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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信访局长女儿遇害案侦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17:17  法制与新闻

  2009年7月9日上午,家住湖北省房县19岁的高三女生吕纳在家中被人残忍杀害。吕纳的父亲吕世品是房县县 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母亲许明芳为房县红塔乡政府干部。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调取案发现场四周的监控 录像,发现案发前一名叫方勇的中年男子曾在案发楼房对面长时间逗留。当天,民警锁定方勇就是“7·9”故意杀人案疑凶 。

  案发后,方勇潜逃。当地警方第一时间对各路口严防死守,并在全县张贴1万多份悬赏公告,悬赏2万元缉凶。

  警方经过摸排调查,得知方勇逃入了该县南郊的凤凰山。该县立即组织2000余名警民,对约40平方公里的范围 进行搜捕。

  7月19日清晨6时许,由公安、武警、民兵、村民组成的150余人的搜捕队伍,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重点区 域,再次展开全方位无缝隙搜捕,由南向北依次推进。当日中午12时许,在房县城关镇凤凰山附近的溜石板沟一个人迹罕至 的半山腰,搜捕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方勇的尸体。公安机关称,方勇是迫于警民联合搜捕的强大攻势畏罪自杀。至此,房县信 访局长女儿遇害案告破。

  湖北房县信访局长女儿遇害案侦破纪实

  朱江谭祥军/文图

  即将上大学的爱女家中被害

  2009年7月9日上午10时40分,湖北房县法院家属楼4楼,19岁的女青年吕蘭卿(又名吕纳)在家中被人 残忍杀害。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吕纳考出了516分的成绩,填报了湖北师范学院。吕纳的父亲吕世品是房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信访局局长,母亲许明芳为房县红塔乡政府干部。

  当天清晨7时25分,许明芳临出门时,叮嘱女儿吕纳起床后将爸爸忘带的钥匙送到办公室,吕纳这时已经起床了。

  当许明芳在单位办完事,便给家中的女儿打手机,但一直未拨通。于是,许明芳便回家准备带女儿外出看病。不料, 她打开房门时却看到,女儿正躺在卧室的床上,脸上压有两床毛巾被和一个枕头。她迅速挪开毛巾被、枕头,发现嘴角出血的 女儿已经停止了呼吸。

  许明芳第一反应就是要救活女儿,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

  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检查,医生发现吕纳的瞳孔散大,已经没了呼吸,医生无奈地摇摇头,表示无能为力 。

  此时,许明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忽然跪在医生面前,恳求道:“求求你了,医生。想办法救救我的女儿啊!我 就这么一个孩子啊……”

  半个小时后,惊闻女儿遭遇的吕世品也匆匆赶到家中。眼前的一切,让他顿时惊呆了……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调集精兵强将迅速赶赴现场,经公安部门尸检,确定吕纳为他杀。

  监控录像发现疑凶形迹

  案发后,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郭军带领刑侦技术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至案发现场开展工作;房县公安局局长周 爱军、分管刑侦副局长杨守元得知案情后,也迅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魏伟接报后批示:“要非常重视,因为受害人特殊、嫌疑人 特殊,要不惜一切代价破案,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防止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作案。”

  侦查民警围绕被害人个人、家庭的社会关系等情况,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组织全局民警分片划块展开调查 走访,查访可疑人员。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一名叫方勇的男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根据房县法院家属楼下的监控录像,警方对周围人员进行了排查,初步确定因上访问题对被害人父亲有看法的方勇有 重大作案嫌疑。况且,此人在案发后下落不明。

  与此同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房县县委书记张歌莺,立即召集县领导、县公检法三长和被害者父母所在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开会,对侦破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决定成立“7·9”案件侦破和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 作组,即善后事宜处理组、案件侦破组、信息宣传组,并在财力、物力上给予最大支持。

  当日13时,房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四大班子会议,通报案件情况和安排部署情况,全力以赴做好侦破和善后处理 工作。

  地毯式搜索发现可疑钥匙

  初步确定嫌疑人后,房县公安局向各警种下发了犯罪嫌疑人方勇的照片,多警联动,在进出县城的关卡设置了4个哨 卡堵截,搜捕追缉,并围绕犯罪嫌疑人方勇的社会关系,对其可能落脚、藏匿的地点进行布控。

