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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成:邻里纠纷了亦未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9:54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盛学友

  (blog.sina.com.cn/shengxueyou)

  提要:一起邻里纠纷,民警的处理方式被指“各打五十大板”。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稀泥”的观念受到挑 战。

  2008年8月16日,中秋节刚过,乔建霞领着年近七旬的父亲坐了一夜的火车,赶到了省城济南市,对老父亲的 伤情“再次寻求司法鉴定”。因为纠纷,邻里互殴,乔建霞的父亲乔书信被打伤,“这是第五次鉴定了”。

  公安机关内部对乔书信进行了两次鉴定,结论都是“不构成轻伤”,纠纷的另一方也“不构成轻伤”,为此,山东省 荣成市公安局对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了治安处罚。

  被处罚的双方当事人都对这个治安处罚不服。

  “俺伤成啥样,俺自己最清楚。”乔书信揪住一个“死理”,要一个“正确的”结论。

  威海市具有合法资质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分别对乔书信进行了鉴定,结论则都是轻伤。“构成轻伤了,就该依照刑 诉法处理”,乔书信的儿子乔文祥说,“对荣成市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我们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办案民警叫苦不迭:“我们这个工作最难干。”

  邻里争执引发互殴

  荣成市是山东威海市一个县级市。荣成市王连街道办事处河西乔家村村民乔书信和乔聚数两家是邻居。

  王连派出所一份《受案登记表》显示,2008年6月14日19时40分,河西乔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乔 文增电话报警:当晚20时许,在乔聚数屋后,乔书信、乔文祥父子与乔聚数、乔荣华夫妇因琐事发生争执,乔书信、乔文祥 、乔荣华均受伤。

  9月16日下午,乔文增告诉本刊记者:“乔书信的家属(妻子)喊我过去的,当时只是争吵。他们动手时,我跑到 乔书信屋里,用他家座机向派出所报了警。”

  被打伤的乔文祥,“第二次苏醒后”,也用父亲家的座机拨打110报警。

  中国网通山东公司电话计费详单显示,乔书信家的电话2008年6月14日一共打了两次报警电话。

  8月28日,乔书信、乔文祥父子向本刊记者实地演示了乔荣华用镢头敲击乔文祥头部、乔聚数将乔书信打倒在地并 施以拳打脚踢的情景。

  “事发当晚,我妈喊我,说他们在屋后跟我爸吵起来了”,乔文祥介绍,“我过去后,把我爸劝了回来”。

  乔文祥刚到家不到5分钟,“我妈又叫我,说村里当官的来了”。乔文祥来到后院发现,“我爸用手拽住钢丝和树枝 挡起来的篱笆,乔聚数用铁锹铲我爸右手,我爸的手当即流血”。

  乔文祥介绍当时的情景是:“我刚要上前夺乔聚数手中的铁锹,头部右后侧便被敲了一下,我转头发现是乔荣华用镢 头打的,随后我昏过去了。我醒来后,感到左下腹很疼,睁眼一看,乔荣华正用嘴咬我,把我疼醒了。我用手捶她,想把她推 出去,但她两只手一直掐着我的髋骨,整个人压在我下身上,推不动她,这时,我再次昏了过去。我再次醒来后,挪到我妈家 ,坐在门前问我妈报警了没有,我妈说乔文增报警了,但警察没来,我就进屋用我爸家的座机打了110。大约过了五六分钟 ,警察过来了,我问他们为什么这么久才过来,他们说那边有个案子,警察没有向我了解情况,我央求警察送我到医院。警察 把我送到王连医院。”

  8月28日下午,在乔荣华家,记者听她讲述了被打经过:“6月14日下午,我和丈夫乔聚数在我家房西往北挖一 条排水沟,当我俩挖到一半多的时候,乔书信走过来说这地方是你动的吗?我说这还是你的地方吗?他说是你的吗?我说是集 体的。他骂咧咧地走了。半小时后,乔书信和他儿子乔文祥一起过来了。乔文祥说你怎么样挖开的就怎么样填上,我说你别不 要脸了,这是集体的地方。乔文祥说爹咱走,不用和他们讲,咱懂法,按法律程序做。就这样骂着又回去了。大约19时左右 ,我俩已把沟挖完,又在沟的边上用钢丝和树枝挡了一条篱笆,正要收拾回家时,乔书信、乔文祥带着村长(乔文增)过来了 ……双方发生争执后,乔文祥举起拳头打我的右眼眶,乔书信抓我的右脸下部,当时连打带压我轰的一下昏了,就不知道什么 了。后来,我丈夫把我喊醒,扶起我坐着,这时乔文祥还用脚踢我的左腿。我抱住了他的腿,咬了他一口,记不清哪个部位, 这时两个邻居搀着我胳膊,丈夫扶着我的腰,就回了家。第二天早上头昏恶心,才去了医院。”

  本刊记者了解到,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乔书信和乔聚数两家结怨。原因是,当年村镇统一规划拆迁建新房,因 为拆迁问题,乔书信家两座砖瓦房屋没有拆迁,致使在乔文祥房后、乔书信房东乔聚数新建的两层楼房没有院落。由此两家开 始产生隔阂。

