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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链“驯”女触犯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14:26  法制与新闻

  郭丛生张建海/文

  因怀疑女儿辍学后不务正业,为了教训和“挽救”女儿,河南省登封市一农民竟用铁链将16岁的女儿锁在家中3天 ,没想到结果却适得其反。

  花季少女被铁链捆绑

  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一条“爆炸性新闻”传遍了河南省登封市的大街小巷。

  10月7日晚23时30分,该市嵩阳路派出所民警正在值班时,突然来了一名自称孙晓健的青年,他报案称:刚才 他和同伴在本市东金店乡解救了一名叫陈薇薇的女孩儿。

  孙晓健紧接着补充说,10月5日晚上,陈薇薇的父亲陈小旺对她进行殴打后,用铁链将她锁在家中的沙发上,直到 10月7日深夜10时许,陈薇薇才被自己的朋友救出。

  不一会儿,孙晓健将女孩带到派出所,民警看见女孩的脖子上套着一根铁链,她双手抱着铁链,浑身发抖,两眼含泪 ,一言不发。

  派出所所长范志锋闻讯赶来后,与民警们想尽一切办法,就是打不开铁链。无奈之下,他只好派人找来开锁师傅,这 才将锁打开,摘下了这条1米多长、重约8斤的锁链。

  民警详细询问了陈薇薇,证明孙晓健的说法属实。第二天,一些得知案情的群众议论纷纷:“教育女儿咋能这样呀, 这样的父亲也太可恶了!”“这是多可怕的家庭暴力行为,警察应当将这个恶父绳之以法,以保护子女们的合法权益。”

  “这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不惩罚不足以平民愤。”派出所所长范志锋说了这句话后,当即带领民警迅速出击。10月 8日晚23时许,陈薇薇的父亲陈小旺在登封市区被民警抓获。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冰冷的手铐,他承认对女儿使用了“酷刑 ”,但否认自己犯罪。

  父亲“驯”女出手使狠招

  今年16岁的陈薇薇家住登封市东金店乡,很小的时候因父母离异,她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的记忆里, 父亲陈小旺很少带她出去玩,也没有给她买过玩具和好吃的东西。特别是父亲再婚后就几乎不回爷爷奶奶这个家了。因为爷爷 奶奶年纪大了没有劳动收入,父亲又不给钱,经济拮据使得陈薇薇高中辍学后就经人介绍到登封市区一家酒吧打工,后来认识 了孙晓健,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据陈小旺说,陈薇薇2008年5月辍学后经常出去乱跑。事发两个月前,陈薇薇从家里跑出去后一直没有音信。

  2008年10月5日晚,陈小旺和妻子王丽鹃经过登封市区一家美容美发店,意外看见女儿陈薇薇坐在里面跟几个 女孩儿说笑,就进去将陈薇薇拉出来,质问陈薇薇在里面干什么。陈薇薇解释说自己现在登封市区一家酒吧上班,晚上没事跟 几个同学在这里玩耍。陈小旺不相信,将陈薇薇拉回东金店乡的家中,当着家人的面让陈薇薇跪在地上对她进行殴打,并质问 她为什么要在美容院做“小姐”,为什么要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骂她给祖宗丢脸。但陈薇薇却矢口否认这些。

  10月6日凌晨,气愤的陈小旺从屋里找来一根铁链子和一把锁,不顾家人劝说将陈薇薇锁在沙发扶手上,随后扬长 而去。

  “开始我还以为他只是吓吓孩子,谁知道真把孩子锁上了,咋恁狠哩!”陈薇薇的奶奶很后悔自己给陈小旺找来铁锁 链。回想起孙女被锁在沙发上的情形,她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父亲离开了家后,被铁锁链锁在沙发上的陈薇薇恐惧不安,套在脖子上的锁链冰冷而沉重。吃饭时,奶奶含着眼泪把 饭碗端给孙女。大小便时,奶奶端着便盆伺候孙女。晚上,陈薇薇只能靠在沙发上睡觉,她不断被噩梦惊醒。“这3天就像过 了3年,像狗一样被锁住了脖子,我想死都死不成。”面对民警,陈薇薇仍惊恐不安,说话都直打哆嗦。

  10月6日晚上,陈薇薇把男友孙晓健的手机号码写在一张纸条上,央求奶奶悄悄到村里的小卖铺给孙晓健打电话。 10月7日深夜10时许,孙晓健和几个朋友乘出租车偷偷来到陈薇薇家中,眼前的情景让他们大吃一惊。“太可怕了!”孙 晓健说。

  看见男友,陈薇薇忍不住失声痛哭。因为没有钥匙,打不开锁链上的锁。情急之下,孙晓健从厨房找来一把菜刀,将 沙发椅子的扶手砍断,带她到派出所报案。

  私刑构成犯罪被判拘役

  而父亲陈小旺被刑事拘留时,不仅没有请求女儿的原谅,反而冲女儿狠狠地说了一句威胁的话,这使陈薇薇的心彻底 凉了。她离开派出所后就跟男友孙晓健一起打工走了。

  后来,继母王丽鹃不时到派出所找办案民警,希望民警能帮助她找到陈薇薇,她要跟陈薇薇当面谈谈。她说,陈小旺 这样做完全是爱女心切,恨铁不成钢,希望陈薇薇能念父女之情与父亲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但办案民警说,陈薇薇离开派出 所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只知道她和男友在一块打工,没人知道具体在哪里。

  2008年11月19日,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陈小旺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于12月3日公开开庭 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陈小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其辩护律师则认为,陈小旺的行为虽然 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但其完全是在履行教育管理义务,因教育方法不当才触犯了法律,所以社会危害性不大,故请法院依法减 轻对其处罚。

  2008年12月16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最终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该院在判决中认为, 被告人陈小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其是在管教子女过程中发生的犯罪行为,可酌定从轻 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陈小旺拘役两个月又十日。

  判决送达后,陈小旺当即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至此,这一罕见的“恶性驯女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家庭教育应该杜绝暴力

  众所周知,人的一生要接受三方面的教育:即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作为影响人生的一种基本形 式,在年轻一代的成长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我们的家庭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许多家长落后于时代的要 求,对子女的教育多是凭感情、凭经验,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方法不当,导致体罚子女等家庭暴力不断出现,最终适得其反,严 重者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这种状况该怎么解决呢?首先,父母要学法懂法。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 女的义务,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这就从法律上定义了这种粗暴教育的不合法性。因此,教育中为人父母者绝不能逾 越法律的界线。

  其次,身为父母要懂得在家庭环境中如何正确地爱子女。因为过度的溺爱,使孩子对人无爱;过度的纵容,使孩子对 人无情;过度的保护,使孩子做事无胆;过度的替代,使孩子做事无能;过度的强制,使孩子被动无志;过度的挑剔,使孩子 无路可走;过度的超量加压,使孩子精神崩溃。这一切不得不引起父母们的警惕和重视。

  再者,在教育子女时切忌使用暴力和使用“没出息”、“傻瓜”等侮辱性语言,更不要以讥讽语气,来冷嘲热讽子女 或对子女采取冷漠态度,这样会抹杀子女的自信心,给子女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阻碍子女的成长与进步。更应当抛弃“棍棒 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错误观念,这样才有可能使子女获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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