  7月9日14时许,摸排调查的民警接到市民反映,方勇曾在房县城关菜市场出现过。警方分析,从该市场步行半小 时即可抵达山大人稀的凤凰山。鉴于此山易躲易藏的特点,警方遂安排一组民警赶赴山中进行搜捕。

  9日19时许,侦查人员在走访中得知方勇有报复的意向,又根据现场提取的物证和技术鉴定结果,进一步锁定了方 勇就是“7·9”杀人案件真凶。

  9日23时20分,十堰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汤文江、刑警支队支队长黄晓滨赶赴房县指导侦破和防范工作。 当晚,房县公安局分赴各联系点,组织交警、派出所、民警100多人,加强所有重要路口的堵截、抓捕工作;调集治安巡逻 队、村委会干部、民兵等其他所有力量连夜在房县城区各社区、街道、场所以及所有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地点开展地毯式搜 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

  10日上午,民警在凤凰山附近的溜石板沟摸排时,攀爬上一个半人高的大岩石后,忽然发现岩石下不显眼处有一串 钥匙。经核查,这串钥匙系被害人父亲的。正是从案发现场丢失的这串钥匙分析,确定是犯罪嫌疑人逃跑过程中遗落的。

  至此,警方通过综合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方勇躲在房县县城南部的凤凰山一带。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该县还向周边县市快速发布协查通报,在房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悬赏公告,并发放和张贴了悬 赏公告,对提供线索并直接参与抓获方勇者给予1万元奖励。

  12日,房县公安局继续在全县及周边县市发出协查通报,悬赏金额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悬赏公告称,警方对提 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并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为广泛征 集线索,全县已经累计张贴1万多份悬赏公告。

  疑凶为刑释解教人员

  今年52岁的方勇为刑释解教人员,多年来,家住房县城关北街177号的他,一直为恢复公职而反复缠访。

  1985年9月25日,方勇因贪污嫌疑被审查,便怀恨办案人员——县财政局原人事教育股长赵某,认为其有意与 自己过不去,遂起杀人之心。当日深夜,方勇以找赵某谈话为由将赵某骗进自己寝室,趁其不备,用提前准备的斧子,猛击赵 某头部,赵某当场昏死。方勇唯恐赵某不死,又举斧朝赵某头部猛击数下后,畏罪潜逃,同月28日被抓捕归案。

  被害人赵某头部多处粉碎性骨折、脑水肿,虽经住院治疗保住生命,但落下终身残疾。

  1986年4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方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服刑期间,方勇获减刑4次,减刑3年零7个月,实际执行刑期20年零3个月,2006年7月,得以刑满释放。

  此后,方勇靠种菜和贩菜为生,并向县多个部门反映过自己的情况,要求相关部门恢复其公职。后经县监察局、县政 府、十堰市人民政府依规三级复查复核,明确回复方勇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考虑到方勇生活困难,当时县信访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与民政局局长沟通后,于2006年8月为其办理了城市低保 ,每月发放150元。

  2007年,吕世品调到房县信访局工作后,方勇数次找到他,要求恢复公职,未果。

  作为信访局局长,吕世品几乎每次都出面劝解及答复方勇。事发一个星期前,在县多个部门再次认定方勇的诉求无理 ,不予支持后,方勇曾扬言,要报复吕世品和其他几名领导干部。

  7月8日,也就是吕纳遇害的前一天早上,吕世品上班时发现方勇在法院家属院内转悠,他搭车到县信访局上班,方 勇尾随他来到单位。

  吕世品说,他预料到方勇想找自己的麻烦,但绝对没想到,方勇会对自己的女儿下毒手。

  40平方公里深山拉网搜索

  12日下午1时,在房县烈士陵园附近的房县第三中学校园操场上,来自该县党群、政府、经贸、宣教、政法、发改 、农业7条战线的干部与由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共计2000多人组成的搜索队伍集结在一起,决定对凤凰山展开一次大规 模的搜捕行动。此次行动,房县人民政府县长沈明云任总指挥长,在简短的行动前讲话后,大家拿着分发的棍棒,将凤凰山北 起三八长渠,南至西沟的山林,化为7个片区,重点进行搜索。当天的行动,魏伟、汤文江以及房县县委书记张歌莺、县长沈 明云都出现在搜山的队伍中。