  随后,村委会给了乔书信另一个地盘做菜园子,其房东菜园子给了乔聚数作为院子。“但乔聚数得寸进尺,利用这个 院子建了一座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我家出行。”乔文祥说。

  2006年7月30日,河西乔家村委会加盖公章证明:“我村村民乔聚数于2006年4月份未经我村两委批准, 在自己住宅西建了一处建筑物。”

  双方均被治安处罚

  王连派出所民警将乔文祥送到王连医院,“在我打第一个点滴时,我爸也到了王连医院”。

  乔文祥介绍,由于王连医院没有CT等设备,他和父亲打出租车前往文登市,“途中,我爸感到胸闷疼痛”。

  到了文登中心医院,乔文祥做了CT。乔书信做了X光检查。“我爸一根肋骨骨折”。

  父子俩住院治疗。

  “我打110,请求警察做笔录”,文登市某中学数学教师、乔文祥的姐姐乔建霞告诉本刊记者,“第二天,也即6 月15日,警察来到文登市中心医院,给我爸做了笔录”。同时,民警出具了两份伤情鉴定委托书,“但被要求只能到石岛公 安分局去做”。

  6月17日,在荣成市公安局石岛分局,法医姜林臣看了乔书信的X光片,“姜法医说片子不清,让我们重新拍”。

  于是,乔建霞当日领着父亲赶到文登整骨医院,重新拍了X光片,“结果我爸右侧7、8、9肋骨骨折”。

  6月23日,乔书信、乔文祥父子到了石岛公安分局,做完法医鉴定后,又到王连派出所,乔文祥说:“这是第一次 对我做笔录。”

  一直到7月14日,“我们才看到48号鉴定结论”,乔建霞说的这个鉴定结论,是荣成市公安局法医姜林臣、刘士 刚对乔书信做出的《荣成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论是:乔书信本次损伤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但 可排除肋骨骨折,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之相关规定,乔书信的伤势不够轻伤。

  6月26日,姜林臣、刘士刚对乔文祥做出67号鉴定结论:乔文祥的伤势未够轻伤。

  6月27日,这两位法医对乔荣华也做出鉴定结论:乔荣华的伤势尚不够轻伤。

  “依照有关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逐级上送刑事技术部门重新鉴定。”乔书信对荣成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不服, 于7月21日递交申请,要求重新鉴定。

  在递交重新鉴定申请之前,7月10日,乔书信到文登整骨医院复诊,胸部CT片扫描及3D重建,结果为右侧4~ 9肋骨骨折,断端硬化;7月18日,威海市立医院胸部CT扫描及3D重建,结果为右侧3~7前肋、右第9后肋均见横行 线状骨折,其中第4前肋可见两处骨折,对位对线可,可见少量骨痂形成。

  荣成市公安局对乔书信“伤势重新鉴定”。这次鉴定报告,多了一项8月14日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专家阅片会 诊报告内容。

  8月14日,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柳澄、李春卫,根据荣成市警方提供的乔书信的X片和CT片,做出诊断意见 ,符合右第3~7前肋,第9后肋陈旧骨折和L1椎体陈旧压缩性骨折影像学表现。

  8月23日,荣成市公安局法医李志业、陈小鲲、慕军伟做出《荣成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结论为:乔书 信的伤势不构成轻伤。同一天,这3位法医对乔文祥也做出鉴定结论,其伤势不构成轻伤。

  8月25日,荣成市公安局分别对乔书信、乔文祥父子和乔聚数、乔荣华夫妇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殴打乔聚数的乔书信、殴打乔荣华的乔文祥,各拘留5日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各收取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对殴打乔书信的乔聚数、故意伤害乔文祥的乔荣华,各拘留10日,各罚款500元人民币并暂缓行政拘留。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双方当事人均牢骚满腹,“不能这样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乔荣华和乔书信都表示,“ 要把荣成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轻伤结论再掀波澜

  “我们两口子被打了,公安局却拘留我们。”这让乔荣华不能容忍。她认为,派出所各打五十大板,“不仅不能解决 问题,反而更加激化矛盾”。

  和乔荣华不同的是,乔文祥和乔书信都有“构成轻伤”的司法鉴定结论,对于荣成市公安局以治安处罚了结此案的做 法,经历坎坷又较为熟悉法律知识的乔文祥“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今年39岁的乔文祥,在读高中时学习北京人文大学法律函授课程并获得大专文凭。

  1996年,在外打工多时的乔文祥到表哥做主任的律师所帮忙。在表哥鼓励支持下,开始复习法律知识,1997 年参加律师考试,“结果总分数够了,但因为英语分数不够,没有考上律师”。

  1998年,他在济南某酒店培训服务员,最后当上总经理助理,“但总不如自己干点事”,一年后便又回到老家荣 成,开始销售摩托车。

  2001年10月,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乔文祥遭遇车祸,造成颅底等多处骨折,成为肢体3级残废。乔文祥耗 时3年多,最终打赢官司。尽管“现实和理想,相差太多”,乔文祥对法律的信心“依然没有放弃”。

