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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介公司两年诈骗33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2:59  法制与新闻

  在一般人看来,房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它们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而 已,做的是小“买卖”。然而,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公司)总经理岑庆等人,却利用房屋中介这个平台大玩 “蛇吞象”,两年时间内就诈骗3300多万元,致使许多卖房者和买房人被骗得倾家荡产。

  2008年9月1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最大的二手房中介诈骗案作出宣判,广屋公司因犯合同诈骗 罪,被判处罚金100万元;主犯岑庆犯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杨仲平、陆春松、曾 德文、陈燕等4名同案犯,犯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帮助毁灭证据等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江中澍/文

  买卖房者都被套牢

  在南宁某大学任教的黄女士,想给父母买套二手房安度晚年。2006年5月,她从广屋公司了解到,教育路有一套 二手房,地段、面积及房价都较合意,便经广屋公司联系与房屋卖方李某联系上,双方很快达成交易。

  按照李某的要求,黄女士一次性将29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广屋公司,之后委托广屋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广屋 公司却一拖再拖。黄女士多次试图联系李某签协议,而广屋公司却一直称李某没空。

  黄女士决定自己寻找李某。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她了解到李某的房子是二手房,原来的房主叫古某。黄女士找到古 某,古某称,2005年4月他将该房以29.5万元卖给李某,李某于2005年5月即办好过户手续并收取了房屋。黄女 士立即与银行方联系,却意外获知,至2006年5月,李某已欠交按揭款4个月了,银行正向法院起诉,要拍卖李某的房屋 ——也就是黄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屋!

  黄女士决定要找到李某,可李某究竟住在哪里呢?黄女士到房产局查档案,发现李某名下有3套房子,全部是在20 05年5月左右按揭购买的,除了卖给自己的位于教育路的房屋外,另外两套房屋一套在衡阳路,另一套在新竹路。

  然而在这两个地方仍找不到李某,黄女士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李某位于新竹路的房屋原房主、也是一位教师的王 女士。说起房子,王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房子卖给李某一年多,却一直拿不到全部房款!

  原来,2004年2月,王女士欲将这套房屋售出,便在广屋公司发布售房信息后,很快一位业务员与她联系,告诉 她有一名叫李某的女子愿意购买她的房子。随后,王女士与广屋公司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31.8万元,首付 20%,余额2个月内付完。当天广屋公司代买主支付给王女士6.3万元首付金后,王女士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广屋公司。

  但直到年底,广屋公司只向王女士的账户存入3000元。王女士提出,如果不能将余款付清,就把房产证还给她, 可广屋公司声称房产证已经过户。无奈之下,王女士与广屋公司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广屋公司同意2005年1月20日 前把剩余的25.44万元房款付清给她,但之后王女士只收到1.25万元。无奈之下,王女士又做出让步,再与广屋签订 了第二份“补充协议”,同意广屋公司以每月支付3.5万元的方式,在7月份以前将所欠的20万元房款付清,但广屋公司 在第一个月还了2万元后就再没有下文了。

  更让王老师吃惊的是,房子过户后,李某以此房做抵押,从银行贷款26万元,但她已有6个月未还按揭款,银行向 法院起诉要拍卖这套房屋!如今法院判决李某败诉,房屋被银行拍卖已成定局。

  既当买房人又当卖房人

  一天,黄女士又去广屋公司追讨房产证,等待中无意瞥见办公室墙上有一份广屋公司员工小灵通话费表,她惊奇地发 现李某的电话竟然也在其中。李某竟是广屋公司的员工?黄女士越想越觉得蹊跷。她决定不做这笔交易,要求广屋公司把房款 29万元拿回来,但广屋公司的员工推说找不到李某,并声称她所交的房款,目前还在广屋公司的账户上,很安全。黄女士质 问该员工,李某是否为广屋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坚决否认此事。

  几天后,黄女士再去广屋公司讨说法。在该公司的财务室,她发现了一摞员工考勤卡,上面密密麻麻盖着“李某”的 印章。原来,李某竟然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此时的黄女士意识到自己掉进广屋公司设置的骗局了。

