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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迷离的交通肇事案

  本刊记者/盛学友

  提要:案件折腾了19个多月后“又回到了起点”。对受害者来说,意味着伤害还在延续。

  2008年10月13日,洪明子代表两位受害者,给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送去了锦旗。锦旗上写道:“秉公执 法好法官,执法为民当称赞”。

  发生在哈尔滨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南岗区检察院公诉到南岗区法院后,法院做出了《按撤诉处理决定书》。

  而此前,石彦宏作为被告人樊昊的妻子,多次找法院表示她和樊昊“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对法院迟迟不开庭审 理极为不满,多次上访要求尽快开庭审判。

  案件被南岗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历时19个月,该案又回到了交警部门。

  惨祸发生在大年初四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新世纪商场门前,梁蕾蕾和谢昊在红军街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疾 驶而来。

  惨祸在瞬间发生。

  梁蕾蕾、谢昊被撞倒,肇事车辆逃逸。

  谢昊2006年大学毕业。梁蕾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读大二。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2007年2月21日(大年初四)23时30分。

  事故造成的后果是:谢昊左肾挫裂伤、肝包膜下血肿。头皮下血肿、左髋部擦皮伤、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尺骨鹰 嘴粉碎性骨折,被鉴定为重伤;梁蕾蕾左胫腓骨骨折、头皮血肿,为轻伤。

  轿车撞过来的一刹那,梁蕾蕾看到“奔驰车的标志、副驾驶上有一个人”,随即便昏了过去。

  梁蕾蕾的母亲洪明子赶到医院,看到女儿那副惨状,“一下子木了,没有任何表情”。

  谢昊的母亲吴红赶到医院后,看到儿子,当即昏了过去。

  “头一个月,我几乎天天晚上做噩梦”,梁蕾蕾说,“整个身体从床上弹起来,浑身发抖、剧烈地抖,手脚不听指挥 ”。

  梁蕾蕾以前不说梦话,但这次事故后,经常在梦中大喊大叫。为了不让女儿再害怕,爸爸、妈妈跟她一起睡,“我在 爸妈中间,我睡醒后,爸妈再睡”。这种状况,持续了4个多月。洪明子说:“目前,我女儿身体状况极其不好,具体情况不 便外讲!”

  上钢板、取钢板,两次大手术,梁蕾蕾疼在心里。受伤后,梁蕾蕾半年没上学,“如今成绩很不理想”。

  神秘的“穆姨”

  2007年2月23日,南岗交警大队扣留了肇事车辆,该车为黑色奔驰轿车,属于黑龙江省国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公司)。据后来检察机关指控,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被告人樊昊于2007年2月24日投案。樊昊为国信公 司职员。

  “2月23日下午,自称国信公司的4个人,到医院探望受害者”,洪明子说,“2月24日,又有几个自称是国信 公司的人到医院看望受害者,其中一位中年女士衣着讲究,自称是樊昊的穆姨,她神情紧张,说孩子还小,请原谅,现正往回 赶呢”。

  2月26日,国信公司财务人员到医院交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作为受害者的医疗费用。

  2月28日,谢昊的父亲、洪明子、哈尔滨日报社一位女记者,一起到南岗交警大队,“反映案件诸多疑点,当时交 警大队4人在场”。

  一位办案人把洪明子叫到另一间办公室,从电脑里调出一张身份证,让洪明子核对“穆姨”身份,“我一眼认出此人 就是2月24日到医院的那个‘穆姨’,但‘穆姨’的名字叫刘霁萱,我立即纠正说‘她姓穆,不姓刘’”。

  曾做过警察的洪明子说:“刘霁萱是李建国的妻子,李建国是国信公司老板。至今卷宗里也没有我指认‘穆姨’的相 关记载。”

  2008年5月16日下午,在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的一个协调会上,受害者家属提出:“为何对照片指认情况没记录 在案?”南岗交警大队那位办案人矢口否认,称“根本没有此事”。

