症结

  1 贪官与许霆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从头到尾,洋洋洒洒数百万的相关网页和评论,吵得最凶的其实只是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贪官判得都比许霆轻?为什么银行出错从来不用负责?

  网友“李新月3186”在博客中写道:“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逮到了一定会按律治罪,罪行严重的甚至还要判死刑。但是那些窃取国家巨额利益的人则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

  其后,“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个成语在网上频繁出现,网友们引用它来批评法院的判决。有的说:“中国的法律是猴皮筋式的,因人身份地位不同,松紧度很大。”有的说:“贪官贪污1亿与许霆取款17万同判无期的内在原因是:贪官是官,许霆是老百姓。”还有人联想到数年前广东高院“落马”的院长麦崇楷和广州中院“落马”的副院长肖平,认为他们两个判得都比许霆轻,而许霆判无期的理由是“未向主审法官表示孝敬”……更有学者从深层反思:“法院是依法判决,没什么问题,但许霆被判无期,恰好显示了我国立法和制度层面上对贪官的保护。”

  旁听席上的学生小张说,民意对法院的“积怨”,推动着“许霆案”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2 银行的积怨

  被卷入许霆案的“外人”

  在广州中院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时,银行方面也未曾好受。市民对银行的积怨,开始在许霆案上全面爆发。

  大家质疑着,现实中,有人从ATM机中取出过“假钱”,ATM机也少吐过钱,还吞过卡,这样的情况,银行方面是不是也应该认定“国家金融机构ATM机”在“诈骗”储户钱财?同样是技术原因引发的问题,在受损失方为储户时,银行丝毫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一旦损失方为银行,储户就可能因此被控告为“盗窃犯”,这合理吗,公平吗?

  网友“身心疯”在天涯社区写道:如果许霆被判有罪,我将销户手头所有国内银行卡。

  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详解许霆案称:“史上最牛ATM机谁能惹得起?”凤凰卫视《文涛拍案》也称:“许霆为171个馅饼买单。”……矛头均直指银行。

  2008年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跳出来当了“炮灰”。他谈到“许霆案”时说,银行系统出错绝对不能成为某个人盗窃犯罪的理由,银行其实是弱者,并非公众想象中的垄断机构。杨凯生的“弱者说”迅速引起公愤,也将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率先“炮轰”“弱者”说:“从近几年发生的银行与储户、与社会的纠纷来看,银行的强者地位有目共睹,当银行从国家机构变为企业之后,亟待转变和提高服务意识,杨凯生此语,是银行服务意识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很多银行需要反思,将自己的位置摆正。如果硬要说自己是弱者,怎么可能树立很好的服务意识?”

  杨凯生的噩梦还没到头儿。在2008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杨凯生还在因许霆案受到记者们的“青睐”,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杨凯生显然为此“很受伤”,只肯说媒体报道曲解了他的原意,但他的原意到底是什么却再也不肯开口了。

   民意被导向理性争论

    “一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争论”

  案件在重审的同时,关于许霆案的争论也越演越烈。

  这场争论从一开始就进行得水深火热,不光盛行于民间、各大网络,甚至于学术界对此也是争论不休。只是,与以往的争论截然不同的是,这次争论的观点更多元化、分歧更大。“有罪、刑事犯罪、无罪、民事责任”——从普通市民、网友到法学专家,甚至是法院的法官,对该案的看法都不一致。

  早在许霆案重审前,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张谷、许章润等就云集广州,针对许霆案进行讨论。讨论进行得十分激烈,但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其后,这样的讨论还更大范围地出现在网络上、学者律师之间、各高校及行业协会的专题研讨中,甚至是法院、检察院的一次次内部研讨中,也不能形成绝对统一的意见。

  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说,对于许霆案法学界的意见是多样化的,他们内部也曾多次对许霆案展开各大讨论,“但是至今谁也说服不了谁”。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说,“讨论是积极的,也是必要的,但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引导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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