  6月30日,乔建霞向石岛公安分局姜林臣法医询问其弟弟、父亲的鉴定结论情况时,被告知“片子不清,没法做结 论”,建议她“到威海去做”。

  7月1日,乔建霞到石岛公安分局取病历和片子时,姜林臣法医说,“片子看不出新鲜骨折,不够轻伤,不给发结论 ”。

  为了这场官司,乔建霞原本对法律一窍不通,但“如今快成法律通了”。

  姐弟俩研究后决定,到威海市找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

  7月7日,威海恒源司法鉴定所分别对乔书信、乔文祥做出鉴定结论:乔书信轻伤二级、乔文祥轻伤。

  当7月14日乔建霞看到荣成市公安局48号鉴定结论其父“不构成轻伤”后,又领父亲到了威海另外一家司法鉴定 机构——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结论是:乔书信外伤致右胸肋多发骨折,构成轻伤。

  “父亲的伤情,要么是轻伤,要么不是轻伤”,乔文祥认为,这两个结论,只能有一种情况存在,两家鉴定机构两个 鉴定结论父亲都是轻伤,“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一定有问题”。

  因为怀疑王连派出所所长王国宾和石岛公安分局法医姜林臣“丧失原则立场并弄虚作假”,8月13日、18日,乔 书信、乔文祥父子分别向威海市公安局、荣成市公安局递交了回避申请书。

  8月16日下午,荣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技术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补充勘查”;8月17日,对乔荣华以涉 嫌故意伤害进行传唤;8月22日、23日,分别对乔书信、乔文祥进行“伤势重新鉴定”……

  一切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但是,结果依然让乔氏父子“感到失望”。

  8月28日,寄希望于法院的乔氏父子向荣成市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

  9月4日,法院电话通知乔文祥,其自诉案件不予立案。

  这起看似简单的邻里纠纷,经过公安机关处理以后,“越来越复杂了”。乔文祥说,如果依法确认是轻伤,他们也不 会非要追究谁的刑事责任,“作为公安机关,要想让纠纷双方心服口服,必须依法办案”。

  其实,这起纠纷引起的问题焦点是,乔书信肋骨骨折是新鲜性骨折还是3个月前的陈旧性骨折、其伤势是否属于轻伤 。

  威海市立医院CT室主任、副主任医师、山东省放射专业学会委员毕可森(威海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兼职法医)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乔书信肋骨属新鲜性骨折”。

  文登整骨医院副主任医师孙献武,是文登市公安局、法院及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兼职法医,参加了乔书信这个伤势鉴 定,“肯定是轻伤,结论错不了”。

  王连派出所所长王国宾介绍,公安机关处理这种案件以公安内部鉴定为依据。

  民警李强则说,“打架斗殴是简单纠纷,伤势也简单,不用社会鉴定机构鉴定”。

  对于公安内部伤情鉴定问题,威海恒源司法鉴定所主任刘仁强介绍,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 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也就是说,“公安机构不得从事民事行为的司法鉴定工作,结合本案,公安机关不能对民事 纠纷引发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只能从事侦查工作的鉴定”。

  9月17日,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著名专家赵斌教授对乔书信9月1日和7月18日的胸部肋骨CT片进行诊断 ,诊断意见是:右第2~9肋骨多发性骨折,据7月18日CT表现肋骨骨折时间应为1月至1.5月间。

  9月22日,山东新康司法鉴定中心对乔书信伤情做出鉴定,结论为轻伤。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王国宾说,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最难干,百姓不满意,“全部撒气给我们”。

  讲到伤心处,“干了20多年公安”的王国宾眼圈发红,并让本刊记者看乔建霞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有些言辞过于 伤人”。

  乔建霞发给他的这条短信内容是怀疑他背后支持打人者,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就投诉他们不作为。乔建霞也给 办案人李强发了类似的对他们工作不满的短信内容。

  “作为人民教师,不应该这样反映问题。”说这番话时,泪水在王国宾的眼眶里打转转。

  王国宾介绍,就这么一个小案子,整得满城风雨,威海市公安局督察处来查过几次,威海市委书记王培廷批示要求汇 报,“为了百姓和谐,办案不敢马虎,我们只能受委屈”。

  9月11日上午,7位自称河西乔家村村民的人,来到文登市教育局,递交了一份电脑打印的匿名信,要求“对村霸 乔建霞严肃处理”,原因之一是“乔建霞给所长王国宾、民警李强发短信,编造信访材料……极尽造谣诽谤之能事,严重损害 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看到这封信,乔建霞笑了:“因为是无中生有,所以不敢署名。”

  9月17日下午,本刊记者打电话向乔荣华求证这封匿名信时,她说她找人写了关于乔建霞的举报信,乔建霞给所长 、民警发短信情况“是听村上的人说的”。

  9月18日早晨,乔荣华给本刊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写乔建霞的那封举报信,“现在还没有写完”,对已交到文登教 育局的匿名信,“我不知道这个事”。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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