  黄女士通过广屋公司买房,没想到买的竟是广屋公司员工的房屋。同样,通过广屋公司卖房的傅先生,也没想到自己 把房屋卖给了广屋公司的员工。

  2005年9月初,傅先生委托广屋公司出售其位于滨湖路的一套房屋。不久,广屋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有一位名 叫林某的人愿以29万元购买他的房子。9月15日,傅先生与广屋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后,将房产证交给了广屋公司。11 月初,广屋公司付给傅先生3.3万元首付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林某通过广屋公司向银行贷款22万元,广屋公 司向傅先生承诺银行放贷10天内即付完剩余房款。

  10天后,傅先生按约定向广屋公司讨要房款,但广屋公司一拖再拖,每次他去广屋公司追钱,他们有时给几百,有 时给个一两千打发他,至今还欠他15万元房款。傅先生想直接与林某打交道,向广屋公司业务员询问林某在何单位工作,但 业务员却推说不知情。到广屋公司追钱时,他总听到广屋业务员议论何事要请示林总,他不由有些好奇,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 问广屋业务员林总的姓名,业务员顺口答叫林某,是广屋南宁分公司老总。

  通过广屋公司买房的陆先生也遇上了“怪事”。陆先生在南宁做生意多年,家产数百万,2006年初,他打算买套 好房子享受生活,于是委托广屋公司购买青秀山庄一套145平米的房子及21平米的车库,卖房者名叫陈燕。双方约定成交 价为45万元。当天陆先生一次性将45万元转入广屋公司的账户。之后陆先生投入10万元用于装修房屋,3万元用于购买 高档电器。此后,陆先生却发现车库产权人名字竟是广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庆红,对此,陈燕解释说黄庆红已将车库卖给她 ,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真有那么凑巧的事情吗?陆先生决定一查究竟。调查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陈燕竟是广屋公司明秀分店的经理。不仅 如此,陈燕因欠交银行按揭款,已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拍卖房子。陆先生听后如五雷轰顶,因为这意味着他的45万元买房款 和10万元装修费都化为泡影。

  86名受害者报案

  以上所说只是广屋公司诈骗行为的几个案例。从2006年初开始,到广屋公司追讨房款或房产证的人络绎不绝。大 家在等待公司答复的过程中,免不了相互交流,渐渐地,他们发现,他们的遭遇几乎都一样。

  2006年6月8日,7名当事人终于鼓起勇气,向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一石激起千层 浪,得知警方调查此事后,一些受害人先后来到经侦支队报案,几天时间里就有86人称自己被广屋公司诈骗!

  了解到警方介入,广屋公司总经理岑庆、法定代表人黄庆红一夜之间人间蒸发,随后几天,南宁市20多家广屋公司 分店全部关门停业。

  岑庆先后逃至广州、长沙、武汉等地。7月29日,逃到上海的岑庆叫他在广州的情人乘飞机到上海与他约会。当晚 ,正当岑庆在机场接自己的情人时,被跟踪而至的南宁警方抓获。

  警方查证,岑庆,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2000年7月29日,岑庆与黄庆红一起注册成立了一家商务 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300多万元,但不久工商部门发现其注册资金“注水”,为此南宁市公安局以岑庆涉嫌虚报注册 资本罪对其刑事拘留,后予以保释。2003年6月,岑庆将公司变更为广屋置换公司,主要业务是代理客户二手房产中介买 卖、代办银行按揭贷款。

  南宁的房屋中介业没有想到,广屋公司发展异常迅速,短短几年里在广西各地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 、一家房产交易中心和3家子公司,一跃成为广西较大的民营房屋中介公司。

  然而迅速发展的背后却是黑幕重重。从2004年起,广屋公司及其领导层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收取客户 购房保证金、购房款及取得银行按揭贷款后,只向客户支付小部分房款或拒不支付,诈骗1300多万元。至案发时有99名 买房卖房者被骗,最高被骗金额达236万元。