  2008年8月28日,谢昊的父母和陶增田律师,来到哈尔滨市交警支队一位领导办公室,“办案人靖平说找到一 个姓穆的,和李建国妻子长得很像,头型一样”。尽管一再要求辨认南岗交警大队后来找到的那个“穆女士”,“但一直没有 被允许”。

  樊昊的那个“穆姨”,到底何许人,至今是一个谜。

  监控录像失灵

  发生这起交通事故时,出租车司机赵某在现场。

  肇事车肇事后,闯了几个红灯,向省政府方向行驶,“我赶紧往前追,在这同时我打110报警”。案发次日下午, 赵某接受警方询问时说:“车上感觉有两个人,肇事司机应该喝酒了。”

  2007年4月4日,《哈尔滨日报》以“肇事逃逸者难逃数字城管‘法眼’”为主标题,报道了几起交通肇事案, 其中包括“2·21”交通肇事逃逸案。

  这篇报道说,22日,警方调取了全市所有街道的监控录像资料发现,事发当晚,黑E66549号奔驰轿车闯红灯 。23日16时许,在南岗区金桂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这辆奔驰车,经检索,该车牌照为假牌。该公司员工樊昊事发当晚酒 后驾车逃逸。2月24日,樊昊投案。

  2007年2月23日,金桂园小区物业公司地下车库车管员崔云强两次指出:21日晚大约7点钟,李建国开奔驰 车出去的,并且喝了酒。

  2月25日,樊昊投案的第二天,崔云强又说是樊昊开车出去的。

  也是2月25日,当时和崔云强一起值班的张志说,车是樊昊开出去的,时间大约是下午4~5点钟之间。

  到底谁是肇事者?在菲诗酒吧,谁和肇事司机在一起?副驾驶位置是否有人?“这些问题,通过监控录像,一定能查 清楚,但蹊跷的是,这些录像选择性失灵”,受害者家属对此大惑不解:“谁有这么大的能量,将这些关键证据灭失?”

  2007年5月29日,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证明:事发当晚,肇事后车辆行经路线各交通岗的监控录像,大 厦岗、革新岗、省政府均不好使。

  南岗交警大队在2007年8月17日的补充调查报告书说:2007年6月6日,公安部网络侦察技术研发中心对 菲诗酒吧、金桂园小区地下车库录像进行数据恢复,未发现2007年5月11日前的录像文件,未发现2007年2月21 日20时至24时的监控录像文件;樊昊逃逸的沿途录像都不好使,无法确认副驾驶有人。

  2007年2月25日,车管员崔云强说:“车库录像好使,以前的都能调出来,物业老总陈平知道密码。”

  2007年6月22日,物业人员邓舒野说:“2006年5月我来时录像就不好使,没有刻录并且有盲点。”

  “金桂园是李建国开发的一个小区,他就住在这里,小区物业公司隶属于国信公司”,受害者家属说,“后来,接受 询问的物业人员,都回家不干了”。

  有关手机的争议

  受害者家属一直怀疑“李建国是肇事司机”,樊昊是“顶罪者”。但这些疑问被南岗交警大队予以否定。

  2007年2月23日,物业公司地下车库车管员崔云强两次指出:“21日晚大约7点钟,李建国开奔驰车出去的 ,并且喝了酒。”后改为“车是樊昊开出去的”。

  2007年8月8日上午,菲诗酒吧保安员臧春闪对肇事司机照片辨认,指出7号(李建国)照片“有点像”,对其 他照片中的人“没有印象”。

  南岗区检察院2007年5月18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南岗交警大队才开始调查李建国是否涉嫌交通肇事。

  李建国提供了飞机票、登机牌等,并打印了行程日期:他和妻子刘霁萱2月20日飞抵海南,期间到过深圳、广州, 2月31日回到哈尔滨。南岗交警大队以此证明“案发时李建国不在哈尔滨”。受害者家属认为,“2月没有31日,这个行 程不真实”。

