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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第一毒枭”遥控贩毒256公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10:08  法制与新闻

  赵志锋(本刊记者)周文馨/文 苏华周文馨/图

  2009年2月26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最大的贩运毒品上诉案在这里 公开宣判,庭审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旁听。

  当日,被称为“西北第一毒枭”的田玉来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至此,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甘肃公安边防总队立案侦查,在云南、广东边防公安的大力配合下,历时近1年,行 程9万多公里破获的利用方木、玉佛像运贩毒品海洛因256公斤的毒品大案审结。

  方木内藏毒206公斤

  2004年11月12日,根据云南边防总队通报,有一个甘肃籍贩毒团伙近期准备贩卖一批毒品。甘肃省公安边防 总队立即成立了以总队政委巨文武为组长的专案组,迅速出击,在重点地段设伏布控。

  11月17日,根据行动技术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外围排查的情况,在公安部边防局侦查处的指导下,甘肃、云南、广 东边防总队联手行动,于广州市白云区成功抓获了正在锯木找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马有文、马清元,当场查获海洛因206公斤 。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马有文、马清元不得不交代受毒贩田玉来的指使在方木内藏毒贩运的犯罪事实。

  50多岁的宁夏海源人田玉来,外表看起来老实且沉默寡言,他实际上是西北地区一个特大贩毒集团的头目。在他手 里掌握着一个连接云南、广东、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的庞大贩毒网络。在这个网络中,由马国祥负责联系毒品买卖的上家 、下家,田玉来负责运送毒品和收款。

  2004年11月,田玉来与马国祥(另案处理)在兰州市预谋跨国贩毒,马国祥电话告诉田玉来接“货”、送“货 ”人的电话。同年11月15日22时许,田玉来电话指挥自己的大舅哥马有文,让他到广州去“接货”。

  马有文乘飞机到达广州后,11月17日上午8时左右,田玉来给马清元打电话,让马清元取出现金2.2万元,并 告诉他一个叫“阿强”的人的电话号码。之后,马清元将一张写有“阿强”电话号码的纸条和2.1万元现金交给马有文接“ 货”,马有文按照纸条上的电话号码与“阿强”联系接毒品事宜。

  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多次变换交付地点。最终马有文在广州某脑科医院附近一车场仓库内接到了藏有毒品的一批方木 。随后,马有文租车将该批方木运到事先租好的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一仓库内。

  就在马清元和马有文在仓库内锯木取毒的过程中,被甘肃、云南、广东三省公安边防警察当场抓获。在29根伪装有 红色标记的柚木内,警方查获高纯度毒品海洛因206公斤。从藏毒手法上来看,这些柚木内的空洞是用机床开凿而成,毒品 藏好后,木头的两端又涂上层层石蜡,这是木材商防止木头被虫蛀的常用方法,因此显得天衣无缝。

  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很快掌握了田玉来在宁夏银川活动的情况,专案组立即赶赴银川,通过化装侦查,确定了田玉来的 具体落脚点。2004年12月3日14时许,在银川市成功抓获该案主犯田玉来;同日下午17时许,马国祥在兰州被抓获 归案。

  佛像里藏毒50公斤

  2004年12月4日,田玉来、马国祥主动交代了2003年7月份通过广东潮阳县人郑泽川与朱坚辉、朱舜卿夫 妇交易毒品的犯罪事实。

  2003年7月份左右,马国祥以每公斤13万元的价格从“阿强”手中购买藏在汉白玉佛像里的海洛因50公斤。 据了解,“阿强”等人是在制作汉白玉佛像的时候,把毒品放入,然后以运输佛像为名,将毒品从境外运输至广东省。

  毒品到达广州之后,马国祥给郑泽川打电话,二人协商后以每公斤14万元的价格交易。随后,马国祥又打电话给田 玉来,田玉来“遥控”指使马有文多次到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送毒品,郑泽川指使广东男子徐东雄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接“ 货”,徐东雄又将接到的毒品分别在百顺台花园和侨爱苑分批多次交给了广东籍的朱坚辉、朱舜卿夫妇。

  这次毒品交易,马国祥、田玉来分别获利20万元,马有文、马清元分别获利5万元。

  擒获“二朱”全案告破

  2004年12月14日,根据马国祥立功赎罪的愿望和公安部边防局首长指示精神,专案组一行五人,押解犯罪嫌 疑人马国祥赴广州延伸侦查。同时,由公安部边防局陆炳江、禁毒局邓明、行动技术局万亿等三人组成的案件协调组同日抵达 广州。

