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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受雇于人色诱他人到酒吧高消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03:35  京华时报
女子受雇于人色诱他人到酒吧高消费(图)
嫌疑人的家属在哭泣。 本报记者 王俭 摄

女子受雇于人色诱他人到酒吧高消费(图)
昨天,几名吧女被法警带出法庭。本报记者 王俭 摄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王鹏昊)“我知道是骗人后,也曾经想不干了,但最终还是受不了金钱诱惑。”吧托杨某出庭受审时说。杨某等人受雇于他人,用网络交友和“一夜情”为名,约客人到后海酒吧高消费。昨天上午,铁和鱼酒屋经理、5名吧托等8人涉嫌诈骗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酒吧经理称不知情

  第一个受审的是酒屋经理余某。余某被指控,今年3月至5月,他与吧托组织者应某等人达成共谋,由应某等人雇佣5名女子当吧托,另雇“键盘手”在网上发布交友、一夜情等虚假消息做诱饵,诱骗客人到酒吧进行高消费。31岁的余某在公诉机关读完起诉书后,当即反驳说:“酒吧是明码标价,我没有诈骗。”

  余某称,他和吧托并不认识,也不知道他们如何揽客。他在后海附近发过小广告“提成卡”,“应某看到后,找到我说给我带客人,他提成营业额的75%,反正是做生意,我就同意了”。余某承认,今年3月到5月,应某等人大概带来了几万元的生意,“并没有指控的12万那么多”。

  登广告招年轻女孩

  应某供述,他以前做房屋中介时,总去酒吧,看到别人雇佣吧女拉客,他也做起了这项生意。应某先在报纸上登广告,招聘酒水促销员。年轻女孩来应聘后,再告诉她们“带客人去酒吧消费”。应某说,有专门的“键盘手”在网上发布交友和“一夜情”信息,“钓”到顾客后,再通过一个专门的网络群把顾客的信息交给吧女。应某还明确告诉吧女,不能和客人发生“一夜情”,否则出了事情,一律不管。应某还安排专人负责吧女的生活起居,并在吧女被客人纠缠时,及时上前解围。

  吧女每单提成25%

  5名吧女,最大的24岁,最小的19岁。来自山东的杨某说,她开始不愿意做这个,“但老板说,这个很赚钱,你家庭条件这么差,做这个亏不了你的”。她们做一个单子提成25%,有的吧女带客人去一次酒吧消费高达9000余元。

  昨天,一名吧女的母亲从天津赶来,她在旁听席不停地啜泣:“我女儿才22岁,还没毕业呢,在一所大专学医学,今年4月还给我打电话说正在找工作,谁知道怎么做了这个?”

  >>案情回放

  今年5月以来,警方接到10余起顾客报警,称他们被吧女带到后海酒吧高消费。最终,警方查处了后海的3家酒吧,其中一家就是铁和鱼酒屋,经理、吧托等人相继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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