  受害者家属对李建国提供的其中一张手写机票提出质疑,“因为2006年全国已取消了手写机票,而登机牌不能证 明一定离港了”。

  如果事发当天李建国在海南,“那么他的手机一定处于漫游状态”。受害者家属说:“根据我们调查,李建国的两个 手机,在事发当天,根本没漫游。”

  2008年8月28日,在哈市交警支队一位领导办公室,陶增田和谢昊的父母也谈到了手机漫游问题。陶增田介绍 ,办案人靖平说“李建国的手机漫游了”,陶增田问在何地调取的电话单,靖平说“在哈尔滨调的”,而支队那位领导说“最 近在海南调的”。“在2008年5月16日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会上,为什么不出示这个漫游单子?”陶增田问。“单子被我 撕了”,靖平说,他撕的理由是,“短信内容太黄了”。陶增田律师万分吃惊:“这么重要的证据,怎么能撕了呢?”支队那 位领导和靖平等人均无语。

  按樊昊供述,案发当晚,他和一个人通了电话。但是,公安机关只调取了案发前一天及后一天的通话信息,却没有案 发当天的记录。开庭时,樊昊又提出了证人田某,在案发当天,樊昊驾驶的奔驰车在加油时无法打开油箱盖,打电话向其询问 。陶增田在法庭上说:“办案机关调出樊昊的两次通话记录,连内容都查出来了,唯独没有案发当天的记录。他们通话的内容 是闲聊,如果当时樊昊确实出了这么大事故,他还有闲情逸致闲聊,显然不合常理。”

  陶增田律师困惑的,远不止这些。

  受害人代理律师的困惑

  作为辩护人应找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黑龙江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陶增田,执业至今近30年,“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辩护人意见和公诉人完全一致”。

  陶增田介绍,作为被告人樊昊的辩护人,按理应当希望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奇怪的是,被害人都说并非樊昊肇事, 樊昊的辩护人却坚持樊昊肇事”。

  2008年5月19日,南岗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时,樊昊没说撞人,而是说撞了自行车(2008年2月20日第一 次开庭时说撞的是玻璃丝袋子),“樊昊始终没承认撞了两个人”;受害人提出的意见都是对樊昊洗清罪名有利的证据,其辩 护人说没道理,“却无法证明我们说的不成立,也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经菲诗酒吧保安辨认,肇事司机是李建国,他曾面对面地帮李建国搬奔驰车上的烟花”,陶增田介绍,这位保安还 说不仅看到一辆“奔驰”,还看到一辆“陆虎”,一共4个人。“只要调查谁驾驶‘陆虎’,便可知谁开‘奔驰’,但南岗交 警大队并未查清”。

  陶增田介绍,第二次开庭时,樊昊嚼着口香糖进入法庭,“说明樊昊根本不在乎坐牢和巨额赔偿,樊昊坐在椅子上摇 来晃去,法官制止也不听,如此藐视法庭,说明背后有关系”。

  “事发后,李建国曾说,给伤者治病5万元不够,得10万元”,陶增田介绍,樊昊在法庭上说他根本不上班,“连 班都不上的人,在非工作时间,私自把车开走,并肇事逃逸,作为国企老总,对这种个人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此热情、积 极地承担责任,并在破案后第三天把10万元支票交给医院,似乎不正常”。

  现有证据难以定罪

  控方指出樊昊是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但樊昊多次强调没喝酒:“我有糖尿病多年,很多年没有喝酒,并且我当时 发烧。”

  法官:“你在公安机关询问的时候,你说你喝酒了,是怎么回事?”

  樊昊:“在公安机关问我的时候,我说我没有喝酒,但是他们说问的很烦了,如果我再这样也结不了案,后来我就说 你们怎么写都行,我签字的时候也没有看就签了。”

  法官:“当时案发后,有没有人在后面追?”

  樊昊:“没有。”

  法官:“你在公安机关几次供述说有人在后面追你?”