  各搜索片区组长,将人员划分为3人一组,由当地向导带队,沿三八渠呈一字队型展开,沿山沟及两侧山坡纵深搜索 前进,搜寻范围约40平方公里。

  同时,正在襄樊警犬基地训练的全省各地市州警犬也紧急调往房县,投入紧张的搜索。

  13日,由向导、民警、民兵等50多人组成的搜索小组,分成6组,再次进山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重点区域实 施重点搜捕。搜索小组自东向西,对凤凰山的沟沟壑壑重点进行搜索。同时在县城周边加大巡逻力度,以防犯罪嫌疑人返回城 区继续作案。

  15日,警方追缉杀人嫌犯方勇的搜索范围,已从房县县城扩大到该县周边的军店、青峰、红塔、白鹤等乡镇,并再 次增派了警力。由民警、武警、民兵和向导组成的搜捕队伍,仍然围绕凤凰山重点区域不间断地实施重点搜索,并在各关卡昼 夜蹲点守候。此外,警方又紧急从襄樊警犬基地调集两只追踪犬投入围堵工作。

  深山中发现凶手尸体

  18日晚,指挥部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知道自己杀了人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不可能逃出重重包围,据此 认为,犯罪嫌疑人自杀的可能性较大,并且地点或许就在犯罪嫌疑人方勇丢钥匙区域附近,遂决定再次锁定了几个重点区域实 施搜索。

  经过11天的紧张搜索,19日,终于有了结果!

  7月19日清晨6时许,由公安、武警、民兵、村民组成的150余人搜捕队伍,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重点区域 ,展开全方位置无缝隙搜索,由南向北依次推进。

  中午12时许,在房县城关镇凤凰山附近的溜石板沟一个人迹罕至的半山腰,当搜捕人员用镰刀斩荆披棘艰辛搜索时 ,忽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恶臭。循着臭味找去,一具高度腐烂的男性尸体赫然出现在一个隐蔽的洼地中。该具男尸脖子上套着 一根绳子,吊在一棵直径大约5、6公分粗的小树上,尸体上没有衣服,死亡时间大约5天左右。

  通过仔细检查辨认,初步确定死者就是警方历尽千辛万苦所要寻找的犯罪嫌疑人方勇。

  根据对现场进一步勘查确定,方勇是将自己的衣服和裤子,撕成一根根条状,然后编成绳索套在脖子上,脚踩树枝而 上吊自杀的。

  与此同时,搜索人员在距离尸体不远处发现了一部小灵通手机,经被害人家属辨认,系被害人吕纳的小灵通手机。

  事发前两月疑犯单独租房

  “52岁,房县城关镇北街三组人,身高1米72,两鬓头发花白……”警方的通缉令上,这样描绘嫌犯方勇。

  房县城关北街是房县城区的一条老街,方勇的住处就在这条街上。这里有一栋两层的破旧楼房,房主是方勇的哥哥。 2006年,方勇刑满释放后一直寄居在哥哥家。就在犯案之前两个月,方勇搬离了哥哥家,在附近租了一处小平房,每月租 金60元。

  据周围邻居介绍,方勇租住这间小平房,提前交了两个月的房租,他每天清晨都推着小车以卖菜为生。

  在大嫂黄朝英眼里,方勇走错的每一步都是因其不理智所造成。上世纪八十年代,方勇作为知青返城后,当时其父是 县财政部门的普通干部。为了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父亲提前退休,让其顶替上班。当时,方勇被分配到了房县沙河乡财政所 。

  据介绍,当年在财政所上班时,方勇刚20多岁,经人介绍,在当地谈了个女朋友,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然而, 因为伤人入狱,婚姻就此泡汤。出狱之后的方勇已经50多岁,一直都想过平常人的日子,他多次说,等他生活条件好一点后 ,就找个老伴。

  在很多熟人眼中,方勇是一个极为孤僻内向的人。

  黄朝英回忆说,她最后一次见到方勇是在7月9日案发的头天晚上。当时约10时许,方勇一人蹲在街角抽闷烟,看 见嫂子也没有打招呼。

  方勇所在的北关社区居委会干部方晓云说,政府对他其实很照顾,还专门为他办了每月150元的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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