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继往开来,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2:59  法制与新闻

  凌锋/文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2008年在中国历史上都将成为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战胜 了一个又一个重大灾害,取得了社会稳定发展的良好成果。这一切,不仅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凝聚力,也展现了改革开放3 0年成功的经验。在这其中,政法工作的成绩是功不可没的。

  30年前,当改革开放的历史之船启航时,政法工作也就注定要面临更加复杂和艰巨的挑战。30年来,不论国际局 势如何风云变幻、国内社会关系如何尖锐复杂,政法机关都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社会情势变化,严厉打击各种违法 犯罪行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 环境。如果说,我们今天能为改革开放的成就欣喜,那我们也应该梳理并总结社会稳定发展的历史经验,为改革开放的深入进 行增添更为强劲的动力。

  首先,必须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 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不仅是唯物辩证法范畴的科学表述,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总结,特别是在2008年,当全世界 都在反思西方所鼓吹的某些价值标准时,我们更应该自信并沉着地将自己的路走下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就是要始终将坚 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 质,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对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保持高度警惕。

  其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 群众”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执法 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融汇到立法、司法、执法、 普法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各项工作中,融汇到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等各个领域中。

  同时,还要不断对政法工作进行改革创新。改革不仅是经济领域的事情,政法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这样才能跟上 时代步伐。因此,要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决不以西方的法治模式来评判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更不能 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优越的 ,是符合我国国情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所以,我们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使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加充 分的发挥。

  历史经验铸就了今天的成绩,我们可以为之自豪,同时,依然要对现实保持清醒的认识。我国目前最大的现实就是: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转型期的问题,同时,外部世界的形 势也更为复杂。这就要求政法工作必须再接再厉,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因此,要立足于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自觉地为大局服务,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立 法建议、司法解释、执法规范及改革措施都要着力为此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要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政法工作,更加重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 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政法工作从我国国情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稳妥进 行政法工作的有关改革。

  站在历史的潮头,政法机关肩负着光荣使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我们相信只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一定能在继往开来中开创政法 工作新局面。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相关专题 法制与新闻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