  12月15日上午,公安部在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召开了案侦协调分析会,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处、行动 技术总队,滇、粤、甘边防总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当日下午,根据犯罪嫌疑人马国祥交代,其下家郑泽川与其电话商定,16日从汕头市来广州接“货”,要求先准备 好两包毒品海洛因样品。为了确保行动成功,专案组反复研究,确定交易地点,制定了周密的预案。侦查人员提前进入交易现 场,熟悉地形,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经过警方布控,犯罪嫌疑人马国祥带领“马仔”(由一名干警装扮)完成了与其固定“下家”郑泽川的样品接交。1 8日,郑泽川“马仔”徐东雄及其本人先后在广州市三元里地铁口和机场路建发广场被抓获。同时,侦破组对郑、徐二人居住 场所依法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任何相关犯罪证据。

  19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郑泽川、徐东雄防线被攻破,二人表示愿意立功赎罪,并交代了其下家叫朱舜卿和朱坚辉, 经联系发现二人的电话已停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2005年1月27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将“朱舜卿贩毒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月21日,专案组接到广东公 安边防总队情报处通报,郑泽川的下家朱舜卿、朱坚辉夫妇在广州市广花4路百顺台小区被甘肃警方和当地警方抓获。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朱舜卿、朱坚辉进行了突审,发现“二朱”在被抓前订立了攻守同盟,于是警方及时调整了策略, 决定兵分两路,一组加大对二人的审讯力度,另一组进行外围调查取证,为审讯工作提供证据。

  通过十几天的审讯,“二朱”的心理防线有所突破,取证组调取了犯罪嫌疑人朱舜卿在银行存取100万元现金的原 始凭证和录像资料、冻结了犯罪嫌疑人朱舜卿、朱坚辉的房产,为固定二人的罪行提供了有力的证据。2005年3月3日, 专案组押解犯罪嫌疑人朱舜卿、朱坚辉返回兰州,标志着这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的成功告破。

  摧毁跨国贩毒网络

  在佛像和方木中藏匿海洛因256公斤,数量如此之大的毒品到底从何而来?警方的侦破资料表明,这批重达256 公斤的毒品均来自缅甸“金三角”一个号称“毒枭之王”的韩永万。

  韩永万,云南省陇川县人,17岁前往缅甸闯荡,以走私汽车起家。开赌场赚到钱后,便开始贩卖毒品。他在缅甸做 的第一笔毒品生意竟是多达1吨的鸦片,此后他名声大振。韩永万还豢养了大批的私人武装,几年之内就成了缅北“金三角” 地区贩毒网络的核心和枭首。

  2001年至2005年,韩永万及其手下多次在中缅两国境内贩毒被警方查获,被中国警方列为头号通缉犯,公安 部也将他列为头号毒枭,发出了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通缉。

  2005年9月22日,中缅联合专案组与老挝警方密切合作,在老挝川圹省将“毒枭之王”韩永万抓获。2006 年10月2日,韩永万等人被中国警方顺利押解回昆明。

  至此,这个跨国贩毒网络被彻底摧毁。

  大毒枭被判死刑当庭喊冤

  2007年4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田玉来死刑;分别判处马有文、 马清元死刑,缓期2年执行;郑泽川、徐东雄、朱舜卿、朱坚辉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郑泽川、朱舜卿、朱坚辉死刑,缓期 2年执行;判处徐东雄无期徒刑。

  一审法院认为,田玉来与马国祥共谋贩卖毒品,二人分工负责,由马国祥联系购买和出售毒品,田玉来负责在出售毒 品环节中接送毒品,并指使他人具体实施。马有文、马清元受田玉来安排接运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3名被 告人均是本案的主犯。

  郑泽川、徐东雄、朱舜卿、朱坚辉贩卖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郑泽川、朱舜卿、朱坚辉亦是主犯。徐东雄 受他人指使进行毒品犯罪是从犯。郑泽川、徐东雄能提供重要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 处罚。

  一审宣判后,田玉来、马有文、马清元、郑泽川、徐东雄、朱舜卿6人不服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4月23日,甘肃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二审,田玉来声称:“我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过是马 国祥的马仔,他才是货主和主犯。”田玉来要求甘肃省高院对兰州市中院作出的一审死刑判决作出改判,其他5名上诉人的说 法与田玉来的说法基本一致。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认为,被告人田玉来、马清元与被告人马有文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郑泽川、朱舜卿、朱 坚辉与被告人徐东雄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

  2009年2月26日上午,甘肃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 定罪及量刑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因此全部维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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