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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始终不认可钉子户提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12:15  中国青年报

  大多数人都觉得,叶斌是在“鸡蛋碰石头”。一度,叶斌也曾想过顺应“国情”,托人找开发商谈,“能不能各退一步”。

  最终人情也没起作用,这一纸强拆令,让叶斌“较真”了。

  “好比买猪肉,肉价是10块钱一斤。买肉的说,我现在评估了,两块钱一斤。我给你5块,你卖不卖?你不卖,我强制把肉拿走,还照2块钱给你。”叶斌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只是,这个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业主发现,整个拆迁从立项、评估、裁定,包括强行拆除,整个程序都比较规范。后来,他找到一本480页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文件汇编》,细细研读之后,他觉得问题出在评估细则上。

  2003年,南京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邓府巷事件”,一名39岁男子因为房子被强拆,愤而在拆迁办公室内自焚身亡。南京市由此出台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又称市政府第227号令)。

  叶斌发现,这个办法是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制定的政策。2003年,南京市内区位一级的住宅保障单价,是每平方米3900元,并且一直沿用到现在。

  “从2003年到旧王府拆迁的时点2007年9月,这是全国房价高涨那几年,评估的细则能一成不变吗?”叶斌质疑道,“这个滞后的保障单价,没起到保障被拆迁户这个弱势群体的作用。”

  不过,叶斌的质疑并不能改变开发商的态度。在开发商的眼中,叶斌属于典型的“无理取闹”。

  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叶斌的房子是公房,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交租金,按说承租协议已经失效。而且叶斌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又没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按经营性用房给予补偿,已算照顾。

  但同时,这位负责人又强调,“开发商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重新考虑他的情况,所承诺的补偿金额已经超过70万元。”她说,“这个房子不是他的私产,希望他不要再闹下去。”

  “如果真像她说的那样,他们为什么还要给我70多万呢?房管所直接收房不就行了?”针对开发商的说法,叶斌捧出了租赁证、收据、纳税单和营业执照作为证据。他同时觉得“以抠门著称”的开发商能给出“70万的报价”,足以证明此前30万元的评估价格“多不靠谱”。

  如今,这条“在《儒林外史》中就被提及的繁华街市”,只剩下这11户开发商眼中的“钉子户”。

  一位姓韩的中年妇女独自住在一间木结构的房子里。面对这间“冬天透风,夏天进蛇的木屋”,这个女人捂着肚子,在寒风中流着泪说:“有钱买得起房子,我早就走了,怎么会愿意在这受罪?”开发商只同意给她每平方米7000元的评估价,而周围的房价,在15000元左右。

  韩女士的隔壁住着一家8口人,两个残疾人常年卧病在床,一家人依靠低保和开小店卖盒饭为生。“祖传的门面房就像是母鸡,可以下蛋(指出租或做买卖)。”一位老太太说,“现在他要拿走,给的钱还不够买一只公鸡(指住宅)。”

  叶斌也始终不认可“钉子户”的提法。他觉得就像一个记者曾经对他说过的那样——钉钉子的做法貌似很强悍,实则映衬的是内心的脆弱和无助。

  有时,两杯啤酒下肚,这位硬汉也不免直言:“你想,如果推土机的铲斗长驱直入,就算有1万多颗钉子,有个屁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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