  不仅诈骗个体买房卖房者,广屋公司还敢玩“蛇吞象”的游戏。在签订、履行南宁市衡阳西路“百万庄”的房产买卖 合同过程中,诈骗某集团公司1500多万元;利用南宁市星湖路二栋房产买卖,分别诈骗广西某研究所180万元、广西某 进出口公司购房款69万元、广西某技术咨询公司购房款69万元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50万元;利用代销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兴大厦房产,诈骗该公司资金74万元。以上共计2000多万元。

  非法资产大量转移

  广屋公司迟迟不向客户交付房款,当买方或卖方坚持讨要房款时,岑庆竟然鼓动他们向法院起诉。有客户咽不下这口 气,真的向法院起诉,败诉的自然是广屋公司。然而法院的判决却无法执行,因为广屋公司并无可执行财产。案发后南宁警方 对广屋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账户上只有100元。

  在人们的印象里,广屋公司是一家资产雄厚的连锁企业,属下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 中心和3家子公司,业务一直红红火火,并买下了大量房产,还占有客户的上千万元房款。这些钱哪里去了?

  这就是岑庆夫妇“聪明”所在,他们知道有东窗事发的一天,因而将公司的资金大部分转移至其另设的3家投资公司 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用于购买防城港市港口区某地产200多套烂尾楼,金额1220万元;购买南宁市衡阳路某地产9 4套烂尾楼,金额2000万元;购买桂林某商厦(已交定金100万元)等等。此外,岑庆、黄庆红夫妇还在南宁市大自然 花园购买了一套豪华别墅,价值300万元,已付200多万元。岑庆还拿诈骗来的钱购买了4辆高级轿车,过着奢侈的生活 。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受害的房屋买方、卖方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房子可能是他们一辈子 仅有的固定资产,购房款也是他们大半辈子的积蓄。

  林先生夫妇原是某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企业为已满30年工龄的职工购买一套福利房。考虑到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年 近六十的林先生决定卖掉福利房,另购一套便宜的小房屋居住,卖房余款留作今后养老。而林先生与广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合 同后,广屋公司至今仅付给林先生7万多元,尚欠30.2万元房款。林先生夫妇为此日日以泪洗面,导致血压升高,心律失 常,精神几乎崩溃,如今夫妇二人仅租一套没有卫生间的20平方米单房勉强栖身。

  房屋中介黑洞

  为什么广屋公司能骗这么多客户,获得如此巨额的房款呢?

  据了解,自2003年8月起,已有市民投诉广屋公司诈骗房款,但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几年来,广屋公司一直 在南宁市房产局交易大厅设有摊点,摊点上还挂着工商部门颁发的“诚信经营”的牌子。

  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认为,广屋公司利用了目前二手房中介存在的两点软肋:一是买卖双方互不相识,信息不通,难以 互相信任,双方只有通过中介交付房款、办房产证,确保安全成交,广屋公司利用这点两头瞒骗;二是房产解押、贷款及产权 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一时间差就给不法中介以可乘之机,一些操作不太规范的中介公司,往往会打这些资金的主意,由此 产生诈骗或挪用客户房款的行为。

  银行机构在放贷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也是广屋公司诈骗得逞的另一个因素。据了解,此案发生后,警方查出某银行个 人住房贷款中心副主任郑某,在向广屋公司办理贷款过程中,接受岑庆安排其公司员工送给的13万元后违规放贷,目前郑某 已被检察机关查办。

  广屋公司诈骗案,让人们看到房屋中介行业亟待规范。业内人士认为,为避免房屋中介公司打客户资金的主意,在房 屋交易过程中,不应让中介公司直接接触房款,因此推行银行托管服务机制十分必要。银行房屋置换中推出的资金托管服务, 买方的资金或贷款可直接划入银行内部账户,银行待双方完成手续交割后才能进行款项划拨,通过这种方式,银行可以为二手 房交易上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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