  樊昊:“我当时说了很多次不知道,但是公安机关的人说当时折腾他们很多人,如果我不认,就不能结案,并且说我 还有病,在这遭罪,然后我说你们怎么写都行,之后我也没看就签字了。”

  今年56岁的主审法官马荣耀,曾被一位受害者家属扯着脖领子,从六楼拽到一楼,他没发火,“岁数大,抗折腾” 。

  有意思的是,受害者家属认为“樊昊是顶罪”,被告人樊昊的妻子石彦宏,却多次找法院“要求尽快审判”,“如果 不判,她就进京告状”,马荣耀说,“这种情况,我头一回遇到”。

  一边是受害者家属反映“樊昊不是肇事者”,一边是樊昊家属要求法院“不能久拖不决”,马法官“两头受气”,“ 宁审其他10个也不审这样一个案子”。

  马荣耀说,法院两次开庭,两次建议补充侦查。公诉前,南岗区检察院也曾退补,“提出了14个疑点”。

  马荣耀也承认,“本案疑点确实太多”:

  ——樊昊在公安机关供述前后矛盾,没有承认撞到人;

  ——副驾驶位置上是否有人,这对查清真正肇事者至关重要,但南岗交警大队一直没有查清;

  ——菲诗酒吧保安辨认是李建国开的奔驰车,金桂园小区车管员开始证实肇事车从车库提出的是李建国,后又反复, 将李建国改为樊昊;

  ——在肇事车从金桂园提出到菲诗酒吧及肇事车辆逃逸沿途录像,均在肇事时间内失效,法院第一次建议补查时,已 要求查城管录像,但从其补查内容看,仍没有城管录像;

  ……

  “这些疑点,法院在第一次建议退补时,已要求南岗区检察院补充侦查,但查后仍无结论”,合议庭对该案评议后, 鉴于上述诸多疑点并未落实,“对本案被告人樊昊无法定罪,再次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南岗区检察院在法定的补充侦查期限内,一直未提请法院恢复审理。为此,2008年9月4日,南岗区法院依据有 关规定,做出了《按撤诉处理决定书》。

  至此,案件折腾了19个多月后“又回到了起点”。受害者家属纳闷:“到底谁是真正的交通肇事者?”

  伤害的不仅仅是身体

  案件远未结束,伤害依然继续。

  梁蕾蕾是一个文静的女孩,戴一副近视镜,一脸书生气。在她家里,她指着腿上的伤疤对本刊记者说:“更痛的伤疤 ,是在我心里。”

  “撞我的人,太霸道了。”梁蕾蕾说,可以理解肇事逃逸者,因为谁都有害怕的时候,谁都有害怕的事情,人对恐惧 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逃跑。但是,冷静下来后,就应该知道何为对错。只要赔个不是,说声对不起,不是有意的,“我会马上原 谅他,就不会气愤这么久”。

  明明是受害者,梁蕾蕾却觉得事情反了,“有一种被恶势力压迫的感觉,自己倒好像是那个应该赔礼道歉的人了”。 梁蕾蕾发现,有些人的道德,真的出了问题,“被撞以后,我的40元钱,也被偷了”。

  车祸最大的受害者,“不是我,而是我爸妈”,梁蕾蕾说,她的爸妈特别怕失去她,只要看不到她,就打电话问她在 哪里,爸爸做梦总喊她的名字,“我妈更是紧张,老怕我出车祸”。

  “和有钱人打官司太难了,可以用拖延术拖垮我们。”梁蕾蕾说,她以前很幼稚,认为这个社会不存在黑暗,现在却 发现“自己一下子长大了”,感到不仅有黑暗,还有灰色地带。

  这个事故和官司,让梁蕾蕾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真正爱我的,还是我爸妈!”从被撞那天起,她没因受伤流过一 滴泪,但为打官司爸妈受了太多委屈,她哭得一塌糊涂——为了不让她担心,爸妈一直瞒着她,说一切都快结束了。但是,2 008年2月,谢昊的妈妈打电话找她妈问这问那,“我感到纳闷,问我妈妈,她才说出实情”。一个人躺在被窝里,偷偷地 哭,心情不好的梁蕾蕾,“两三个月,瘦了20多斤”。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2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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